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 村 改 造 补 偿 安 置 办 法 (方 案 )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政200841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政200930 号)、 关于市城市建设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政200914 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拆迁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开发改造原则(一)按照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二)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确保村民利益。(三)开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切实维护被拆迁单位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2、二、开发改造项目的位置及面积改造项目位于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一)村旧城改造以村民合法实有宅基地面积为准(不含道路,现状道路不计面积)。1、合法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按宅基地登记面积每平方米 1:1 比例(此补偿含征地补偿费)置换新建楼房面积。一层其他地面建筑物和附属物不再补偿。二层 及二层以上附属物,按 政 【2009】14 号 文 件 规 定 相 关 标 准 给 予 补偿 。2、合 法 宅 基 地 上 未 建 房 屋 的 ,按宅基地登记 面积每平方米 3 万元 比2例(此补偿含征地补偿费)置换新建楼房面积。地面其他附属物根 据 平 政【2009】14 号 文 件 规 定 相 关 标 准 给
3、予 补 偿 。3、未 能 提 供 手 续 证 明 该 宅 基 地 属 于 合 法 宅 基 地 的 ,需 经 村 委 会 、办 事处 出 具 证 明 材 料 ,当 地 派 出 所 出 具 长 期 居 住 户 籍 证 明 ,经 属 地 土 地 部 门 审核 认 定 。4、按 国 家 对 一 户 一 宅 的 相 关 要 求 ,一 户 多 宅 和 多 占 宅 基 地 者 ,对 于 多出 部 分 的 房 屋 拆 迁 根 据 平 政 【2009】14 号 文 件 规 定 相 关 标 准 给 予 补 偿 。5、在 非 城 镇 规 划 区 域 、非 宅 基 地 土 地 上 建 有 房 屋 的 ,按抢占集体土地
4、处理,不作 为宅基地形式补偿,可按【 2009】14 号 文 件 的 相 关 标 准 给 予 补 偿 。6、根据整体规划, 设计将在平安大道北侧建设综合市场,吴寨村委会可以利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来折价购买门面房作为村民将来收益。7、配套设施:幼儿园、小学、中学 严格按相关要求规划建设,行政办公用地按相关要求规划建设。(二)村民宅基地置换时不要新建安置房的,以提供宅基地面积按安置房等量面积的土地成本价由土地竞买人回购,同 时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三)村民宅基地所置换的安置楼房,由土地竞买人建成后交由吴寨村委会统一组织分配。(四)村集体用地及其地上附属物按有关规定由政府统一征收,其补偿交由集体所有。补
5、偿标准及金额: 按相关 规 定 经测 算确定 为 :(一)征地 补偿费 和安置 补 助 费 ,共 计 万元。(二)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 :依据平政 200914 号文件精神,共 计 万元。(三)青苗 补偿费 :依据平政 200914 号文件精神,共 计 万元。3四、过渡期间房屋租赁补偿及搬家费合法宅基地搬迁户一次性每户补助 300 元往返搬家费。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即租房费),甲方每月补偿乙方租房费 400 元,每户先预支 6 个月,合计 24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肆佰元整)。五、安置地点和户型(一)安置地点:在规划区域内指定区域统一安置村民,即村民可获得的安置房分为铁路南侧建筑高层和铁路北侧
6、建筑多层两部分。(二)户型面积:按规划部门批准的要求设计户型。六、下列情况不予补偿安置(一)违章建筑。(二)在开发改造已发布公告后新建的一层建筑及补接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三)对抢占、买卖、 转让宅基地得不予补偿。七、土地补偿安置(一)对村旧城改造范围内在开发改造已发布公告后的土地及房产,政府不再补偿,由土地竞买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偿安置村民。(二)土地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接受区政府对其补偿安置实力的审查。(三)区政府负责监督土地竞买人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全面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严格按照整体规划和协议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工程和功能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把该项目做成亮点工程、民心工程。
7、附:1、村庄改造四邻边界图2、 同意改造拆迁名单43、宅基地明细及附属物清点明细宅基地补偿协议5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确保市重点工程项目、区街道办事处吴寨村旧城改造项目“”顺利建设,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补偿标准:()补偿 比例为 1:1。即乙方向甲方提供 1 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甲方补偿乙方 1 平方米的楼房面积。乙方同意提供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交付甲方使用,根据实际丈量的宅基地面积置换安置楼房面积 平方米。宅基地一层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不再给与补偿。()
