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 潜伏期 病名 常见 最短至最长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病毒性肝炎 甲型 30d 左右 545d 自发病之日起 3 周密切接触者检疫 45d,每周检查 ALT 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 1 周内应用有效。乙型 6090d 30180d急性期最好隔离至 HBSAg 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 HBSAg 携带者处理。有 HBV 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急性肝炎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 45d 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 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丙型 40d
2、 左右 15180d急性隔离至病情稳定。饮食行业与幼托人员病愈后需 HCV R 阴转方能恢复工作。同乙型肝炎。丁型重叠感染 混合感染 34 周 612周同乙型肝炎 同乙型肝炎戊型 40d 左右 1075d 自发病之日起 3 周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 60d。丙种球蛋白注射无预防效果。脊髓灰质炎 514d 335d自发病之日起隔离 40d。第一周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二周以后消化道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20d。观察期可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霍乱 13d 数小时至 6d腹泻停止后 2d,隔日送大便培养 1 次,连续 3 次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应医学观察 5d,并连续送粪便培养
3、 3 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观察。细菌性痢疾 13d 数小时至 7d急性期症状消失,粪检阴性后,连续 2 次粪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7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间应送粪便培养 1 次。阴性者解除观察。伤寒 副伤寒甲、乙 副伤寒丙814d 610d 13d 360d 215d 215d临床症状消失后 5d 起间歇送粪培养,2 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 15d 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 23d,副伤寒15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应送粪便培养1 次,阴性方能工作。阿米巴痢疾 714d 4d 至 1 年症状消失后连续 3 次粪检未找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接触者不隔离,但从事饮
4、食工作者发现本病时,其他人员应作粪检,发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 者应调离饮食工作。流行性感冒 13d 数小时至 4d 热退后 2d 解除隔离。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医学观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早期隔离潜伏期 病名 常见 最短至最长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麻疹 812d 618d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至退疹时或出疹后 5 天。密切接触者而未进行疫苗接种的儿童医学观察 21 天,并应用丙球蛋白。曾接受被动免疫者医学观察 28 天。猩红热 25d 112d 发病后 6 天。 接触儿童作咽试培养,可疑者隔离治疗。流行性腮腺炎 1421d 830d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 3周左右。成人一般不检疫
5、、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 3 周。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3d 110d症状消失后 3 天,但不少于发病后 1 周。医学观察 7 天,密切接触的儿童可服磺胺或利福平预防。白喉 24d 17d隔离至症状消失后 2 次鼻咽分泌物培养阴性。医学观察 7 天。百日咳 710d 220d痉咳发生后 30 天或发病后 40 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21 天,观察观察期间幼儿可用红霉素等预防。SARS 47d 221d 隔离期 34 周(待定)接触者隔离 3 周、流行期来自疫区人员医学观察 2 周。流行性乙型脑炎 1014d 421d 隔离至体温正常。 接触者不检疫。流行性出血热 714d 44
6、6d 隔离期 10 天 不检疫。登革热 58d 319d 隔离起病后 7 天。 不检疫。钩端螺旋体病原体10d 左右 228d 隔离至治愈。密切接触者不检疫,但有疫水接触者医学观察 2 周,观察期间可注射青霉素作预防性治疗。艾滋病 1560d 9d 至 10 年以上。HIV 感染者及病人均应隔离至病毒或 P24 核心蛋白从血液中消失。不能献血。密切接触者或性伴侣应医学观察 2 年。狂犬病 48 周 5d 至 10 年以上病程中隔离治疗。被狂犬或狼咬伤者应进行医学院观察,观察期间应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疫苗。布氏杆菌病 2 周 7d 至 1 年以上急性期临床症状消失后解除隔离。不检疫。鼠疫 腺鼠疫
7、肺鼠疫24d 13d 18d 数小时至 3d腺鼠疫隔离至淋巴结肿大完全消退。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 6 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9 天。炭疸 15d 12h 至 12d皮肤炭疽隔离至创口痊愈,痂皮脱落。其他类型患者症状消失后分泌物或排泄物连续培养 2 次阴性方能解难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8 天。潜伏期 病名 常见 最短至最长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流行性斑疹伤寒 1012d 523d 彻底灭虱后隔离至体温正常后12 天。密切接触者灭虱后医学观察 15 天。地方性斑疹伤寒 12 周 418d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不检疫,进入疫区被蜱叮咬者可口服多西环素预防。淋病 210d 患病期间性接触隔离。 对性伴侣进行检查,阳性者进行治疗。梅毒 24 周 1090d 不隔离。 性伴侣定期检查观察。急性出血结膜炎 23d 14h6d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不检疫。破伤风 714d 2d数月 不隔离 不检疫。疟疾 间日疟三日疟 恶性疟 卵形疟1315d 2130f 712d 1315d 2d1 年 1445d 1445d 715d病愈后原虫检查阴性解除隔离。 不检疫。黑热病 35 月 10d9 年 隔离至症状消失,原虫检查阴性。 不检疫。风疹 18d 1421d 出疹后 5 天解除 不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