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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律师:工伤事故办案指南.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8307821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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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李浩律师:工伤事故办案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

2、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发生事故后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是劳动关系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处理工伤案件具体步骤: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3、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应当 30 日内或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

5、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 60 日内作出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也许有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会问了:

6、如果我对工伤认定不服应当怎么办?!(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公民可以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对复议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公民应当在 15 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

7、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一审在 3 个月内审结,15 日内可以提起上诉。公民提起上诉,二审在 2 个月内审结。二、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30 日内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30 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

8、鉴定的单位和个人。(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15 日内提出申请复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十七条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复查鉴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3)6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9、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30 日。(4)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对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10、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11、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

12、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13、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 12 个月,六级 10 个月,七级 8 个月,八级 6 个月,九级 4 个月,十级 2 个月。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 15

14、 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 5 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 15 个月,八级 12 个月,九级 9 个月,十级 6 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 10 年以上(含 10 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 9 年以上(含 9 年)不足 10 年的,按 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 1 年递减 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四、申请仲裁:1 年内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

15、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5 日内作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

16、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15 日内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 或 6 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一审。3、15 日内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二审终审制。4、3 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六、如果以上程序都走一遍,即使都在审限内结案,最长要接近 3 年,剔除了提出申请的时间后,也要 2 年多。李浩律师,男,湖北荆州人,现执业于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1010213224。李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经济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资格。法律、经济理论知识扎实。本文摘自李浩律师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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