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姓名 现单位职务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1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2 本人婚姻变化情况3本人养育 2个及以上子女情况4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情况应当报告事项5本人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近 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6本人及配偶、子女有外国国籍、护照、居留 证(含港澳台地区)及退出中国国籍情况7 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8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工作的行业领域及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9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情况10配偶、子女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司法机
2、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11本人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及持股等情况应当报告事项12 其他应当向组织报告或与考察干部相关的事项考察对象签名:年 月 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年 月 日说 明1、考察对象要如实填报、亲笔填写本表,不 够位置填写的可另附 页。 2、无需 报告的事项,应 明示“无”。 3、本表存于干部考察工作文书 档案。 4、家庭成员,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填写本人的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伯叔姑舅姨及其配偶等有关情况。 5、本人家庭和重要社会关系成 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说明。 6、称 谓写法要 规范。如:配偶 为妻子、丈夫,子女 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 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 为父亲、母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