8、乙方二层及二层以上房屋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标准 元,合计补偿 元。补偿款自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租房费),甲方每月补偿乙方租房费 元,每户先预支 12 个月,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如逾期交房,过渡期安置费每月按 元支付。三、甲方对乙方一次性每户补助 300 元往返搬家费。四、补偿方式:提供宅基地置换的住户享受以新建安置楼房等面积给予补偿政策。五、新建楼房以规划部门确定为准建设,以每户 170 m2 安置乙方,按统一户型,提供宅基地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 2300 元结算,不够部分按市6场销售价结算。六度以上抗震设防,工程质量合格率为 100%。屋面防水
9、、厨房、卫生间漏水和外墙渗水保修期,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线保修期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六、新房建设标准:(安置楼根据规划指定位置,独立区域,纳入小区整体物业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1、甲方按照国家楼房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楼体间距按规划批准方案执行。2、墙面:厨房、卫生间为水泥砂浆毛墙面,其余均为防瓷涂料,外墙以施工图为准。3、地面:均为水泥砂浆毛地面。4、门:进户门为防盗门。5、窗:均为国标塑钢、带纱。6、阳台:国标塑钢、白色玻璃封闭。7、室内灯具均为白炽灯(灯泡),卧室设两个插座,客厅设三个插座(客厅、卧室、厨、卫 均有一个专用插座),照明用国标电线,插座为合格产品。8、厨房内设施:上、下水管道
10、通畅。9、卫生间内设施:上、下水管道通畅。10、层高按规划设计标准执行。11、各项公共生活设施配套开口费用自行承担(暖气、燃气、有线电视等)。七、户型标准依据规划部门审定方案建设。所分安置房以套为单7位分配时按以下办法执行。(1)一套者指定整栋安置楼多人抓阄方式分配。(2)两套者分一层和四层、二层和五层、三层和六层半。(3)三套者分一、三、五层或二、四、六层半。(4)四套者分三、四、五层及六层半或一层、二层、五层、六层半。(5)五套者分二、三、四、五层、六层半或一、二、四、五、六层半。(6)六套者分一至六层半整个单元。八、新建楼房工期为:20 个月。九、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因楼体工
11、程质量和配套设施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2、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新房建设标准和相关协议条款实施。3、甲方保证 20 个月向乙方交房。4、安置楼房建成后,办理房产大证费用及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5、甲方对于积极配合的村民给予奖励。凡是在签订协议 10 日内拆迁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以宅基地面积每平方米给予 5 元的奖励。(二)乙方责任1、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将其所有的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完毕。逾期乙方仍未拆迁者,甲方有权申请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2、乙方负责按期拆迁完毕,并保证甲方顺利施工。83、办理分户房产权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协
12、助办理。十、截止区土地局统计清查工作完成后,对非法抢占宅基地或私自抢建的非法建筑均不予补偿。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因发生自然灾害、社会力量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甲方签字(盖章): 2、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签订 地上附属物拆迁补偿协议甲方: 9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确保市重点工程项目“XXXX”顺利建设,确保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
13、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经区土地局、建 设局、 办事处、村委会按实际测量、丈量、清点, 经村民认可的补偿数据,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本着保护村民最大收益的原则给与补偿。二、甲方补偿乙方地面(附属物、青苗)补偿款 元,( 附土地局丈量清点的附属物登记表)。自协议签订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给乙方。三、甲乙双方责任甲方责任:准备足额补偿资金,按时发放,不得借故拖延。乙方责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自行将其所有的附属物拆迁完毕。逾期乙方仍未拆除者,甲方有权申请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0六、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社会力量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免除责任,但应当及 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甲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2、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