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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课件.ppt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8430154 上传时间:2019-06-26 格式:PPT 页数:94 大小:7.3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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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理赔服务部水险理赔室,2011年7月,船舶保险,一. 船舶知识二.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三.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主要内容,理赔服务部水险理赔室,2011年7月,船舶知识,船 舶,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上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据此,我国海商法所适用的船舶应符合以下条件:1、可航性,即在海上及与海相通水面或水中,具有自航能力的海船或海上移动装置; 2、总吨位在20吨以上的船舶;总吨位是指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100立方英尺为一个吨位的丈量总和。 3、该船舶为商业或民用目的,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不适

2、用。,客船(passenger vessel) 是指用于运送旅客及其携带行李的船舶。对兼运少量货物的客船也称客货船。由于客船多为定期定航线航行,又称客班船。具有多层甲板的上层建筑,有较好的抗沉性,一般为“二舱不沉制”,船速较高,一般为16-20节(kn)。乘客12人。,滚装船,又称滚上滚下船( roll on/roll off ship):船舶靠码头装卸时,先从船尾放下跳板到岸上,由拖车把货箱拖入船舱。故它的结构特殊,上甲板平整,无舷弧和梁拱,没起货设备,甲板层数多(2-4层),货舱内支柱少,甲板为纵通甲板。造价高。航速16-18kn。,滚装船船尾,液货船(liquid cargo vesse

3、l) 液化天然气船(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 缩写LNG carrier):液化天然气主要是甲烷,在常压下极低温(-165)冷冻才能使天然气液化,液化后的体积只有气态时的1/600,因而便于运输。液舱有严格的隔热结构,形状有球场形和矩形。 液化石油气船(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arrier 缩写 LPG carrier):液化石油气船分为全加压式液化石油气船;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和半加压半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三种。 液体化学品船(liquid chemical tanker):液体化学品多数是有毒、易燃、腐蚀性强,且品种多。因此,船舶多

4、为双层底,货舱多且小。,集装箱船(container ship)是指以装运集装箱货物为主的船舶。 货舱多为单层甲板,双船壳,可堆放3-9层集装箱。经济航速为19-24kn,集装箱规格:40ft(4088ft)和20ft(2088ft)两种。,油船(oil tanker)指运载石油及石油产品(柴油、汽油和重油等)的船舶。为了防火防爆,甲板上不允许用带电拖动设备,通常用蒸汽机。结构上也不设双层底,尾机型,干舷很小,船型丰满,船速不高,为13-17kn。,普通货船(general cargo ship) :亦称杂货船,特征是货舱设计成多层甲板结构通常为2-3层甲板,为便于装卸,各货舱的舱口尺寸均较大

5、,并配吊杆(2-5T)或起重机(120T)。一般设3-6个货舱。杂货船一般是指定期航行于货运繁忙的航线,以装运零星杂货为主的船舶。这种船航行速度较快,船上配有足够的起吊设备,船舶构造中有多层甲板把船舱分隔成多层货柜,以适应装载不同货物的需要。,工程船舶种类繁多,按用途分类有:疏浚用船舶;水工建筑用船舶;海洋开发用船舶;防险救助用船舶;敷设用船舶等。,工作船舶:指为航行船舶进行服务性或专业性工作的专用船舶,主要有:辅助船:拖(顶)轮、拖船(tug boat)这类船舶的强度大,稳性和浮性较好,但船体小。拖船的特点是尺寸较小,但其功率大、强度高、稳性好、操作灵活,主要用于协助他船进行港内操纵,大功率

6、拖船还可用于海上拖带。,船舶结构,船舶是由许多部分构成的,按各部分的作用和用途,可综合归纳为船体、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舾装等三大部分。,一、 船体:,船体是指船舶骨架的总称,是船舶的基本部分,可分为主体部分和上层建筑部分。主体部分一般指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是由船壳(船底及船侧)和上甲板围成的具有特定形状的空心体,是保证船舶具有所需浮力 、航海性能和船体强度的关键部分。船体一般用于布置动力装置、装载货物、储存燃油和淡水,以及布置其他各种舱室。 为保障船体强度、提高船舶的抗沉性和布置各种舱室,通常设置若干强固的水密舱壁和内底,在主体内形成一定数量的水密舱,并根据需要加设中间甲板或平台,将主体水平分隔

