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转发高安市 2011 年开展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根据高安市民政局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民政局高安市 2011 年开展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方案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单位工作,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高安市田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0 一一年 月 日高安市 2011 年开展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真正把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城乡困难群众,根据高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 高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高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当前
2、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状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出发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稳定。二、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要求,确定 2011 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一)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主要通过入户调查和听证评审,清退如下几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一是对自然减员(包括死亡和企业办理退休人员)的低保对象停发低保金;二是对子女大学毕业
3、已变业、家庭成员重新就业、子女有赡养能力等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三是对采取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进行清退;四是将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低保户做出退保处理;五是对有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中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二)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城乡家庭纳入低保。各地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做好排查工作,进行调查登记,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前提下,将下列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一是一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二是多残户:一户中多人残疾的家庭;三是重大疾病中: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治疗花费医疗费用较
4、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动力患难大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四是变故户:因突发天灾人祸造成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家庭;五是单亲户:只有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指孩子只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的家庭) 。三、核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在 2010 年基层干部享受低保备案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疏理问题。一要明确备案对象。基层干部是指所有在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亲属是指基层干部的直系亲属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二要规范备案登记。基层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的,所在村(居)委会、乡镇
5、要填写备案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1) ,在进行听证评审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听证评审时要进行回避。公示时,要注明拟救助对象与有关基层干部的关系。2、村(居)委会上户调查、评审。各村(居)委会应对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上户调查,要求上户率达到 100%,重点掌握低保对象进行上户调查,要求上市率达到 100%,重点掌握低保对象目前家庭成员就业、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村(居)委会进行听证评审。听证评审会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入户调查人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听证人员对调查人进行质询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主持人宣读评审会要邀请驻村(居)干部、民政所长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纪委干部参加。
6、听证评审会议结束后,应保存好会场所有资料,包括听证、评审会议记录、第一位评审员投票及评审投票结果汇总表等。听证评审结果统计表(附后)一式二份,由听证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签字,一份留村(居)委会存档,另一份随年度审核表上报乡镇、街道民政所。调查评审后由村(居)委会如实填写年度审核表,一式二份,村(居)委会签署调查评审意见加盖印章,并由调查人和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签字后上报街道或乡镇民政所审查。同时要对辖区内未享受低保待遇困难群众进行一次排查,并做好调查登记工作。3、街道、乡镇审查。街道、乡镇民政所要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年审材料进行逐户审查,重点对“非常补对象”进行上户抽查,要求上户率达 50%以
7、上。审查后民政所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印章,并由民政所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核。4、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有疑问的对象进行上户核查。5、张榜公布。在市民政局完成审核工作后,由村(居)委会将核查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公榜样表(附后)进行张榜公布,城市低保对象应公示到居委会和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农村低保公示到村委会和各自然村,张榜时间不少于七天。张榜后如有举报的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和街道、乡镇应重新上户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因低保审核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群体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乡镇民政所、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6、保障证审验盖章
8、。在村(居)委会上户调查时,应将低保对象保障金领取证收回,低保专干应按低保对象去年七月以来实际领取的低保金数额填写好保障金领取记录,领款人由户主签单,经办人由低保专干签章。在上报年审材料时,由乡镇、街道将低保对象的保障金额取证统一上交市民政局加盖审验章。7、核查对象分类处理。 (1)低保对象在核查后,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无变化并符合低保条件的,自 7 月开始继续按原标准享受低保待遇。 (2)低保对象核查后,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的,应填写调整低保待遇审批表,自 7 月开始调整其低保待遇。 (3)低保对象在核查后,认定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填写取消低保待遇审批表,自 7 月起停止其低保待遇。
9、 (4)未参加核查的低保对象或保障金领取证无审验记录的作自动放弃待遇处理。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核查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应先取消后重新申报低保待遇。(5)对排查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新增纳入低保范围。8、年审时间安排。四月上旬开始,六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4 月 30 日前完成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清查;村(居)委会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年审材料、新增和调整(取消)低保待遇审批材料以及保障金领取证一并上报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在 6 月 10 日完成审核工作。全市核查结束后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张榜时间统一安排在 6 月 13 日至 19 日, 保障金
10、领取证审验盖章在 6 月底全面完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召开全市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也要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重点组织学习城乡低保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市民政局成立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宋绍光同志任组长,胡秋根同志任副组长,黄绍清、彭坦生同志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村(居)委会主任要亲自抓,民政所长、各村(居)委会低保专干具体抓,并要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低保核查工作机构,配备力量,为核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严格核查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村(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
11、审查,市民政局审核的程序办理,确保不走过场。核查工作要充分运用“看、听、算、访、比”五字法,即看被调查对象住房状况,室内陈设及低保金领取存折等;听被调查对象申报就业收入及生活情况等;算出家庭收入和人均月收入;访问邻居、群众印证其家庭就业及收入情况;比调查对象户与其他困难户差别情况,从而确保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城市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以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上户调查率必须达 100%;农村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以乡镇民政所为责任主体,对有劳动能力的非常补对象上户调查离必须达到 100%。(三)强化社会监督。低保对象核查工作结束后,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必须在村(居)委会或居住地进行张榜公布,市、乡镇和村(居
12、)委会三级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必须重新上户调查,并严格按照低保条件逐一做出保留或取消低保待遇的处理意见。(四)严肃工作纪律。从事低保工作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工作态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建立按时办结制度,对申请低保待遇困难群众,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审批材料或退回材料书面说明不同意享受低的理由。工作中严格执行“六不准” ,即不准借办理低保搭车收费、不准接受申请人的吃请、不准收受申请人的钱物、不准违反操作规程办理低保、不准搞“人情保、关系保” 、不准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调查材料。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印发的高安市城市居民最低
13、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五)搞好督查验收。为切实搞好今年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市局将组织二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居委会进行督查,对核查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在 6 月中旬统一公榜期间,将集中乡镇民政所长交叉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痊的,市局将抽调各乡镇相关干部组成若干个工作组进行逐户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附件:1、江西省基层干部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2、基层主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统计报表3、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公布榜4、高安市城乡低保听证评审结果统计表主题词: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核查方案 通知高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 年 2 月 23 日印发共印 40
14、份附件 1江西省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样表)基层干部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 单位 现任职务低保家庭或申请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与基层干部关系 家庭基本情况基层干部承诺:以上情况真实或信,如有虚假、隐瞒,愿接受组织处理。承诺人: 单位负责人:附件 2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统计报表乡(镇、街道)序号户主姓名 户主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姓名与干部关系户籍性质家庭人数享受人数月领低保金(元)是否特别困难户 备注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附件 3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公布榜兹有本居(村)委会低保对象 等人,经 2011 年年度核查符合城市(农村)低保对象条件,从 2011 年 7 月起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五日内向居(村)委会、乡镇(街办、管委会)或市民政局反映。户主姓名 享受人口 户月补助金额 家庭住址 困难原因举报电话:市民政局:5217718 5210259乡镇(街办、管委会):居(村)委会:附件 4高安市城乡低保听证评审结果统计表乡镇(街道) 居(村)委会 年 月 日评 审 投 票 结 果序号户主姓名年龄家庭人口 家庭困难原因 总票 数 造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建议备注 建议一栏填写通过、否决或复核。听证评审成员签字: 居(村)委会负责人签字:民政所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