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 际 法如何学好国际法之建议一、认识国际法的重要性和明确学习目的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是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科学交往的各个领域的法律专门学科。是确立国家间交往的行为规范和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标准。它对各国和各国人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国家来讲,国际法是确定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对各国人民来说,国际法同样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国际法可以通过国家把它所确立的各个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转嫁给各国人民,使各国人民得到其国家承受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使各国人民与国际法发生联系。二、把握好具体的学习方法 了解国际法的体系和整体结构 抓住各章的重
2、点要点认真作好每章的作业 阅读辅助资料 三、密切联系实际时刻关注国际事件思考每个重大国际事件背后涉及的国际法知识点从国际法的角度来分析国际事件第一章 国际法导论第一节 概述一、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是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二、国际法的特性(一)特征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在强制实施方面,也与国内法不同(二)法律性国际法作为法律得到所有国家承认国际法的规则也被很好地遵守国际法的法律性也突出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上某些逍遥法外事实的存在并不能排除该违法行为的非法性,也不能以此否认国
3、际法本身的法律性三、国际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一)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调整对象- 渊源(二)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三)国际法与国际法学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一、渊源的含义二、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国际法际规约 第三十八条)- 国际条约 造法性条约 双边条约契约性条约 多边条约- 国际习惯 构成要素:客观要素主观要素证明:从国际法主体的实践中寻找证据- 一般法律原则- 司法判例和学说- “公允及善良”原则- 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 “准条约”和“软法”问题:1.国际法院规约第 38 条规定的国际法渊源是否有先后顺序?2. 国际法院规约第 38 条是否把所有的渊源全部包括?第三节 国际
4、法的编纂一、编纂的含义二、编纂的两种意义三、编纂的两种类型第四节 国际法的效力依据与学派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指国际法依靠什么而对国家具有拘束的效力学派 代表人物 主要观点自然法学派 普芬道夫 人类良知、人类理性实在法学派 宾客舒克、奥本海 国家意志、共同意志折衷法学派 沃尔夫、瓦特尔 自然法与共同意志新自然法学派 狄骥 各民族的法律良知新实在法学派 柯贝特、麦克杜格尔、拉斯韦尔 国家权力、国家的对政策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各国的协调意志第五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一元论:认为二者同属一个法律体系两元论或平行说:认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各自有其不同性质、效力根据、调整对象
5、和适用范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一元与二元之间。目前多数学者持这种观点。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一)国际层面(二)国内层面:国际法在国内法律秩序中的地位问题除了牵扯到由此产生的因违背国际法义务而承担国家责任的情况外,原则上处理这个问题是一国国内法事项。国际法包括成文条约,也包括不成文的国际习惯条约一般地只对缔约国具有拘束力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的解决也包括习惯和条约两个方面。三、国际法在我国国内的适用问题在宪法中将坚持和遵守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核心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入其中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三种情况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
6、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保留条款除外。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根据与该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考察才能作出恰当结论。民商事范围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条约可以优先适用。宪法未规定国际习惯在国内法中的地位。排除 WTO 协议文件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在 WTO 协议在国内的实施方面我国将倾向于主要采取“转化”的方式。第二章 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一、基本原则的特征:A各国公认B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所有领域C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D具有强行法性质:强行法,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二、基本原则
7、的内容来源A1945 年联合国宪章B中国、印度、缅甸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C其他国际文件。第二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 国际法原则宣言(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2)属性:国家固有的(非国际法赋予的)根本属性、不可分割、历史性(二)不干涉内政原则内政:国内管辖事项,不得违反国际法日本修改教科书是否属于内政?台湾问题:美对台关系法是否属于内政?“计划生育”问题(三)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禁止侵略行为禁止从事武力威胁和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例外:自卫、联合国授权(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诉诸战争权”(五)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