7、成若干层。 上层建筑位于上甲板以上,由左、右侧壁,前、后端壁和各层甲板围成,其内部主要用于布置各种用途的舱室,如工作舱室、生活舱室、贮藏舱室、仪器设备舱室等。上层建筑的大小、层楼和型船舶构造 船体结构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船壳(Shell):船壳即船的外壳,是将多块钢板铆钉或电焊结合而成的,包括龙骨翼板、弯曲外板及上舷 外板三部分。 (二)船架(Frame):船架是指为支撑船壳所用各种材料的总称,分为纵材和横材两部分。纵材包括龙骨、底骨和边骨;横材包括肋骨、船梁和舱壁。 (三)甲板(Deck):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大型船甲板数可多至六、七层, 其作用是加固船

8、体结构和便于分层配载及装货。 (四)船舱(Holds and Tanks):船舱是指甲板以下的各种用途空间,包括船首舱、船尾舱、货舱、机器舱和锅炉舱等。 (五)船面建筑(Super Structure):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供船员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它包括船首房、船尾房及船桥。,二、船舶动力装置,船舶动力装置包括:1.推进装置主机经减速装置、传动轴系以驱动推进器(螺旋桨是主要的型式);2.为推进装置的运行服务的辅助机械设备和系统,如燃油泵、滑油泵、冷却水水泵、加热器、过滤器、冷却器等;3.船舶电站,它为船舶的甲板机械、机舱内的辅助机械和船上照明等提供电力 ;4.其他辅助机械和设备,如

9、锅炉、压气机、船舶各系统的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机床等。通常把主机(及锅炉)以外的机械统称为辅机。 船舶必须配置一整套符合规范要求的动力装置和辅助设备后,才能在水上航行。这些动力装置包括有船舶主动力装置、辅助动力装置、蒸汽锅炉、制冷和空调装置、压缩空气装置、船用泵和管路系统、造水装置和自动化系统等。这此机电动力设备主要集中于机舱,专门管理这些设备的技术部门是轮机部。,主要装置,1主动力装置:船舶主动力装置又称“主机”,它是船舶的心脏,是船舶动力设备中最重要的部分 2辅助动力装置:船舶辅助动力装置又称“辅机”,是指船上的发电机,它为船舶在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提供电能。由发动机组、配电盘等机电设备构

10、成了船舶电站。 3蒸汽锅炉:以柴油机为主机的船上,都需要设有蒸汽锅炉,它由辅助燃油炉和废气锅炉以及为其配套服务的管系、设备所组成。辅助燃油锅炉是供应船上上些辅助性蒸汽的需要,如加热燃油和滑油、暖气、生活用水、厨房、开水等,并满足一些辅机用蒸汽的需要。为节能,航行中废气锅炉利用柴油机排气中的余热来产生蒸汽,在停泊时只使用辅助燃油锅炉。4制冷和空调装置:船舶安装制冷装置的是冷藏运输货物、冷藏一定数量的食品以及改善船员和旅客的生活工作条件等。空气调节装置的任务在于保持舱室中具有适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气候条件,它包括夏季降温、除湿,冬季加热、加湿以及一年四季的通风换气工作。其主要设备有制冷压缩机、蒸发器

11、、冷凝器、空调器及其自动化控制元件等。 5压缩空气装置:一般船上配置有多台空气压缩机和多个压缩空气瓶,以供应并存全船所需的压缩空气,如用压缩空气启动主、辅柴油机;主机换向;为气笛、甲板气动机械等设备提供气源。其主要设备有空气压缩机贮气瓶、管系及安全、控制元件等。,主机-每个汽缸排气量1820L,功率输出7780马力,总功率达10万马力,三、 船舶舾装 包括舱室内装结构(内壁、天花板、地板等)、家具和生活设施(炊事、卫生等)、涂装和油漆、门窗、梯和栏杆、桅杆、舱口盖等。 四 、船舶的其他装置和设备 除推进装置外,还有锚设备与系泊设备;舵设备与操舵装置;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船内外通信设备;照明设备

