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工程质量法,基本内容工程质量法律体系工程质量责任与义务工程质量保修 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7.1 工程质量法律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7.2 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依法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招标的责任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不得干预投标人的责任送审施工图的责任委托监理的责任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7.2 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的责任依法承
2、揽工程的责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2)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 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结果必须真实、可靠3)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科学设计的责任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7.2 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按图施工的责任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责任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的责任见证取样的责任保修的责任,7.2 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四、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揽业务的责任独立监理的责任依法监理的责任确认质量的责任,7.3 工程质量保修,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1) 保修范围 2
3、) 保修期限 3) 保修责任 4) 保修金二、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1)保修范围(强制性规定) 2)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3 工程质量保修,三、保修责任 1) 三种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2) 保修的基本程序在保修期限内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应到现场核查,在保修书约定时间内予以保修;施工单位不按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7.4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特点 1)权威性 2)综合
4、性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 1)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 2)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三、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四、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一、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二、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三、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四、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7.5 法律责任,案例1,案例 1,案例 1,作业,某化工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建议在某销售单位订购了一批钢管。钢管运抵施工现场后,经监理人员检验发现,钢管质量存在下列问题:1.施工单位未能提交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测证明材料;2.钢管外观粗糙、标识不清,并且存在锈斑。3.施工单位已经取样送
5、检,经具有实验资质的单位试验质量合格,并出具了试验报告。问题:1.对上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管材不合格进行退场等损失如何处理?,1.由于该批钢管是由施工单位采购的,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发现该批钢管外观不良,标识不清,且无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故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工程项目,并抄送业主备案。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该批钢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质化验单、技术指标报告和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备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和材质保证等方面进行书面资料的审查。3.如果施工单位提交了上述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则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有见证员签证
6、的取样送检,自行取样送检是无效的。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使用该批管材。如果经见证抽样并检测后,证明材料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方可进行质检签证,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4.如果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第二条所述的资料,或虽提供了上述资料,但经见证抽样检测后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项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将该批钢管运出施工现场。5.监理工程师应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业主。工程材料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6.在购买过程中,业主只是建议某单位买钢管,并没有直接参与买卖,因此,购买、运输、退场等全部损失应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方与供货厂商之间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他们双方根据供货合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