8、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六)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七)国际合作原则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二)互不侵犯原则(三)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四)平等互利原则(五)和平共处原则思考题:1.人权与主权的关系2.“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的性质第三章 国际法主体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概述一、概念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二、范围主权国家国际组织其他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第二节 国家一、国家的构成要素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二
9、、国家的主要类型单一国:如我国复合国:政合国、君合国、联邦、邦联英联邦 法兰西共同体 永久中立国:瑞士、奥地利梵蒂冈市国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独立权两个特征:自主性、排它性两方面表现:对内、对外两种独立:政治、经济(二)平等权(三)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遭到武装攻击、必须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的要求四、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一)国家的管辖权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性管辖(二)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制定冲突适用规则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此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包括确立有关国家专属管辖权。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三)国家主权豁免 司法管辖豁
10、免:受案、程序、执行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豁免的放弃明示:发表公告、声明默示: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第三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一、承认的概念有关承认性质的学说构成说:只有承认才能使新国家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宣告说:承认仅是一种对新国家已经存在这一既成事实的宣告本书观点:其他国家承认与否并不影响其在国际社会中行使自己的主权是一种主权行为,而非义务即是一种政治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不承认主义二、承认的形式 明示: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表述默示: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缔结正式政治条约、接受领事和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法律承认:正式的,不可撤销事实承认:权宜做法,不完全、非正式和暂性,模糊
11、并可随时撤销甲国是刚刚从丙国分离出来的国家,尚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乙国因为和甲国毗邻,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需要和甲国发展关系。乙国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了对甲国的承认?ABCA甲国和乙国之间就某重大政治问题签订了双边条约B甲国为了方便两国国民之间的交往正式接受了来自乙国的领事C乙国在一次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会议上投票支持甲国加入该组织D在没有明确表示承认的情况下,甲国和乙国共同参加有关国家发起的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条约 三、承认的对象- 国家承认(主体资格)基于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立、分离 法律效果- 政府承认(代表资格)基于剧烈革命、政变等导致的政府更迭条件:有效统治原则法律效果- 对交战团
12、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交战团体叛乱团体后果是交战团体或叛乱团体自己承担国际责任,除非该团体自己掌握国家政权,组建新政府 甲国发生的判乱运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判乱团体。该判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是哪个是正确的? DA.承担直接责任 B.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政府和判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D.不承担责任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问题对新政府的承认法律后果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一、继承的概念- 定义 - 主体:国家、政府、国际组织- 对象: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二、国家的继承- 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的- 条
13、约的继承人身性条约 非人身性条约- 部分转移- 合并- 分立、分离 - 殖民地独立:“白板规则”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C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国家财产继承不动产:转属原则动产:实际生存原则公平原则- 债务继承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 地方债务- 恶债- 涉及私人之债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
14、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B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 国家档案方面的继承协议解决民族独立国家的档案继承问题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继承问题- 关于条约的继承实践- 关于财产的继承实践- 关于债务继承的实践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第一节 国籍制度一、概念和意义二、关于国籍的立法三、国籍的取得和丧失规则取得:出生、归化丧失:志愿解除、取得外国国籍、剥夺国籍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