12、;信号设备;导航设备;起货设备;通风、空调和冷藏设备;海水和生活用淡水系统;压载水系统;液体舱的测深系统和透气系统;舱底水疏干系统;船舶电气设备;其他特殊设备(依船舶的特殊需要而定)。,船舶参数,航速(Ships Speed):航速以“节”表示。1节等于1海里/ hour,1海里等于1852米,所以1节=1852米/小时=0.5144米/秒。船舶的航速依船型不同而不同,其中干散货船和油轮的航速较慢,一般为13节至17节;集装箱船的航速较快,目前最快的集装箱船航速可达24.5节。客船的航速也较快。船舶的容积吨位是是丈量船舶容积后经换算而得出的吨位,它表示船舶所具有空间的大小,又称登记吨,注册吨,

13、是各海运国家为船舶注册而规定的一种以吨为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一注册吨。容积吨又可分为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两种。,国籍证书,其他公司赔付情况介绍,船籍和船旗(Ships Nationality and Flag),根据日内瓦国际海洋公约规定:“每个国家都必须对船舶适用自己的国籍,在自己境内登记,挂自己的国旗制定出严格的条件,船舶被允许挂某国国旗即表明拥有该国国籍(即船籍)视其为船旗国的浮动的国土。船籍国必须能够在行政,技术和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对挂本国国旗的船舶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船东对其拥有船只的船籍国政府有纳税的义务。”船籍指船舶的国籍。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

14、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船级,船级(ships Classification)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督之下进行监造。在船舶开始建造之前,船舶各部分的规格须经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批准。每艘船建造完毕,由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对船体、船上机器设备、吃水标志等项目

15、和性能进行鉴定,发给船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期满后需重新予以鉴定。船舶入级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有利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便于租船人和托运人选择适当的船只,以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便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的保险费用。,证书,船舶证书,正确了解船舶各类证书的意义,对保险人来说,直接关系到能否搞好船舶保险, 因为对每一艘船舶来讲,是否具备足够的,有效的各种船舶证书,能直接表明该船舶是否符合保险时所需的船舶适航性和适载性。依据法律或保险惯例,对持无效证书的船舶,保险人可以船舶不适航和船东管船不当为由不予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此外,对于证书上注明的未了修理事项,保险人可以依照时

16、限督促船东尽快修理,确保保险船舶航行安全,起到防灾防损的作用。,(一)我国远洋船舶应具备的登记证书,1.国籍证书(长期有效,所有权变更,船舶抵押,光租后失效) 2.国际吨位证书(长期有效,颁发给船体长大于等于24米的船舶) 3.国际载重线证书或国际载重线免除证书(颁发给船体长大于或等于24米或吨位大于或等于150总吨的船舶) 4.客船安全证书 5.客船乘客定额证书 6.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7.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8.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 9.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 10.免除证书(随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有效期或一个航次) 11.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颁发给大于或等于150总吨的船舶和大于或等于400总吨的货

17、船) 12.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13.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14.运河专用吨位证书(长期有效。按照运河管理当局颁发的吨位丈量规则,对船舶丈量核定其总吨位和净吨位所签发的专用吨位证书,如苏伊士运河专用吨位证书和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二)我国沿海,内河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国内沿海船舶的法定证书大体与远洋船舶的各种证书一样。不同的是它的证书是由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和船舶检验“证书簿”(“证书簿”中夹带各种证书)来体现。“证书簿”有两种格式: 1 “ZSB-1证书簿” 适用于船长30米以上的自航船和主机单机额定功率220KW(或主机总额定功率440KW)以上的船舶

