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1 制 定 依 据为 了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强 化 对 公 司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 提 高 公 司 安 全 运 营 管 理 水 平 , 杜 绝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道 路 危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源 等 级 划 分 规 定 ( 试 行 ) ,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 制 定 本 制 度 。2 适 用 范 围本 制 度 所 指
2、 重 大 危 险 源 为 公 司 所 属 的 旅 客 运 输 车 辆 。3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3.1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车 队 、 调 度 负 责 指 导 、 协 调 、检 查 、 监 督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工 作 。3.2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公 司 所 属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登 记 、上 报 与 管 理 监 控 工 作 。3.3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保 证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管 理 与 检 测 、 监 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3.4 安
3、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和 培 训 , 使 其 熟 悉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掌 握本 岗 位 的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等 。3.5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将 重 大 危 险 源 可 能 发 生 事 故 时的 危 害 后 果 、 要 急 措 施 等 信 息 告 知 周 边 相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3.6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对 本 单 位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登记 建 档 , 建 立 重 大 危
4、 险 源 管 理 档 案 。重 大 危 险 源 档 案 要 包 括 :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重 大 危 险 源 台 帐 ;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评 价 ( 评 估 ) 报 告 ;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记 录 表 ; 重 大 危 险 源 要 急 救 援 预 案 和 演 练 方 案 。3.7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每 二 年 至 少 要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一 次 安全 评 估 , 并 出 具 评 估 报 告 。 3.8 安 全 评 估 工 作 要 由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进 行 , 或 者 委 托具 备 安 全
5、 评 价 资 格 的 评 价 机 构 进 行 。安 全 评 估 报 告 要 包 括 : 安 全 评 估 的 主 要 依 据 。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 危 险 、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种 类 及 严 重 程 度 。 重 大 危 险 源 等 级 。 防 范 事 故 的 对 策 措 施 。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评 价 。 评 估 结 论 与 建 议 等 。3.9 对 新 增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 要 及 时 报 送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对 已 不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6、 要 及 时 报 告 核 销 。3.10 车 辆 管 理 人 员 要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现 场 设 置 明 显 的 安 全 警 示标 志 , 并 加 强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现 场 监 控 和 有 关 设 备 、 设 施 的 安 全 管 理 。3.11 车 辆 管 理 人 员 要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安 全 状 况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进 行 定 期 的 检 测 , 对 重 要 的 设 备 、 设 施 进 行 经 常 性的 检 测 、 检 验 , 并 做 好 检 测 、 检 验 纪 录 。3.12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7、要 建 立 健 全 重 大 危 险 源 缺 陷 和隐 患 的 检 查 管 理 制 度 。 对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 必 须 立 即 整改 ; 对 不 能 立 即 整 改 的 , 必 须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安 全 措 施 , 防 止 事 故发 生 ,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责 令 其 停 工 、 限 期 整 改 ,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 方 可继 续 运 行 。3.13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制 定 重 大 危 险 源 要 急 救 援 预案 , 并 报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要 包 括
8、以 下 内 容 : 重 大 危 险 源 基 本 情 况 及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 要 急 机 构 人 员 及 其 职 责 . 重 大 危 险 源 辩 识 与 评 价 。 要 急 设 备 与 设 施 。 要 急 能 力 评 价 与 资 源 。 要 急 响 要 、 报 警 、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 事 故 要 急 程 序 与 行 动 方 案 。 事 故 后 的 恢 复 与 程 序 。 培 训 与 演 练 。3.13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单 位 要 建 立 要 急 救 援 组 织 , 配 备 要 急救 援 器 材 、 设 备 , 按 要 急 救 援 预 案 必 须 每 年 进
9、 行 演 练 。3.14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危 险 源 辨 识 , 是 指 发 现 、 识 别 系 统 中 危 险 源 的 工 作 。 对 危 险 源的 辨 识 、 确 认 是 实 行 监 控 、 管 理 的 基 础 。 防 止 重 大 事 故 的 第 一 步 是确 认 或 辨 识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基 本 原 则 是 :( 1) 本 质 属 性 有 潜 在 危 险 性 : 有 发 生 爆 炸 、 火 灾 危 险 ; 有 中 毒 窒 息 危 险 ; 有 高 空 坠 落 危 险 ; 有 飞 溅 物 打 击 危 险 ; 有 被 物 体 绞 、 辗 、 挤 压 、
10、 撞 击 、 切 割 、 挂 带 危 险 ; 有 坍 塌 、 倾 覆 、 滑 坡 、 压 埋 危 险 ; 其 他 容 易 导 致 人 员 伤 害 、 设 备 损 坏 危 险 。( 2) 隐 患 泛 指 潜 在 发 生 事 故 ,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或 经 济 损 失 的 物 或环 境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 从 理 论 上 而 言 , 凡 存 在 隐 患 的 设 备 、 岗 位 、 场所 都 可 视 为 危 险 源 ;但 是 不 能 一 概 而 论 认 为 凡 是 有 本 质 属 性 危 险 性 的设 备 、 岗 位 、 场 所 都 视 为 存 在 隐 患 , 都 一 概 作 为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评 价 的 根 本 依 据 , 以 造 成 危 险 源 过 多 过 滥 , 失 去 重 点 监 控 意 义 。4 附 则4.1 本 制 度 由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解 释 。4.2 本 制 度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2016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