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的储存1、药房药剂师应按规定摆放药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 30 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 30 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5厘米,以利于空气的流通。2、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3、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4、做好药房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立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二、药品的养护1、设立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养护员要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2、药品养护人员协助药剂师做好温湿度的管理工作,保持冷藏柜温度在 2-8之间,常温温度在 0-30之间;相对湿度在 45%-75%之间,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保温、降温、除湿、加湿等措施;于每日下午 2:30-3:00 记录一次药房温湿度,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3、每季度养护一次药品,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每月汇总、分析、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并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记录、台帐等。4、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黄色“暂停发货 ”标志,并报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