18、。该“证书簿”中包括: (1)内河船舶适航证书(类似于入级证书) (2)内河船舶吨位证书 (3)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 (4)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5)内河船舶客船乘客定额证书 (6)内河船舶装运危险货物适装/推或拖证书 (7)内河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8)内河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9)高速船安全证书 (10)浮船坞安全证书 (11)免除证书,(三)入级证书,船舶入级证书仅有3种: (1)船体入级证书 (2)轮机入级证书(需要按期进行轮机循环检验) (3)冷藏装置入级证书船舶入级证书虽然仅有3种,但船舶入级检验对船舶的真实的适航情况最能反映问题,由其是对船体,轮机的技术状态

19、起到审查和检查的作用,对确保航行安全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重视保险船舶的入级和入级检验工作的动态,是保险公司防灾防损的一项工作内容。我国沿海,内河船舶除有少数船舶入级以外,都没有申请入级,没有入级证书。由此,这些没有入级证书的船舶技术状况未经过船舶整体技术状态检验,发生事故的风险要大于有入级检验的船舶,保险人承保时要特别注意,在承保条件或费率上要有所区别。,(四)船舶应具备的其他文件和证书,1.文件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无线电台日志,航行鉴定簿,船员名册,油类记录簿,车钟记录簿等 2.保证类证书 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油的远洋船舶必须具备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单或其他财务保证书(适用于国际);沿海

20、,内河船舶要具备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 3.临时性证书 (1)临时性检验证书:此证书主要满足于船舶在特定的情况下,包括保险船舶发生海损事故后需要航行而出具的证书。入级船的临时性入级证书往往是针对某一项检验后签发的;非入级船的临时性入级证书则是按入级标准逐项检验的。 (2)拖航证书:此证书是拖船在拖带他船,水上设施,平台等物体时,经检验符合拖带要求后而出具的证书。,理赔服务部水险理赔室,2011年7月,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解读,条款由来1981年人保公司在参照当时1976年船舶保险条款制定了1981年国内船舶保险条款 人保对条款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出台了1988年国内船舶保险条款 1996年中

21、国人民银行组织人保,太保,平安三家保险公司经过两次论证,诞生了1996年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之后又对该条款进行了微调。2009年版,国内的沿海保险船舶限制航行在沿海(二,三类)航区及与内河相接的可航水道。,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判断船舶适航性的重要标准,我国对船舶的可航水域划分成若干航区。1、海上分为三类航区:类航区:无限航区,允许远洋船舶航行;类航区: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区;台湾海峡

22、;南海距岸不超过120海里的海区;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50海里的海区;类航区:台湾海峡东西两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海里的航区; 除上述海区外距岸不超过20海里的海区;除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以外的其他沿海岛屿距岸不超过20海里的海区。2、内河的保险船舶限制航行在内河划分为A,B,C,J航区和湖泊,水库内。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两个主险,列明风险。“船舶全损”:船舶实际全部损失,或者损坏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以至于救助、打捞、修理费等费用之和达到或者超过碰撞或者触碰发生前的船舶价值。 “全损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所列明的灾害或事故致使船舶全损时,保险

23、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全损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全损险的投保 - 瓦良格,明斯克,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第一条 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风力的确定,应以当地有关气象部门测定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这里是把9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罗列进来,但没有笼统地承保自然灾害,被保险人须证明损失的原因是具体的承保危险之一。,“俊霞”号绞吸式挖泥船;“粤珠海浚2668” 绞吸式挖泥船,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火灾:指因意外原因导致物体表面温度持续达

24、到或超过其燃点温度形成氧化反应,并发生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船舶的损失。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反应性爆炸。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压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所以对于像高速旋转的部件猛烈地甩出,引

25、起碎片飞扬,并伴有响声,并非爆炸,而是一种离心式的崩裂。比如:分油机,涡轮增压器。,二、火灾、爆炸;,海商法第165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16条规定:“船舶碰撞”: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两艘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接接触,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 “船舶触碰”:是指船舶与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接触并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所以间接碰撞属于碰撞“浮山”轮间接碰撞案。,三、碰撞、触碰;,船舶碰撞触碰从责任方划分可以有以下几种:,1. 单方过失责任-非移动物体2. 双

