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设计院公章 设计院公章管理制度设计院公章管理制度一、设计院印章指设计院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资质章,公章、资质章由院办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院办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该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由总结里批准,由院办人员携带前往,并且由两人同时见证,用后立即带回;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2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
2、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九、公章使用流程:合同章使用流程:院办登记编号后,由办公室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总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账上作好使用记录;设计院公章使用流程:A 申请人所在所的负责人向院办提出申请;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资质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