收藏 分享(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签订情形.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576774 上传时间:2019-07-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签订情形.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签订情形.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签订情形.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签订情形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并非指永远没有期限,而是指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工龄内和企业存续期间无限地存续,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订立起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时止有效期间,当然,在遇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是可以而且应当提前终止。用人单位和无论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转制的劳动者,只要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合同生效的日期,而不明确合同终止的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定解约事由,劳动关系就一直存

2、续下去。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续订情形。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当劳动者提出续订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即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满足,而无拒绝的权利;或者,在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并获得劳动者同意的,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保护劳

3、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角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争议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从就业保障的角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仅需依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即可,不需说明任何理由就可拒绝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设立合同终止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高,保密性、专业性强的职务和工种,如军事工业、尖端科学技术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由于其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需要长期保持人员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问题,利于保护劳动合同的相对稳定。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如何签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即: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2,劳动者希望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本人没有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