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

上传人:wspkg9802 文档编号:8034648 上传时间:2019-06-05 格式:PPT 页数:50 大小:1.9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3.国际法上的个人.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一、概念 法律资格或法律身份 二、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第一节 国籍(nationality),出生取得国籍,加入取得国籍,国际的丧失 1.自愿解除国籍 2.已取得外国国籍 3.剥夺国籍,三、国籍冲突 积极冲突 双重国籍(double nationality) 多重国籍 消极冲突 无国籍(Statelessness) 解决途径 国内法 双边或多边条约,四、中国国籍立法及实践 采取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不承认双重国籍 1.中国国籍的取得 (1)出生取得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

2、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加入取得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3)恢复取得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2.中国国籍的丧失

3、 (1)自动丧失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3)禁止申请退出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3.申请机关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 4.审

4、批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的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正确?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C,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

5、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2005-1-32) A.陆某仍是中国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正确答案A,一、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 二、出入境、居留 国家没有准许外国人入境的义务不得主张必然在另一国的居住权。 依法律或协定办理 禁止某些外国人入境 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刑事罪犯,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二、出入境、居留 不准出境犯罪嫌

6、疑人、未了结民事案件 阻止出境不阻止合法离境持用无效出境证件、持用他人出境证件、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 驱逐出境权的合理行使,三、外国人的待遇1.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即在同样条件下,外国人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本国人相同;同时,外国人也不能要求比本国人更多的权利。 国民待遇通常是国家之间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相互给予的。 国民待遇仅限于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方面,并不包括政治方面的权利。,三、外国人的待遇2.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或将来不低

7、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经济和贸易领域 例外:,三、外国人的待遇3. 互惠原则与普惠制 互惠原则:基础性原则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指为减少经济发展的极端不平衡,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某些特殊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同样的优惠。,三、外国人的待遇 3.差别待遇(discriminative treatment) 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在不同国籍的外国人间给予不同的待遇。 包括: 指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 指对不同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法人给予不同的待遇。 差别待遇不含任何歧视,国际法许可;如果采取歧视

8、性的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则是违反国际法的歧视待遇。,四、外国人在中国的待遇,1.服从中国管辖 2.有关入境、居留、出境的管理拒发签证的情形:不得出境的情形: 3.外国人在中国的待遇,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1-80) 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 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 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 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正确答案BD选项A错误。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

9、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选项C错误。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应聘或者受雇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持有应聘或者受雇证明。,一、外交保护概念与性质 概念 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国际不法行为而受的损害,以国家的名义为该国民采取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 性质 国家的权利 无论国民是否作出请求,国家均可自行决定 基础 国籍管辖权 尊重外国的

10、主权和属地管辖权,第三节 外交保护,二、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1. 受到所在国不法行为侵害 外交保护原则上适用于一国的国家行为已经或必将侵害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事项。 实践中主要包括: 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 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 国民受到歧视性待遇; 国民被“拒绝司法”等。,在钓鱼岛海域的渔船长詹其雄仍被日本方面非法扣留,14名中国渔民13日下午搭乘中国政府派出的包机回到福州。,二、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2. 持续具有保护国国籍: 持续国籍(continuous nationality) 实际国籍 双重或多重国籍3.用尽当地救济(exhaustive local remedies),对第三国

11、,对一国籍国,单独或联合行使,不能 例外:主要国籍,无国籍人和难民通常由有合法的惯常居所的国家保护,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乙国某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国家行为,因此詹某不能请求外交保护。故选B.,. 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昌盛,惹起一些处置服装运营的外地商人妒忌。一日,这些外地商人鼓

12、动纠集一批外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外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漠不关心。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对此事情的哪些判别是准确的?,A.该哄抢行为可以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C.乙国地方政府有权利调查处置惹事者,并追查外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援,廖某应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甲国不能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故B错误,本题答案为CD.,第四节 引渡与庇护,一、引 渡(extradition) (一)概念与性质一国将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

13、,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处罚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依据是条约,如无条约引渡国没有义务必须将某人引渡给请求国! (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非政治化下列犯罪可引渡:如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灭种罪、种族隔离罪、劫机罪、侵害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等。,(三)引渡相关制度1.引渡主体:犯罪行为发生国、受害国、嫌疑人的国籍国由被请求引渡国决定。2.引渡的对象:请求国的国民被请求国的国民第三国的国民 一般坚持“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3.引渡程序:提出请求司法审查和行政审查执行:公安机关或警察机关 4.可引渡的犯罪 双重犯罪原则又称相同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

