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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7988644 上传时间:2019-06-0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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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沈阳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为缓解女职工因患上特殊疾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制定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条件:年龄在 16 至 60 周岁的在职女职工。互助费:36 元/份,最多可以参加两份本计划。互助期限:有效期为 2 年。计划所指的女性特殊疾病包括以下 8 类: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原发性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原发性子宫肉瘤 、原发性卵巢癌。参加计划的待遇:1、首次参加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 30 天后 90 天内(含本数),发现患有

2、上述 8 类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 500 元。2、在互助保障生效 90 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 8 类疾病对应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 1000 元慰问金。3、在互助保障期生效 90 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2 / 2发现患有上述 8 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领取 1 万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患有上述 8 类疾病并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治疗的时间,按照每月每份 800 元的标准领取最多 6 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住院时间不满一个月(30 天)的可以按照每份400 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助互助金;患有上述 8 类疾病并首次住院治疗时间的,可以一次性领取每份 2000 元的康复休养互助金 。细则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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