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人们常说的“书画同源” ,可能是指汉字的产生是从“象形”发物的。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洁拙,日月是也” 说文解字 。其实,这“源” ,是指艺术创作中最本质的源。远在还没有文字的时候,人类早就用绘画来表现与他们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物。中国书法艺术形成晚于绘画。然书与画二者是“异形而同品” 。也就是说:“字与画同出于笔,故皆曰写,写虽同而功实异也”(汤贻芬画荃析览)。中国书画的创作方法、手段有着惊人的一致。都以纸、笔、墨为工具材料,把运笔分为落笔、行笔、收笔三个阶段,都用中锋、偏锋、顺笔、逆笔、回笔等,以提、按、顿、挫、轻、重、缓、急来表现高、低、强、弱、俯、仰、争、让,追求
2、干、湿、浓、淡、疏、密、虚、实等的变化,创作出具有神彩飞扬、气韵生动的作品为最终目标。但中国书法赖以存在的文字,创造汉字的艺术造型为主,绘画以现实生活为源泉,创造物象为主。前者是“书以言情,书为心画” ,后者是“画以状物,画状物形” 。书画在基本作用上,有两种美感。一是发于意志,曰气,代表气势的阳刚之美,一种是发于情感,曰韵,代表风韵的阴柔之美。书画所表现的风格,是气和韵的流露。绘画既有线条,又有形像和色彩(亦有不着色的)。而书法只有抽象的线条。所以,书法线条的气、韵表现比绘画更为强烈。同时,书法与绘画又互相影响,互为补偿。南齐的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绘画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
3、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除应物象形、尤其随类赋彩离书法较远外,余者也是书法创作的法则,清刘熙载说:“画山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笔” 。这是以画理来喻书理。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了王献之的一笔书,便有了陆探微(南朝时宋人)的一笔画。南朝梁的张僧繇作画按东晋书法家卫夫人的笔阵图 。唐代画圣吴道子的用笔来自张旭的草书。唐寅说:“工笔画如楷书,写意画如草隶” 。元代画家昊镇以书法作竹,苏东坡以竹法作书。而明代王线说得更具体:“画竹之法,干如篆,枝如草,叶如真,节如隶” 。赵孟頫在其枯木竹石图上自题曰:“石如飞白树如摘,写竹还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 。郑板桥“以画之关纽,透入于书” , “以书之关纽,透入于画廿,他得出结论:“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 ”有不少老画家主张“未曾学画先攻书” 。可见书与画相互促进的关系。 “工画者多善书,善书者易工画。 ”所以,我国历史上出现一大批能书善画,能画善书的艺术家,如苏轼、米芾、赵孟頫。董其昌、郑板桥、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潘天寿等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