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管理处二次分配办法(试行)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励其主观能动性,发挥创新能力。充分体现员工个人收入分配随经营指标增减而浮动的原则,旨在提升员工工作质量和岗位责任,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 、 基本原则1、坚持创新能力和效益、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和改善工作思路,围绕效益成本,实行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2、坚持员工收入同个人绩效挂钩,在工资分配上按照月度业绩和目标效果实施兑现,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使收入兑现公平合理。二、分配的形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所含项目有: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工资、岗位附加工资、素质工资、
2、保留工资及津贴等。(二)效益工资:1、一般经营管理员工,按事业部管理员工效益工资标准的 95支付。2、库房管理员工,按事业部辅助员工效益工资标准的95支付。(三)初级及以下专业职务(且被聘用)员工的效益工资,为一般经营管理员工的的效益工资;中级专业职务(且被聘用在中级及以上岗位)员工的效益工资,为一般经营管理员工的 1.2 倍;高级专业职务(未被聘用者)员工的效益工资,为一般管理人员 1.3 倍。高级专业职务(且被聘用在高级岗位)员工的效益工资,为一般管理人员 1.4 倍;业务组长(中级以下专业职务)员工的效益工资,为一般经营管理员工的 1.2 倍;业务组长(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员工的效益工资
3、,按相应专业职务确定。三、其它规定(一)管理员工效益工资考核:凡因个人行为,造成工作疏漏或其它原因,未完成月度重点工作,当月减免责任者效益工资的 5。对当月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人员给予 20 元至 50 元的奖励。(二)指标考核:对财务、工资、定额、采购、库房管理等指标的考核,按本处有关规定执行。使事业部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按事业部有关规定考核外,对该业务组组长及员工工资进行全额考核,考核工资的下限为基础工资和年功工资之和。(三)特殊奖励:凡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上级业务部门表彰或奖励的,给予相关人员 20 元至 100 元奖励。(四)员工休假工资:按工厂有关文件执行。(五)考勤管理:按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四、考核指标反馈本处于次月 6 日前召开月度工作评价会议,诊断上月经营工作完成情况。8 日前将考核资料反馈劳资员进行工资核算。五、本办法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经营管理处201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