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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概论.ppt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7882648 上传时间:2019-05-28 格式:PPT 页数:70 大小:1.8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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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主讲:尹志国,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目录,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第三章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第四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情况介绍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概念: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

2、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注意: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建设工程监理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学和FIDIC合同条件。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

3、具有监督功能,包括对建设单位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即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建筑法的相关知识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建筑法系指1997年11月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该法是调整我国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共8章,85条。广义的建筑法,除建筑法之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4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1)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4)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

5、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家规范的建设工程从业者1) 建设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 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以上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建设工程的从业人员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包括:建筑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3) 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证件的管理 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证

6、件,严禁出卖、转让、出借、涂改、伪造。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它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其主要内容包括: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 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相关

7、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指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是指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养减少人员的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

8、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应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建筑活动各单位相应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

9、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

10、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3)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

11、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划分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

12、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教育培养制度 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4.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相关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目的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13、部门备案。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4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该制度更好地发挥了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

14、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责办理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收取监督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检查;对于被检查实体质量有关的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文件进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有权采取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到问题得到改正;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察看其验收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工程竣工后,应向委托的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报告委托的政府部门进行行

15、政处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程序中,将建设活动分成以下几个阶段: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准备工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交付使用;生产运营一段时间,进行项目后评估。,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项目法人责任制规定了项目法人的设立时间、组织形式以及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 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

16、工程监理制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二方面: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在于:(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实行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目的在于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

17、通用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监理工程师法律

18、责任的表现行为,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

19、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第三章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控制流程包括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 主动控制,是在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乃至避免目标偏

20、离。 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纠偏措施,以使偏差得以纠正,工程实施恢复到原来的计划状态,或虽然不能恢复到计划状态但可以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 对于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来说,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两者缺一不可,应将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并力求加大主动控制在控制过程中的比例。,建设工程目标分解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能分、能合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解;区别对待,有粗有细;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目标分解结构在较粗的层次上应当与组织分解结构一致)。 按工程内容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适用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

21、目标的分解,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还可以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和资金使用时间(即进度)分解。,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具体含义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建设工程投资的系统控制意味着,在投资控制的过程中,要协调好与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关系,做到三大目标控制的有机配合和相互平衡,而不能片面强调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的全过程控制,要求从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投资控制,并将投资控制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直至整个工程建成且延续到保修期结束。在明确全过程控制的前提下,还要特别强调早期控制的

22、重要性,越早进行控制,投资控制的效果越好。 建设工程投资的全方位控制,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对按工程内容分解的各项投资进行控制,即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乃至分部分项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二是对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分解的各项费用进行控制,即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都要进行控制。通常,投资目标的全方位控制主要是指上述第二种含义。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可以表达为: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进度控制的系统控制思想与投资控制基本相同。,关于进度控制的全过程控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在工程建

23、设的早期就应当编制进度计划、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抓好关键线路的进度控制。 对进度目标进行全方位控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作内容都要进行控制、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控制、注意各方面工作进度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系统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尽可能发挥质量控制对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积极作用。 对建设工程质

24、量的全过程控制来说,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特点和重点,确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 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设计阶段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设计工作表现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设计阶段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设计工作需要反复协调、设计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有决定性影响。 施工阶段的特点主要有:施工阶段是以执行计划为主的阶段、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

25、主要阶段、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施工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多、施工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起保证作用。 此外,施工阶段还有一些其他特点,其中较为主要的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持续时间长、风险因素多;(2)合同关系复杂、合同争议多。,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目标控制的基本任务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收集类似建设工程投资数据和资料,协助业主制定建设工程投资目标规划;开展技术经济分析等活动,协调和配合设计单位力求使设计投资合理化;审核概(预)算,提出改进意见,优化设计,最终满足业主对建设工程投资的经济性要求。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设计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建设工程总工期要求,协助