26、方互有过失责任-移动物体3. 双方无过失责任-我国海商法第167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由上面我国法律对船舶碰撞的定义的规定,我们可知船舶碰撞需满足以下要件:1.碰撞发生在特定的船舶之间。2.碰撞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3.船舶之间发生接触,或者虽然没有发生接触,但一船具有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的行为。4.碰撞造成相碰船舶或者第三者的损害后果。,搁浅:是指船舶因各种原因搁在浅滩或礁石上的事故。它不包括“共同海损”行为所致的抢滩座浅 。 触礁:指船舶在航行中发生撞击礁石上致使船舶受损的

27、意外事故。,座浅:是指船舶在停泊时,因潮水或装载的原因,引起船舶吸底现象使船座落于水底造成的损失以及船底与水底摩擦而又未搁浅所造成的损失 。搁浅与座浅的区别在于: (1)、船底与水底相接触的原因不同:搁浅的原因是,船舶遭受意外,如船员驾驶疏忽、大风、水底变迁等,事故发生的原因具有不可预见性。座浅的原因是潮汐的变化或装载不当,如超载,因此座浅的原因具有可预见性。 (2)、事先船舶状态不同:搁浅之前,船舶处于对地运动状态,如航行、走锚。而座浅之前,船舶则必然是处于停泊状态。“深能1号”在澳大利亚大堡礁海域搁浅漏油;惠实58座浅案,四、搁浅、触礁;,我国海商法第248条规定:“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

28、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本条款第10条对船舶失踪做了特别规定,船舶在航行期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满六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称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disappear,六、船舶失踪。,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

29、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顶盛11”轮触碰了苏通大桥临时桥墩,第二条 一切险 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救助:指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遭受本条款第一条所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船舶处于危险的局面,借助外界力量进行脱险的一种行为。由此种行为引起的合理费用为救助费用,本保险负责赔偿。 构成海上救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财产遭遇海难。2、救助人必须是第三者。3、救助要有效果。 “无效果无报酬”(no cure n

30、o pay)救助;雇佣救助。,“宝英海28”轮与“ARO LAKE(莱刻)”轮发生碰撞,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一、船舶不适航、不适拖(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装载等,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

31、保险合同中的船舶适航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船舶在设计、构造和设备上应符合船舶建造和检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检验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二是船员资格、配备燃料和供给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并满足航区的需要;三是配载货物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船舶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及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芜湖货运28”无证驾驶,不适拖除不适航的情况之外还包括如下几点: 1.拖带船舶不具备拖带能力或拖力不足; 2.拖带设备不足或技术状况不良; 3.由各单位组织的拖带船队不能显示规定的信号; 4.需经拖航检验的而未经船舶检验机关检验,或未取得“拖航批准书”或取得证书未经港监核准; 5.

32、其他不能保证拖带安全的情况。在被保险人已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损失是由某项承保危险造成的之后,保险人若想以船舶不适航为由拒赔该损失,就必须证明:1.被保险船舶存在某种不适航;2.被保险人索赔的损失,责任或费用是由此种船舶不适航造成的;3.此种船舶不适航是该船开航时就存在的;并且4.在该船舶开航时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此种船舶不适航。,宝英98碰撞锚链,“仁科1”在舟山锚链丢失;,二、船舶正常的维修保养、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在实务中,如被保险人未投保“螺旋桨、舵、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附加险的,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33、的事故,舵、锚、锚链、螺旋桨、橹及子船同时与船体发生损失时,则应予负责赔偿。,浪损:指由于大风或水上任何物体(包括船舶)造成的波浪冲击致使船舶损坏或翻沉的情况称为浪损。如果是船舶造成的波浪冲击致使船舶损坏的就属于间接碰撞。,三、浪损、座浅;,”被保险人“系指船东-船舶所有人(主要看保单)。这里要确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主要看船公司或各个有权行使管理的职能部门(包括商务,调度,航运,海监,船技等)所做的决定和发出的指示是否是造成损失后果的主要原因。如果他们的决定和指示是造成损失后果是主要原因,就可确定其船东犯有故意行为而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船东代表“一般指船公司及其公司内直接管理船舶的各种经营

