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剩餘土石方申請進入大林蒲填海區填築資料申請表 工程主辦機關名稱申請公司名稱 電話 承辦人姓名、職稱聯絡人姓名、職稱 傳真 電話 傳真聯絡人地址 核定聯單編號 起 迄工程名稱工程所在地(地址或地號)預定進場廢棄物數量 M3 進場車輛數量 部進場車輛數量車號(含靠行車輛)預計進場起迄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公司及負責人印章申請進場檢附文件(各乙式二份):1.申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2.工程合約書影本(至少包含工程名稱、訂約雙方用印,土石方遠運處理數量部份)3.進場清運車輛(須 22 噸以下)之行車執照影本。4.切結書5.土石方清運路線圖(應標示工程位置)6.其他證明文件上開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公司大小章以示負責備 註一、 請先行發文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十樓 ),依文辦理 。二、申請文件檢送高市環保局備查建檔后,始可進場填築。三、本表登載之廢棄物數量、載運車輛、進場起訖日期等資料如有變動時,應向大林蒲填海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核可後始可再進場。四、以上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廢棄物處理隊(07-871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