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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公共课程课后习题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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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32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公共课程课后习题及答案 1 第一章 1、 政治的社会功能有哪些? 答: 1改造旧的政治文化, 传播、灌输和确立新的政治文化。 2推动社会政治化,维护和保持主流政治文化。 3 塑造合格的政治人,扩大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4整合亚文化,促进社会政治文化趋同主流政治文化。 5顺应社会政治变迁,实现主流政治文化的自我变更。 2、如何理解人民群众中是历史的创造者? 答: 1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 。 2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a 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b 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c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3 坚信群众

2、是真正的英雄: a 群众观点是无 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观点; b 党的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 3、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起什么样的作用? 答: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或伟大动力。 1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最明显地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进程中。 2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还表现在同一个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 3在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问题上,要注意防止和反对两种片面倾向:一种是把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会发展的唯一动力,否认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另一种是抹杀阶级矛盾,否认阶级斗争,认为在阶 级社会,离开阶级斗争,社会也能发展。 4、论述

3、我国政党制度的特征。 答: 我国的政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题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具有如下特征: 1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2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主责,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 3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2 / 32 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 行。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

4、的平等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具有重要作用。 5、试述推动建立和谐世界的措施。 答: 1从中国自身的走向而言,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 2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言,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3推动建立和谐世界可以从周边地区做起。 第二章 1、邓小平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答: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依据。 2当代国际局势的新 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依据。 3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是邓小平理论的历史依据。 4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

5、间,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 5一代伟人邓小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主观条件。 2、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 答: 第一,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 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第二,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

6、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 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3、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 3 / 32 答: 第一,把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统一起来。 第二,把服务人民群众和提高人民群众统一起来。 第三,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眼前利益统一起来。 4、为什么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答: 1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

7、。 2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 3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部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4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第三章 1、商品经济是如 何产生的? 答: 商品是从产品发展而来的,从产品发展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生产的前提条件; 2劳动产品归不同所有者所有,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 2、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有哪些? 答: 1 资源配置市场化 2 企业行为自主化 3 企业产权商品化 4 宏观控制间接化 5市场体系完善化 6交易关系平等化 7市场管理法制化 8经济生活国际化 3、如何理解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答: 任何商品

8、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一切产品的共有属性,而价值则是商品的特有属性。使用价值和价 值,是相互依赖,互为前提的。价值的存在,必须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 前提 ,使用价值的存在,并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价值的物品,仍然可以有使用价值,不过是产品不是商品;有价值的物品,一定具有使用价值。作为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4、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答: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5、货币的一般职能有哪些? 答: 货币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 6、如何理解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答: 价值规律的客

9、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 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而实际上大量的商品交换,可能价格高于价值,也可能价格低于价值,这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供给4 / 32 和需求之间不可能建立直接的平衡,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动,价格也围绕价值而不断涨落。但从总趋势的平均看,价格和价值基本上是一致的。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等价交换,规律就是在这不一致中表现出来,使价格与价值之间不能背离太远。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说明价格虽受供求关系影响,但归根结底,还要为价值所决定。 第四章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哪些特征? 答: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

10、,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结合在一起,实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更自觉的宏观经济调控,发展方向服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大目标。 2、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1产权清晰 2权责明确 3政企分开 4管理科学 3、如何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答: 1建立统一市场。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 2建立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 3建立健 全社会信用体系 。 4、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或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 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大体平衡,促进经济机构优化升级,引导

11、国民经济不断增长,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5、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有哪些主要手段? 答: 1计划手段; 2经济手段; 3法律手段; 4行政手段。 第五章 1、如何把握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其主体地位的体现? 答: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柱和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共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2、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5 / 32 答: 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

12、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有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 而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问题,它不具有“公”与“私”、“社”与“资”的区分。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 3、如 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 答: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反映这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客观上就要求有多种分配方式与之相适应。同时,为了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多渠道筹集、优化配置各种经济资源,客观上也要求分配方式的

13、多样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4、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显示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答: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主要是: 1因为劳动者的个人 禀 赋和家庭负担的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

14、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 4城乡 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的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5、如何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答: 正因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所以,国家一方面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保护合法经营收入,承认合力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必须通过再分配等手段,防止和纠正个人收入差距过大和两极分化。由此可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