15、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C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四、国籍冲突的解决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籍的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和恢复中国国籍的丧失中国国籍原则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一、概说二、对外国人的管辖三、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四、对外国人的待遇五、外交保护条件:受害人持续具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的非法侵害用尽当地救济六、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外国
16、人须服从中国管辖- 外国人须服从中国关于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 外国人在中国的待遇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制度一、引渡制度- 引渡的概念- 引渡的依据- 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效果- 条件:相同原则、严厉适度- 程序:提出请求、审查、执行- 效果:特定罪行原则- 拒绝引渡的理由二、庇护- 庇护的概念- 受庇护者的地位- 国家行使庇护权的处所自己的领土内不承认外交庇护 三、中国关于引渡和庇护的法律依据- 关于引渡的法律依据和原则不引渡本国国民原则罪行相同原则允许按规定的理由拒绝引渡罪行特定原则- 关于庇护的法律依据张振海劫机案 ( 材料略 )请问:(1)是否根据中国法律认定张振海犯有罪行,日本就可
17、以决定将其引渡?(2)张振海被引渡回国后,中国法院可否另定罪行对其进行审判和处罚? 第四节 难民的国际保护一、概说二、难民的概念三、难民的法律地位- 难民的入境、居留和离境- 难民的待遇四、中国保护难民的立场和实践第五章 国家领土第一节 国家领土与领土主权一、国家领土的含义及重要性二、领土主权的概念、性质及内容1. 国家对其领土包括自然资源具有排他的所有权,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 2. 有排他的管辖权; 3. 领土主权不可侵犯。三、领土主权的限制1. 习惯规定的一般限制2. 条约规定的特定限制:共管、租借、国际地役、势力范围。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一、领土的构成二、领陆三、领水1. 内水
18、:界河、多国河流、国际河流、湖泊和内陆海、通洋运河2. 领海四、领空五、底层领土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的区别- 多国河流仅对各段沿岸国通航,国际河流对所有国家开放- 多国河流由各段沿岸国管辖,国际河流的主权虽然属于知段沿岸国,但在管理上由有关国家设立国际委员会进行。第三节 国家领土变更的方式一、含义二、传统方式1. 先占:主体、客体、意思表示、有效占有2. 时效我国不承认3. 添附:自然添附和人为添附4. 割让:买卖、交换、赠与5. 征服:意思表示、保持占有能力三、现代方式1. 民族自决2. 全民公决现代国际禁止取得领土的方式是( C ) A.先占 B.添附 C. 征服 D. 赠与现代国际法确定的
19、领土变更方式是( D ) A.先占 B.割让 C.添附 D. 全民投票第四节 国家的边界和边境一、概念(注意二者的区别)二、边界的形成与划分1. 形成:历史边界线和条约边界约2. 过程:定界、标界、制定边界文件3. 方法和规则:地形边界、几何学边界、天文学边界三、边界争端的解决四、边境制度1. 维护边界标志2. 在边境公共服务方面进行合作3. 在边境地区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合作4. 妥善解决边界事件通航边界河流,若无边界条约规定,其界线一般应划在( B )A.河床中心线 B.航道中心线 C.对方河岸 D.本国河岸划定边界的协议由多种文书组成,其基本文件(母约) 是( D ) A.边界谈
20、判记录 B.边界走向图 C.划界议定书 D.边界条约第五节 中国的领土和边界钓鱼岛问题南海群岛问题中印边界问题第六节 南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一、南极地区和平、科考自由、领土主权冻结、环保、公海 二、北极地区第六章 国际海洋法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及编纂一、概念二、历史发展1. 古罗马时代:共有之物2. 中世纪:提出了领有权或主权主张3. 资本主义时期:海洋自由原则,公海制度、领海制度4. 二战结束后:革命性的变革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三、编纂1. 19 世纪后半叶以来:巴黎宣言 、巴塞罗那公约2. 20 世纪以来:1930 年国际联盟主持召开国际法编纂会议二战后联合国主持召
21、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 ( 特别是第三次 )第二节 内水、领海、毗连区一、内水1. 概念和法律地位 - 概念:领海基线以内的一切水域- 法律地位:完全的、排他的主权2. 海湾 - 历史性海湾:国家长期实行管辖、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3. 港口 - 港口制度对外籍船的管辖:(1)原则: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外籍军舰或政府公务船豁免(2)刑事:原则上不管,除非对沿海国有害、案情重大、应请求(船长或船旗国领事)(3)民事:船内部事项,原则上不管,除非涉及港口国利益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 (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
22、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BD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二、领海1. 概念和法律后果2. 宽度和界限3. 对外国商船的刑事和民事管辖权4. 无害通过权- 继续不停、迅速进行- 无害- 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 军舰三、毗连区1. 范围2. 沿海国的权利(管制权)第三节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一、专属经济区1. 概念和法律地位- 概念:- 法律地位沿海国和权利和义务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美国“无瑕号”事件2. 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利用3. 人工
23、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管理4. 划界二、大陆架1. 定义2. 法律制度-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以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 其他国家对大陆架的权利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3. 划界 第四节 公海一、概念和法律地位1. 概念2. 法律地位二、公海自由1. 航行自由2. 飞越自由3.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4.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5. 捕鱼自由6. 科学研究自由三、公海上的管辖1. 船旗国管辖2. 普遍管辖3. 所有国家进行合作以制止下列非法行为的义务- 贩毒- 非法广播4. 登临权5. 紧追权第五节 群岛水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群岛水域1. 概念2. 法律地位3.
