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牌找回及解除防问程序1、目的:为规范公司厂牌的管理,使厂牌从发放、使用、回收、再利用到销毁的过程规范化,增强员工对厂牌的爱护意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适用于东莞忆凯制衣有限公司所有员工。3、职责: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厂牌的发放、回收、再利用、销毁等过程的实施工作;公司保安部负责厂牌使用的监督工作。4、内容:4.1 厂牌:包括工作证 1 张、考勤 IC 卡 1 张、厂牌塑料外套 1 个、厂牌夹一个;4.2 厂牌属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的身份证明资料,任何员工在进入公司和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厂牌于胸前,违者每次给予 20 元的处罚;4.3 公司员工要爱护自己的厂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涂改、不得在
2、工作证上随意粘贴除一寸免冠相片以外的大头贴、贴纸等物品,违者每次给予 30 元的处罚;4.4 保安人员有权在员工进入公司时检查其厂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登记;4.5 厂牌的领取与更换:4.5.1 新入职员工在报到时须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2 张,人事文员将在当天给予办理厂牌并发放到员工本人;4.5.2 组织架构调整或岗位异动的员工,须在异动后的一周内向管理部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1 张,人力资源部将在其新岗位试用期过后为其更换工作证;4.5.3 工作证的使用期限为 1 年,每满 1 年后损坏才可以旧换新;不满 1年由于丢失或损坏需要换领的,除交 1 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外,还须到财
3、务部缴纳 5 元的成本费,凭财务部的收据方可到人事文员处领取新的工作证;4.5.4 考勤 IC 卡属于长期使用品,如因损坏需换领,向财务部缴纳 10 元成本费后,凭收据和旧 IC 卡到人事文员处换领;如因丢失需要补办的,须在当日内到财务部缴费 15 元,凭收据到人事文员处补办,否则延误考勤将参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处罚;4.5.5 厂牌塑料外套的使用期限为 1 年,每满 1 年后损坏才可以更换;不满 1 年由于丢失或损坏需要换领的,须向财务部缴纳 5 元的成本费后,凭收据到人事文员处换领;4.5.6 厂牌吊带使用期限为 2 年,每满 2 年后损坏才可以更换;不满 2 年由于丢失或损坏需要换领的,须向财务部缴纳 5 元的成本费后,凭收据到人事文员处换领;4.5.7 员工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时需同时提交工号、姓名、部门、职位等信息至人事文员处登记;4.5.8 因丢失而需要换领的必须在当日内办完换领手续,否则影响考勤将参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处罚;4.6 厂牌的回收与处理4.6.1 除因丢失厂牌外,所有厂牌更换必须以旧换新;4.6.2 所有离职人员办离职手续时必须交回厂牌,并按其厂牌保管情况分别处理:可再利用的保管好以后再用,不可再利用的收取相应成本费后统一保管;4.6.3 所有损坏的厂牌人事文员应妥善处理,收集一定数量后由行政部做无污染销毁处理;东莞忆凯制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