15、裕之间是“途径”与“目的”的关系,只有通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途径,才 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6 / 32 6、怎样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答: 1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力地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2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 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3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 4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

16、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5要 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搞好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六章 1、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什么? 答: 宏观调控目标是指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它的主要内容是: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实现公平分配,保持公平竞争和生态平衡,在对外开放中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和安全。 2、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和政策有哪些? 答: 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有: 1 计划手段 2 经济手段 3 法律手段 4 行政手段。宏观经济调 控的政策 有: 1财政政策 a国家预

17、算 b国家税收 c发放国债 2货币政策 a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b 再贴现率 c 公开市场业务 3 产业政策 4 就业政策 5收入政策 a税收政策 b社会福利政策。 3、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的措施有哪些? 答: 措施 有: 1完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这都能观测等相互配合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2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 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 4、试述我国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社

18、会发展战略。 答: 1从 1981年到 190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2从 1991年到 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3 到 21 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展国家水品,人民生活比较富7 / 32 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5、如何理解“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联系和区别?如何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答: 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的 区别 : 1“总体小康”是指我们现在已达到的小康现状,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 21世纪头 20年将要达到的目标。 2总体小康是一个低标准的小康,全面小康

19、是一个较高标准的小康。小康水平 有一个从低到高的 发展 过程,总体小康只能说是刚刚跨过小康的门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宽裕。 3总体小康 是一个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追求的是物质、政治、精神和生态文明的共同发 展,目标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 4总体小康是一个发展不均衡的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缩小地区、城乡、各阶层的差距 , 惠及十几亿人口 。 两者的联系表现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以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为基点的,是总体小康的进一步发展,是高水平、发展均衡的小康,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之中。总体上的小康水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有的成果

2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是进一步的目标,是需要我们努力去实现的。 十七大新要求 : 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既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精神相一致,又适应国内外形式的新变化,顺应各 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它 将引领我们在未来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并为到本世纪 中叶 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七章 1、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主要表现在 : 1生产的全球化。 2贸易的全球化。 3金融的全球化。 4企业经营的全球化。 2、现行国际金 融体系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方向有哪些? 答: 缺陷 : 1 美元霸权横行,世界经济面临严重

21、风险。 2 汇率波动剧烈,严重影响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3 全球的金融监管问题。 改革方向 : 1 要完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 2要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 3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建设。 3、经济区域化的组织类型有哪些? 答: 1优惠贸易安排 2自由贸易区 3关 税同盟 4共同市场 5经济同盟 6完全经8 / 32 济一体化 4、如何提高开放性经济水平,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答: 1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 3 维护国家的安全 第八章 1、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有

22、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 的 行为的 社会规范 。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法 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 社会规范。 4.法 是 规定权利和 义务的社会规范。 2、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 法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方面。 1.法的社会作用: a 法律在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方面的作用; b 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2.法的规范作用: a 作为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

23、种行为方式; b 作为判断标准和评价尺度,判断和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 c人们可根据法律规定预先估计彼此应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 律上的后果;d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3、法律精神是什么? 答: 正义、平等、自由、民主。 4、什么是法治?如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 法治 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如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4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5深化司法体系改革 6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第

24、九章 9 / 32 1、宪法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答: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本阶级革命的产物,它是规 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国的根本法。 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特征。宪法作为根本法,又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2、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公民权利 原则。 4法

25、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 3、什么是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 答: 1.国体即国家性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 的地位。(我国:人民民主专政) 2.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采用何种形式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的国家政权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整体与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我国:单一制) 4、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 公民的权利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并保障的公民某种行为的合法性。 公民的义务 ,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职责。 我国 公民的基本权力: 1、平等权。 2、政治权和自由。 3

26、、社会经济权。 4、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5人身自由。 6、宗教信仰自由。 7妇女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儿童、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3、遵纪守法。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法纳税。 7、其他义务 (主要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 务。) 5、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特点? 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

27、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此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10 / 32 特点: 1便于人民管理国家,是人民当家可靠保证; 2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实行“议行合一”,使国家能够高效率地工作; 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6、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 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 人民检察院组成。 第十章 1、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 诚实信用原则 ;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28、 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2、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是如何对其分类的? 答: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16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 民事 法律 行为 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9、。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行为不违反法律和 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德;(四)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4、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答: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 的; (3)以欺诈、胁迫或 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5、什么是物权?什么是债权? 答: 物权是指权利