14、渡国双方法律都认定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双重犯罪原则的判定:根据国内法或国际条约判定,5.拒绝引渡的理由 199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引渡示范条约,从而确定了有关引渡问题的一般规则。 强制性理由:7项注意:死刑犯不引渡 任意性理由:8项,6.引渡的效果:罪行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人引渡回国后,只能以请求引渡时所主张的罪名进行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他罪名进行审判或惩处。不得再次引渡到第三国,(四)我国引渡实践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其历史性的突破在于条约中明确写入了“承诺死刑犯不引渡”条款。

15、,(四)我国引渡实践1. 外国向我国请求引渡(被动引渡)(1)准予引渡双重犯罪: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量刑限制:为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引渡请求所指控的犯罪必须依双方的法律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拒绝引渡A. 应该拒绝(1)被请求引渡人具有我国国籍;(2)引渡请求所指控的犯罪已经我国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3)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我国已给予受庇护权利的;(4)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

16、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5)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而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7)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8)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B. 可以拒绝(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2)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2)引渡请求的提出

17、(3)引渡请求的审查,2.我国向外国请求引渡(主动引渡),引渡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2.我国向外国请求引渡(主动引渡),附条件的引渡,不损害我国主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量刑,二、庇护(asylum) (一)性质 国家的权利;属地管辖权;国家没有必须庇护的义 务; (二)对象:政治犯 不得给予庇护的人:从事侵略战争、种族隔离和

18、灭绝、劫持飞机、侵害外交代表等国际罪行者、域外庇护庇护国应遵守不推回原则即国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该原则在有关难民问题的历史文件中被反复强调,并在1951年公约中得到重申,被公认为国际习惯法。,二、庇护(asylum) (三)域外庇护 不是普遍国际法规则,一直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即:国家行使庇护权的处所只能在本国领域内而不得在驻外使馆、领馆行使庇护权,国际法不承认外交庇护。 (四)受庇护者的地位: 一般享有外国侨民的地位,难民问题热点问题,难民的界定: 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 1、有“正当理由畏惧遭受迫害”,种族、宗教、国籍、属于

19、某一社团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 2、庇护寻求者“留在其本国之外” 3、当事人具有国籍但“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或无国籍人在其经常居住国以外 难民的例外规定:破坏和平罪战争罪或危害人类罪、犯有严重的非政治罪行、曾有违反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行为并被认为有罪 难民待遇的一般规则:“不推回原则”。宽容和便利原则。低于本国人,高于无国籍人。,赖昌星案件始末,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 2004年2月:加拿大法院驳回赖昌星一家难民申请 赖昌星可能最迟9月被遣送 2004年2月:赖昌星申请被接受又获继续上诉机会 2004年11月:加司法部驳赖昌星上诉最快06年遣返赖昌星欲聘律师拖延被遣

20、返时间 2006年10月:加法庭裁定07年1月再审赖昌星案 2007年1月:赖昌星被遣返案庭审判决结果未作出,赖昌星庭审控辩焦点为是否面临死刑。 2011年7月 ,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7月23日乘机回国,被警方逮捕 2012年2月 涉嫌走私行贿被公诉 2012年4月6日 赖昌星案开审 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1、关于“难民”以下是赖昌星在加拿大的主要活动: 移民部第一次难民听证会-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请求对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进行复议-联邦法院驳回复议- 联邦法院裁定赖昌星不具备移民身份,不是政治难民1998年赖昌星逃往加拿

21、大至2005年联邦法院的最终裁定,历时7年,一次次的听证、复议、上诉、开庭都是围绕赖昌星的“身份”是否是“难民”展开的。 国际上认可的难民的定义出自于1951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1条。该条规定的规定,难民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恐惧被迫害的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国领域外不愿或不能返回原籍国或受该国保护的人。赖昌星并不是想要以政治难民身份移民,主要是想利用难民的身份不被遣送回国。,2、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是当被请求国有理由相信被请求引渡者在引渡后有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死刑或执行死刑时拒绝予以引渡。从国际法律环境上看,“死刑不引渡”原则是国际

22、引渡合作领域内已经得到广泛承认的原则。赖昌星本人一直对媒体“声明”,他若被遣送会大陆,一定会被判处死刑,试图以这一条原则作为不可被引渡的根据。但是,根据资料,我国政府从未提出引渡原则。实际上,赖昌星提出该原则对自己的处境意义不大。,3关于“禁止酷刑原则” 4关于“人道主义原则” 5关于“遣返”与“引渡” 6关于“双边引渡条约”,参考书 黄风:中国引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思考题 比较引渡制度和庇护制度。,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

23、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兰某提供庇护B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给甲国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D乙国可以对兰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

24、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C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D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 ,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