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讲 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案例: 1、退休的物理学教授王某要想出售自己历年来收藏的字画,便请美术家张某到自己家中来参观,张某发现了一幅清代名家的山水画,便向王某打听这幅画,王某说自己也十分喜欢这幅画,但不清楚这画的价值,张某决定出1万元买这幅画,王某欣然同意。后来,张某将此画拿到香港拍卖,结果卖得120万。 问:王某可否要求张某将一部分卖得得钱返还给他?,2、甲是一家生产农用化肥的公司,乙是一位菜农。2004年3月,乙从甲处购买一种复合肥,用于其种植的南瓜,由于该产品含有很高的盐分,导致南瓜枯萎。假如甲在出售时告知乙由于盐分高施肥时需要大量浇水的,南瓜就不会枯死? 问:乙可以依据什么
2、样的法律规定请求甲赔偿?,3、黄某和妻子蒋某都是四川泸州市一家企业的职工,1963年结婚。婚后,蒋某一直没有生育。1994年,黄某遇到第三者张某。黄某便在外面租了房子,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1年4月18日,黄某立下经公证的遗嘱,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遗赠给张某。同年4月22日,黄某去世。张某要求蒋某按照遗嘱履行遭拒绝。几天后,张某一纸诉状交到泸州纳溪区人民法院。 问:本案应当适用继承法还是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4、被告张学珍系天津某青年合作服务站业主。1986年10月,张由他人转包而承接天津碱厂除钙塔厂房拆除工程。1986年11月17日,由服务站经营活动全权代理人、张
3、学珍之夫徐广秋组织、指挥施工,并招雇张国胜(原告张连起之子)等做临时工,招工登记表中载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免责条款。后在一次施工时,张国胜因故受伤,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致脓毒性败血症而死亡。原告诉请赔偿,被告则以上述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本案的原告能否获得赔偿?,一、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征 1、含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法律规范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2、特征 (1)内容的根本性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4、功能的强行性和补
4、充性 原则的抽象性,如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规则的具体性,如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九十三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规则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十分明确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行为准则的功能 2、审判准则的功能 3、发展法律的功能,三、公平原则 1、公平原则的含义 公平既是一种道德情操,又是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作为道德情操,公平要求于利益不要自取太多,
5、而与人过少,于损害不要自取太少而与人过多,作为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要求立法和司法都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民法调整的是平等关系,直接涉及到人们之间利益的协调和平衡,自然应当把公平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公平作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原则,基本含义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要求民法主体对利益和损害的分配在心理上应持公平态度,即于利益不要自取太多。在民事活动中应当机会均等,互利互惠,不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以强凌弱,欺行霸市,或者乘人之危,巧取豪夺,牟取不公平利益。 (2)反对暴利。民法公平原则反对和禁止显失公平,如出现显失公平,就应当以公平原则来重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裁判结果公平。民
6、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二)公平原则的体现 1、相邻关系 2、产品责任 3、危险责任 4、紧急避险 5、监护人责任 (三)公平原则与自愿原则的关系 自愿原则是民法中十分重要的原则,一般而言,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只要是自愿的、合法的,法律就会认可它的效力。,但是,自愿原则又是以公平原则为补充的,当事人进行的民事行为,尽管是自愿的,如果显失公平,事后可以依法请求撤销。 (四)公平原则的适用 案例5:甲乙两家系邻居,关系甚好。一日,两家未成年孩子在一起玩时发生口角,甲子将乙子推到,致使乙子跌伤,用去医疗费近3000元。双方协商由乙家自行承担。后两家关系恶化,乙家要求甲家承担损害赔
7、偿责任。 问:乙家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案例6:甲重病住院,因不能自理请护工乙照料其起居。一日,甲欲上轮椅,而丙恰好外出替甲买水果。邻床病人的护工丙见状前去帮助甲,因甲的身体重,并在抱甲上轮椅的过程中不慎扭伤了腰,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近两万元。 问:并能否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案例7:李某、龚某诉五月花公司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年第2期),李某、龚某带着8岁的儿子到珠海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的餐厅用餐,与他们包厢相邻的“福特”包厢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冲破隔开两包厢木板隔墙,造成三人一人轻伤、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爆炸是“福特”餐厅服务员在为用餐的客人开启“五粮液”瓶盖时发生。该瓶“五粮液”
8、是用餐的一位医生自带的酒水。这瓶“五粮液”是医生收的礼物,送礼人制造了这一爆炸物。送礼人已被抓获。 问:如果制造爆炸人无力赔偿,李某、龚某能否要求五月花公司承担责任?,三、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罗马法以来各国法律所共认的观念。时至今日,该原则已被奉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有“帝王条款”、“超级调整规范”之称。 诚信原则极其抽象,用一个概括性的定义来表述其内涵难免挂一漏万。台湾的郑玉波先生曾经指出,“诚实信用是极端抽象的名词,其含义无法作具体的说明,如果硬要勉强为之,仍不过是以抽象名词解释抽象名词而已,不仅没有益处,反而会陷入混乱,所以,还不如不对
9、其进行注释,而让人顾名思义更好。,一般而言,对诚信原则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不同的角度综合理解: 首先,从字义上分析,诚信原则既含有“诚”的因素,亦含有“信”的因素,人们相互交往中的诚实行事,不诈不欺,待人如己,格守诺言,讲究信用等都是其具体体现。 从各国来看,关于诚信原则的用语并不相同,罗马法称为“善意原则”,法国民法中亦使用“善意”一词,日本民法中则称为“信义诚实”原则,“诚实信用”一词系德国和瑞士民法中使用的术语,我国亦同。尽管各国关于诚信原则的称谓各异,但其上述基本语义并无二致。,其次,对诚信原则的含义还应从其功能上考察。当诚实信用由道德规范而演变为一项法律原则时,其内涵即远远超过了它的
10、字面含义。一方面,诚信原则作为一种“命令规定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另一方面,诚信原则为对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补充提供了价值判断的依据。诚信原则的设置意味着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我国民法学界就如何理解诚信原则形成了“语义说”和“一般条款说”两种观点。 “语义说”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诈欺、恪守信用的要求。“一般条款说”认为诚信原则是不确定但具有强制性效力的一般条款,除了指导当事人正确进行民事活动外,还具有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填补法律漏洞、引导法律与时具进的作用。,(三)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民法通
11、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42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60条(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92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担保法第3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法第4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还可能规定在其他法律中,如民事诉讼法等。,(四)适用诚实信用原则需注意的问题 1、禁止法官通过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而“向一般条款的逃避” 2、类推适用等漏洞补充方法应优先适用 3、禁止“法律的软化” 4、诚实信用原则与适用判例(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