34、或技术管理职能部门以及被授权代表公司处理事件的人。,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这里再阐述一个问题:我国海商法第242条规定:“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远洋船舶保险第二条第二款:“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第三条第四款:“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由上可知,我国海商法对保险人可以拒赔的理由和我们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措辞用语有些不一致,在具体案件处理中有时会产生异议。我国海商法第209条规定:“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

35、的,责任人无权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间接损失和费用“:指因事故造成的停航、停业而引起的船员工资、运费、租金、燃料、给养等的费用或利益损失。各种罚款、没收款项。不能履行的违约金和所有费用及收益产生的利息。,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产养殖及设施、捕捞设施、水下设施、桥的损失和费用;六、因保险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七、战争、军事行为、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定期保险,保险期间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起止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不定值保险我司一般都保前

36、约定,保险金额第五条 船龄在三年(含)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船龄在三年以上的船舶视为旧船,旧船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市场新船购置价;实际价值是指船舶市场价或出险时的市场价。,符合保险的可保利益原则,索赔和赔偿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符合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推定全损案件首先要被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拒绝接受委付时,不影响保险人对推定全损的赔偿义务;保险人接受委付时,船舶的所有权及附带的义务和责任将转移给保险

37、人。,第七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人均按以下规定赔偿:一、全损险 船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实际损失和费用-残值)(1-免赔率)(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实际赔偿金额或 (实际损失和费用-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免赔额实际赔偿金额,二、一切险 1.全损: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按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赔偿,但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该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部分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为限,两者以低为准,但无论一次或多次累计的赔款等于保险金

38、额的全数时(含免赔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赔偿金额获救船舶价值/(获救船舶价值获救货物价值运费)施救、救助费用或报酬,第八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与保险人商定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支付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并对不属于保险人责任或不合理的损失和费用拒绝赔偿。第九条 保险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凡涉及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共同安全的,对施救、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的赔偿,保险人只负责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的船、货、运费总价值的比例分摊部分。,一般保险免赔额制度有两种:相对免赔额制度;绝对免赔额制度。每次事故损失设定绝对免陪额为6万或损失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免赔额制度主要有3个目

39、的:1.减少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频繁地支付小额赔款。节省各种成本。2.与被保险人形成客观上的共保,促进被保险人提高防范风险意识。3.对保险费率有相应的制约性。把保险费率开得低低的,免赔额提的高高的,争揽业务,第十条 船舶失踪,本保险自船舶在合理时间内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到达目的地时起六个月后立案受理。第十一条 保险人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约定扣除免赔额(全损、碰撞、触碰责任除外)。,比如:一个案例中,由于主机燃油不好,整个航程中高压油泵,油头不断的出现事故,咬住,堵塞,船员不断的更换,吊缸,最后损失上百万美元,这个怎么定呢?尾轴漏油进坞修理后,出来后还漏,还得二次进坞,怎么定?,免赔额的扣

40、减是基于”事故原则“,即基于”每一次单独事故或事件“。,第十二条 保险船舶遭受全损或部分损失后的残余,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诉讼时效;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必须依法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益受到损害,保险人可相应扣减赔款。,我司一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单规定: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费

41、按下列计划分期交付: 第1期:保费CNY373500.00,交费起期为2010-11-02,交费止期为2010-11-17 第2期:保费CNY373500.00,交费起期为2011-05-03,交费止期为2011-05-18 投保人如未在上述各交费止期前向保险人交纳约定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自始不生效(适用于第1期)或自当期交费止期起自动失效(适用于除第1期以外的其他各期)。,附条件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其他相关法

42、律、法规及规定,维护保险船舶的安全。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向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除经保险人同意并加收保费外,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对其公司、保险船舶发生变化影响保险人利益的事件如实告知,对于保险船舶出售、光船出租、变更航行区域或保险船舶所有人、管理人、经营人、名称、技术状况和用途的改变、被征购征用,应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

