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疗效评估规范与程序1、将疼痛评分纳入病例专科检查项目。 2、教会患者及家属疼痛评价方法。 3、评估时间:入院时首次评估,疼痛评分6 分患者每日评估 2 次连续评估 3 天,改为每日评估一次;疼痛评分6 分患者每日评估 2 次,连续 3 天评分6 分者,改为每日评估一次;出 现爆发性疼痛立即评估,给药半小时后再评估。 4、评估人员:每日 8:00 由病房医师评估,17:00 由病房医师评估。 5、评估要求:入院时评估当时疼痛的强度;每日 2 次的评估,为过去12 小时平均疼痛强度;每日 1 次的评估,为过去 24 小时平均疼痛强度。 6、记录方法: 疼痛强度采用数字评分法,记录在体温单的相应项目栏内。 长期药物镇痛记录为:3/D, “3”表示过去 12 小时或 24 小时平均疼痛评分。首次药物镇痛和爆发性疼痛药物镇痛记录为:7 3/D,“7”表示用药前的疼痛评分, “3”表示用药后半小时的疼痛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