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广州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自查表岗位名称(机关妇委会盖章): 年 月 日序号项目 自 评 内 容评分标准自评得分 岗位基本情况(1)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建设统一规划,得到单位领导班子重视、支持,工作成效显著。 15 分 姓 名第一项基本条件(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 职业道德良好;自觉遵守、执行广州市公务员规范;努力学习、 钻研业务, 办事公道,诚实可信;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受到有关方面肯定。10 分(1)制定专门的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 创建有目标; 8 分岗位负责人联系电话(2)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能有效促进本机关工作,岗位成员 95%以上达标; 7 分
2、(3)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能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完善自身工作内容和方法; 7 分姓 名第二项基础管理(4)建立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 3 分(1)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5 分(2)着装符合规定,精神风貌良好,礼貌待人; 5 分岗位女性负责人联系电话(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解难; 5 分(4)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 分 总数 人第三项服务质量 (5)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便民服 务项目切合实际。 5 分(1)工作的质量达到同行、同岗先进水平; 10 分岗位人数女性人数 人(2)一年内没有受到有效投诉; 5 分 建岗时间第四项工作效益 (3)工作成效得到有关方面或单位机关党组织的肯定。 10 分总计 100 分目前岗位类别及确认时间市级省级国家级年 月 日说明:1)因人员岗位调整, “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达不到 50%或岗位无女性负责人的,该岗即为不合格;2)4 项总计 100 分。总分 85100- 1 -分为良好、6084 分为合格、5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3)此表可复制,一 岗一表,于 10 月 10 日前报送市直机关妇工委。联系电话:83104317,传真电话:83104314, 联系人:陈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