26、业主确定合理的设计工期要求;根据设计的阶段性输出,由“粗”而“细”地制定建设工程总进度计划,为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提供前提和依据;协调各设计单位一体化开展设计工作,力求使设计能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按合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与外部有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宜,保障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了解业主建设需求,协助业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目标规划(如设计要求文件);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准确、完善地提供设计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配合设计单位优化设计,并最终确认设计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符合技术、经济、财务、环境条件要求,满足业主对建设工程的功能和使

27、用要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

28、定的施工质量目标。,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可采取的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实施控制,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这四方面措施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的具体运用不完全相同,每一方措施都有许多具体措施。,第四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风险有以下两种定义: 其一,风险就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 其二,风险就是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或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 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通常,风险因素可分为以下三种

29、:自然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损失一般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也有的学者将损失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三种。 损失机会是指损失出现的概率。,风险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 按风险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可将风险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 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 另外,按风险分析依据可将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分布情况可将风险分为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按风

30、险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等。,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 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风险识别有以下几个特点:个别性、主观性、复杂性、不确定性。 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由粗及细,由细及粗;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先怀疑,后排除;排除与确认并重;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 在采用风

31、险回避对策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产生另一种新的风险;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可能性;再次,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或不可能。 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1)组织 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

32、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它含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织有如下特点:其他要素可以相互替代,而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2)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

33、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设计一般需考虑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 (4)权责一致的原则 (5)才职相称的原则 (6)经济效率原则 (7)弹性原则,组织活动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 (1)要素有用性原理 (2)动态相关性原理 (3)主观能动性原理 (4)规律效应性原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

34、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综合效益的原则,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

35、求,能体现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为了提高管理(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 工程建设强度。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确定工程建设强度。 确定工程复杂程度。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套用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根据实际情况

36、确定监理人员数量。,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

37、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8、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3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

40、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

41、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这样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总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民主的作风,注意从心理学、行为科学的角度激励各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采用公开的信息政策,让大家了解建设工程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或危机;经常性地指导工作,和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

42、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试验设备需求、材料需求等,而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内部需求平衡至关重要。需求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环节进行: 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要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住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 对监理人员的平衡。,(2)与业主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

43、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业主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尽管有预定的目标,但建设工程实施必须执行业主的指令,使业主满意。对业主提出的某些不适当的要求,只要不属于原则问题,都可先执行,然后利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说明或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3)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

44、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监理工程师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

45、系的协调。从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工地工程师的角度来说,他们最希望监理工程师是公正、通情达理并容易理解别人的;希望从监理工程师处得到明确而不是含糊的指示,并且能够对他们所询问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答复;希望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够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他们可能对本本主义者以及工作方法僵硬的监理工程师最为反感。这些心理现象,作为监理工程师来说,应该非常清楚。一个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意见,工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监理工程师肯定是受欢迎的。 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也十分复杂。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

46、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最终不能保证工期,由业主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

47、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免的事情。当发现承包商采用一种不适当的方法进行施工,或是用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时,监理工程师除了立即制止外,可能还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到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该考虑的是自己的处理意见是否是监理权限以内的,根据合同要求,自己应该怎么做等等。在发现质量缺陷并需要采取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通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要有时间期限的概念,否则承包商有权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是满意或认可的。,合同争议的协调。对于工程中的合同争议,监理

48、工程师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时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如果遇到非常棘手的合同争议问题,不妨暂时搁置等待时机,另谋良策。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对分包单位明确合同管理范围,分层次管理。将总包合同做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分包合同发生关系。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直接跟踪监控,通过总包商进行调控、纠偏。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由总包商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帮助协调。当分包合同条款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以总包合同条款为准。此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包商对总包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合同发生的索赔问题,一般由总包商负责,涉及到总包合同中业主义务和责任时,由总包商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处理好人际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业主希望得到独立、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而承包商则希望监理单位能对合同条件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地拒收任何礼物,以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与各方面人员的友谊与合作,以利于工程的进展。否则,便有可能引起业主或承包商对其可信赖程度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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