24、 群岛海道通过权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1. 过境通行2. 无害通过3. 航行和飞越自由第六节 国际海底区域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法律地位1. 概念2. 法律地位二、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和开发制度1. 平行开发制2. 申请者和合同承包者的财政义务三、国际海底管理局1、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两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现甲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 A在纳列温河甲国一侧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观光栈桥 B游客
25、乘甲国的旅游船抵达乙国河岸停泊观光,但不上岸 C游客乘甲国渔船在整条河中进行垂钓和捕捞活动 D游客乘甲国游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览 2、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 年 7 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
26、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3、先占是国际法中国家获得领土主权的一种方式。根据现代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已经不能被作为先占的对象?A南极地区 B北极地区 C国际海底区域 D月球 4、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兴隆,引起一些从事服装经营的当地商人不满。一日,这些当地商人煽动纠集一批当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当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袖手旁观。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对此事件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该哄抢行为可以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
27、权 C乙国中央政府有义务调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当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 5、甲国 1999 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 10年有期徒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法院判决生效后,甲国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朗曼,执行判决 B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 C乙国有义务给予朗曼庇护 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朗曼逮捕并移交甲国 简答1.请简述领海的无害通过权。2.谈谈你对“外交庇护”的看法。第七章 国际航空法第一节 航空法的概念、发展一、航空法的概念 关于航
28、空器运行及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航空法的发展1.巴黎公约和哈瓦纳公约2.民航运输的基本体制,通常叫芝加哥体系3.航空运输赔偿责任制度,华沙条约体系,包括华沙公约和罗马公约4.关于民航安全的法律体系,一般叫海牙体系,包括海牙公约,东京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三、航空法的渊源第二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一、领空制度二、关于空气空间法律地位的理论与实践1.完全的空中自由论2.空中有限自由论3.领土区域论4.国家警察权论5.国际共管论三、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自保权、管辖权、管理权、支配权四、无线电信第一个规定领空主权原则的国际公约是( A )A.巴黎航空公约 B.国际民用航空公约C.海洋法公约
29、D.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第三节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一、领空管理制度1. 禁区制度2. “防空识别区”二、航空器及其国籍1. 航空器:从空气的反作用取得支撑力的机器民用航空器与国家航空器2. 国籍:登记国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展示标志、遵守法规、接受检查、携带文件、遵守货物限制、不滥用民用航空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 B )A.享有无害通过权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C.享有“两项自由”D.享有“五项自由”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则定1. 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2. 过境通行权3. 群岛海道通过权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六、航空安全监督和审计领域 法律
30、地位领空 遵守地面国的法律和规章公海 仅受其国籍国的法律管辖专属经济区 有自由飞越自由,但应遵守沿海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国际航行海峡和群岛水域上空 有“过境通行 ” 的权利,但须 “继续不停,迅速飞过”第四节 国际航行运输一、国际航行运输的管理体制1. 芝加哥会议2.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 百慕大协定二、航空运营权1. 主要权利:市场准入、运力权、定价权2. 辅助权利三、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四、航空运输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1. 百慕大体系的崩溃2. 放弃管制政策3. “天空开放”协定4. 航空公司联盟与反托拉斯法5. 多边化和全球化第五节 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一、国际航空承运人的责任(华沙公约)1.