43、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自上述情况出现时保险合同自动解除。最大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从14到17这四项条款是一种保证性的条款,是合同中的首要条款(paramount)。保证条款是非常严格的条款,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险合同即告无效,对其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后四十八小时内向港航监督部门、保险人报告,并对保险事故有举证的义务及对举证的真实性负责。,这里既是被保险人的义务,以保护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被动,无从了解情况的窘景;同时

44、也是提醒被保险人,在其索赔时应提供的材料,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赔偿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本公司在60天内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及时提交保险单正本、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副本)、运输合同载货记录、事故责任调解书、裁决书、损失清单以及其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45、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多种事故原因情况下的定责问题船舶保险只负责赔偿承保危险造成的某些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由此在保险理赔中,应适用“因果关系原则”或“近因原则”,即要查明导致损失发生的最直接原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范围。但在实践中,情况往往是复杂的,在多种原因共同导致损失发生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可按以下方式确定:1.如果共同导致损失的原因是

46、相互独立的,并且每一个原因在没有他因的情况下都造成损失,则它们中的每一项都可被视为损失的近因,只要其中有一项是承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例如: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碰撞受损,在锚泊的同时对碰撞所造成的裂缝进行临时修理。随后在被一艘拖轮拖往船坞的过程中,因风大浪急,裂缝从新开裂导致船舶沉没。此损失是由碰撞直接造成的,碰撞和海难都是近因,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导致损失有多种原因且多种原因共同起作用,它们不能各自独立造成损失发生,如果其中一项是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我国现行船舶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条款都是总除外条款,其效力高于承保责任条款,由此,只要是除外责任中的风险导致核已发保险

47、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对事故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例如:船舶因火灾受损,火灾是由于炮弹爆炸引起,则炮弹爆炸是造成船舶损失最直接的原因,该火灾不属于船舶险保单规定的一般火灾的范围,而属于战争险保单规定的“战争,武器”的原因所致的结果,船舶损失的发生与炸弹爆炸有直接和密切的因果关系。根据船舶保险合同除外责任的约定,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投保了战争险,则在战争险项下给予赔偿。3.在导致损失发生的多个共同原因中,既有承保责任的风险,又有承保范围外但未列入除外责任的原因,则一般应与被保险人协商能够按比例赔付,赔偿的比例根据承保的风险在导致损失发生方面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而且

48、一般很难确定承保风险在导致损失发生方面的作用大小,由此最终的赔偿比例要根据被保险人的承受能力,保险双方所掌握的证据和对事故的论证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双方协商来确定。,1.沿海船舶航行中,将船舵丢失,由此产生的费用。a.船舶本身舵的修理b.救助费用2.沿海船舶航行中,主机发生故障,停机自修,在此过程中天气预报有台风正在快速向船舶靠近,船东于是安排拖轮将船舶拖回码头。a.主机本身修理b.船员自修-施救c.拖航费-救助,应用:,远洋船舶保险条款,理赔部水险室 2011年7月,保险范围,海上风险(risks at sea)1. 海难(perils of the sea)(1) 自然灾害:指恶劣天气,雷电

49、,海啸和洪水等自然界破坏力量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2) 意外事故:指船舶搁浅,触礁,碰撞,失踪等类似的意外原因引起的事故。2. 外来风险:指与海洋没有必然联系的外来因素所造成的事故,包括火灾或爆炸,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和海盗行为,核装置和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等。3. 印区玛瑞(Inchmaree)式风险:由于不可预料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风险。包括装卸或移动货物,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船长/船员或引水员的疏忽行为。,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船舶,包括其船壳、救生艇、机器、设备、仪器、索具、燃料和物料。这里要注意的是“燃料和物料”属于船舶的添加物而不是固定物是可以保的。船舶在光租和期租中船舶的燃料是有承租人提供的(光租中物料也是),那么该船在投保或续保时,就毋需将燃料和物料包括在保险标的的投保范围。,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一、责任范围 (一)全损险 本保险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船舶的全损: 1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这里承保的是所有自然现象构成灾害时造成保险船舶损害。 “闪电”有时候会把通信设备,雷达等设备击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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