30、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11 / 3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 指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为特 定行为 或不为特定行为的 权利。 6、什么是监护制度? 答: 监护制度是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 管和保护制度。 7、什么是人身权,它包括哪些内容? 答: 人身权 是 指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 与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是以 其 人格利益 或身份利益 为客体的 民事 权利,身份权是 民事主体基于某种 特定 身份享有 的 民事 权利 。 8、什么是民事责任?其构成

31、要件是什么? 答: 民事责任 是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 其构成要件 : 1、损害事实。 2、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3、违反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4、行为人主观 上须有过错。 9、什么是诉讼时效?它具有哪些特征? 答: 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征 : 1诉讼时效是起诉权在时间上的效力; 2诉讼时效属于一种消灭时效; 3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仍有权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应根据有无延长诉讼时效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第十

32、一章 1、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罪刑法定原则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2、简述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 答: 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主, 兼采用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1我国刑法确定生效时间基本上有两种:一是公布法律时同时生效;二是公布法律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2我国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一般采用明示废止与默示废止的方式。 3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3、什么是犯罪?犯罪构成有哪几个方面? 答: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12 / 32 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

33、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危害 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构成 : 1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 方面 4、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刑罚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从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5、什么是犯罪的未遂、既遂和中止? 答: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 。 犯罪既遂 ,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

34、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 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方罪结果发生的,是 犯罪中止 。 6、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答 : 共同犯罪 是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人 分为四类: 1、主犯。 2、从犯。 3、胁从犯。 4、教唆犯。 7、什么是正当防卫?符合哪些条件才构成正当防卫? 答: 正当防卫 ,是指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构成条件 :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权利

35、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8、 什么是紧急避险?具备何种条件才能适用紧急避险? 答: 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适用条件 : 1必须遭遇现实的危险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5必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9、什么是数罪并罚?我国刑法对数罪 并罚是如何规定的? 答: 数罪并罚 ,是指对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在法定

36、界限内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与方法,酌情决定执行刑期的一种刑13 / 32 法制度。 如何规定 :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不能超过 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年。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有漏罪的,用“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并罚。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的,用“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 法并罚。 10、什么叫假释?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 假释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

37、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 适用条件 : 1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世纪执行 10年以上。 3犯罪分 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第十二章 1、行政法的概念是什么?行政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行政法 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

38、过程加以规范、监督,并对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加以救济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基本原则 :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 2、什么是行政行为?它们可作哪些分类? 答: 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分 类: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划分) 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行政裁量行为(根据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划分) 3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划分) 4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5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

39、为 (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相对人的意识表示划分 ) 14 / 32 3、公务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 1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 应 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 非因法定事由和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 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提出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 申请 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2义务 : 模范遵守宪法和 法律;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新全意 为人民服务 ,接受人民监督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 ,服从 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 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

40、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 正廉洁, 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基本原则: 1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公务员的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3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4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5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6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5、行政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及其效力是什么? 答: 有效要件 : 1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

41、,越权无效 3行为的内容合法 4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5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效力 : 1确定力 2拘束力 3执行力 6、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 行 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予以纠正,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法律活动。 原则 :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7、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6条的规定,对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

42、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 出的限制人参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15 / 32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整数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羽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

43、、执照、资质证、资格 证等整数,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十三章 1、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效? 答: 劳动合同法 是调整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 效 : 1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44、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劳动 合同 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 出,拒不改正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

45、刑事责任的; 16 / 32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适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时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情形由于劳动者并 无过错,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46、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因本法第 26条第 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 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在下列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各类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47、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劳动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或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7 /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

48、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39条和第 40条第 1项、第2项固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什么是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答: 集体合同 又称集体协议,是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代表单位的全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就各项内部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而缔结的协议。 劳务派遣 ,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

49、特殊的用工形式。 非 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小时的用工形式。 5、什么叫劳动监察?监察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答: 劳动监察,是指依法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个体组织等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的行政监察、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检查制度。 监察的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 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6、什么是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答: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或劳动者,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不良后果时所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18 / 3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 1、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责任。 第十四章 1、我国三大诉讼自规定的管辖种类有哪些?各管辖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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