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日常管理办法一、 总则1、目的:为确保本部门工器具(测试仪器、工具等)的有效管理及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部门及下辖各站专业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等。二、工器具的保管1、各部门将工器具统一存放在制定的工具架或工具柜,并做好标签; 2、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三、 工器具的使用1、工器具领用:需要使用时,使用者须向保管人领用,共同清点工器具及附件,检查是否完好。2、工器具使用:按照工器具使用说明书使用,轻拿轻放,禁止丢来抛去;使用完毕,应擦干净泥土、灰尘等。3、工器具归还:使用者与保管人共同清点、检查后,交保管人入库。4、领用和归还要做好交接,做好工器具使用记录。5、工器具需要调用时,须与借出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共同签好“工器具交接清单” 并做好 记录。四、 工器具的检查1、保管人每半个月需对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专业人员沟通,及时处理。涉及到蓄电池充、放电维护,应按说明书进行。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器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发现工器具保养不善或存在故障,将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五、 工器具的维修1.工器具出现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专业人员联系,由专业人员联系厂家技术人员维修;2、小工具损坏等,应及时联系仓库管理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