31、 客观责任制2. 推定过失责任制3. 有限额的客观责任制二、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罗马公约)1. 适用范围2. 客观责任制3. 免除或减轻责任的情况修改后的华沙公约在航空损害赔偿方面采用( C )A.主观责任制 B.国家责任制 C.客观责任制 D.国际责任制第六节 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一、关于国际航空安全的国际条约及其所规定的罪行1. 东京公约2. 海牙公约3. 1979 蒙特利尔公约4. 蒙特利尔议定书5. 1991 蒙特利尔公约二、刑事管辖权1. 航空器登记国2. 其他情况的管辖权三、引渡或起诉四、国家的权力和责任公约规定东京公约 海牙公约 蒙特利尔公约空中劫持
32、的概念 飞行中 明确飞行中 5 种行为 使用中空中劫持的管辖 登记国非登记国普遍管辖 普遍管辖引渡和起诉 可送回本国 或引渡或起诉 或引渡或起诉制止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国际公约是 ( A B D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 C.巴黎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将空中劫持行为起止时间从“飞行中”扩展到“使用中”和条约是 ( D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 C.国际民有航空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第八章 外层空间法第一节 概说一、外层空间的概念- 空气空间以外- 主权范围以外二、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外空宣言 、 外空条约 、 营救协定 、 责任公约 、 登记公约 、 月球协定三、外层空间法的性质和
33、特点- 属于国际法- 具有前瞻性和进步性第二节 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一、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共同利益原则、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不得据为已有原则、和平利用原则、援救宇航员原则、国家责任和赔偿责任原则、对空间物体的管辖权和所有权原则、空间物体登记原则、保护环境原则、国际合作与互助原则 二、外层空间营救制度- 援助宇航员- 通知发射当局- 费用负担甲国登记发射的空间飞船在降落时偏离轨道落入乙国境内,飞船上载有三名宇航员,被乙国军队监测发现。甲乙两国都是 1968 年营救协定的缔约国。对此事件,乙国应采取下列哪些行动?( ABD )A.对宇航员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B.立即将宇航员送还甲国C.立即将此
34、事通知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D.立即将此事通知联合国秘书长三、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1. 责任主体2. 赔偿范围3. 归责原则-绝对责任-过错责任4. 求偿程序5. 决定赔偿额适用的法律6. 赔款限额问题四、空间物体登记制度五、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1. 月球的非军事化2. 国际合作与互助3. 科学研究与探索4. 月球的环境保护5.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6. 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 ,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
35、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第一节 概说一、国际环境问题二、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一)定义和特征1. 调整范围的全球性2. 调整方法的综合性3. 法律理念的生态性4. 法律规范的技术性(二)渊源1. 国际环境条约2. 国际习惯3. 软法三、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里程碑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四、环境保护的国际组织1972 年斯德哥
36、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法律文件是( AB )A.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B.斯德哥尔摩行动计划C.保护臭氧层公约D.远距离跨界大气污染公约 E.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二、国际合作原则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四、预防原则五、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国际环境保护实行的原则是( A )A.差别待遇 B.优惠待遇 C.特殊待遇 D.公平待遇第三节 主要内容一、环境污染防治(一)海洋环境污染防治1. 陆地来源的污染2. 来自船舶的污染3. 国家管辖的海底活动造成的污染4. 向海洋倾倒废弃物造成的污染从船舶或航空器或从其他海上人工结构有意地在海
37、上倾倒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但不包括在正常操作中的处置废物(二)大气污染(三)危险物质和有害废弃物控制巴赛尔公约1. 条件进口国未一般性禁止,书面同意;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不得向/从非缔约国进出口废物2. 程序书面通知、书面答复:出口者书面通知进口国主管部门,进口国应书面答复出口国审查:有进口国书面同意、出口者与处置者已定合同、有详细无害处置办法合同受阻应运回:废物无法依约处置,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有保险、保证、担保放射性物质例外:有其他国际制度管制的,公约不适用二、维护气候体系(一)臭氧层耗损及其控制
38、(二)全球气候变化及其控制1.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措施: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缔约国对气候变化的保护承担的责任是( D )A.绝对责任 B.连带责任 C.共同责任 D.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2. 京都议定书内容: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目标减排折算方式- 集团方式: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 排放权交易:排量超出其额度发达国家可以向其他排量低于自身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使得总量仍然达标- 绿色交易: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销其部分排放量在防止
39、气候变化方面,国际上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 京都议定书规定允许下列哪些减排折算方式?( ABC )A集团方式 B排放权交易 C绿色交易 D蓝色交易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四、自然地域的保护五、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第十章 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说一、国际组织的概念1. 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的目的,通过协议形式而创设的常设机构。2. 特征- 主要是国家间的组织- 为了国际合作而建立的- 依据国家间的协议而创立- 设有常设性机构- 有独立的法律人
