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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124464 上传时间:2019-06-0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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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一、标准预防1、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

2、播。3、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4、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二、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

3、,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二)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

4、水进行冲洗(冲洗时间大概为 5 分钟),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 75%乙醇或者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眼睛受到血液或其它体液喷溅时,用生理盐水冲洗,严禁揉搓眼睛和应用眼药水滴眼(以上操作会扩张血管,增加进入血液的病毒量)。2、全身处理措施 HIV 暴露后,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选择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乙肝病毒暴露后,应在 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10ug、5ug、5ug(按 0、1 月、6 月间隔)。三、定期向市疾近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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