40、格二、国际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三、现代国际组织的类型一般性国际组织 全球性国际组织专门性国际组织 区域性国际组织开放性国际组织封闭性国际组织四、国际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1. 法律地位-有限的或派生的2. 法律制度参与者- 完全成员:享有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 部分成员:国际组织下属机构的正式成员- 联系成员:一般没有表决权- 附属成员:目的在于吸收非主权或非政府组织参与组织的有关活动- 观察员:非成员国、民族解放运动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个人机构及职能- 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秘书处 简单多数 表决:全体一致、多数表决 、协商一致特定多数- 决议:有拘束力的决议、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
41、议、无拘束力的决议第二节 联合国一、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1. 宗旨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 2. 原则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各会员国应该忠实履行他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他们的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在他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任何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联合国在维
42、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确保使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联合国组织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管辖的事项,但此项规定不应妨碍联合国对威胁和平、破坏和平的行为及侵略行径采取强制行动。二、联合国的会员三、联合国的主要机关1. 大会- 组成- 职权- 表决程序- 机构及运作程序2. 安全理事会- 组成- 职权- 表决程序- 机构及运作程序下列关于联合国安理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C )A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B安理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促使争端解决和制止侵略行为C安理会可以要求当事国执行国际法院的裁决但不能采取强制措施D对于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表决时,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视
43、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3.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组成- 职权- 表决程序- 机构及运作程序4. 托管理事会5. 国际法院6. 秘书处- 组成- 秘书处及秘书长四、 联合车宪章的修正、审查及联合国改革问题第三节 联合国专门机构一、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 概念2. 特征-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在经社文教卫负有责任的专门机构- 普遍性- 与联合国具有法律关系二、类型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BCD )A.是联合国的组成部分 B.与联合国有法律关系C.是对某一领域负有专门责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D.原有的独立性并不改变专题联合国的改革问题- 会费- 安理会改革第十一章 外
44、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第一节 外交特权和豁免按照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由一国的外交部长向另一国的外交部长派遣的外交代表是( D )A大使 B公使 C特使 D代办在不完全外交关系中,双方互派的外交使节一般是( C )A大使 B公使 C代办 D临时代办我国加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时对外交代表的等级提出保留的是( B )A大使 B教廷大使 C公使 D代办外交人员的派遣须事先征得接受国同意的人员是( AD )A大使 B一秘 C代办 D武官第一节 外交特权和豁免一、外交关系和使馆概说1. 外交关系和使馆的建立2. 使馆的职务- 代表- 保护- 谈判- 了解和报告- 促进甲国派驻乙国
45、大使馆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 AB )A代表甲国同乙国就双边贸易冲突进行磋商B就甲国公民在乙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同乙国进行交涉C利用一切手段对乙国的各种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甲国报告D为支持乙国民权运动向乙国反对派势力提供资金二、外交特权和豁免1.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依据- 治外法权- 代表性- 职务需要- 维也那外交关系公约- 通讯自由- 行动及旅行自由- 免纳捐税、关税2. 使馆的特权和豁免- 使用国旗和国徽-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 档案文件不可侵犯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46、 BC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4. 其他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外交代表的家属使馆行政和技术人员使馆服务人员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5. 使馆人员及其家属在第三国的地位三、使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1. 使馆馆舍不得以与使馆职务不相容的方式加以使用2. 尊重接
47、受国的法律和规章3. 不干涉接受国内政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五、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在接受国的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开始时间是( A )A自外交代表进人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之时起B自外交代表被任命之日起C自外交代表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之日起D自外交代表正式执行职务之日起约翰是英国驻华外交人员,1999 年 5 月约翰在驻华使馆突然因病死亡,关于他的妻子琼斯和孩子杰米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C )A自约翰死亡之时起他们就不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B他们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直至约翰的妻子再婚时止C他们应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直至听任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终了之时为止D他们自始就没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第二节 领事特权和豁免一、领事制度概说1. 领事关系和领事的建立2. 领事职务- 保护- 促进- 了解和报告- 发护照签证等- 帮助派遣国国民- 公证登记和行政事务- 监督和协助派遣国的船舶、航空器及其航行人员 3. 领事馆的人员类别- 领事官员- 领馆雇员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