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漆房生产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烤漆房按规定操作规程使用,维持稳定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烤漆房使用管理规定1、烤漆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2、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对烤房进行清理,任何用来掩盖未被喷物的遮盖物部分都得清理。3、地网及其房内建议每周清洗一次。4、电源电压不得低于或高出规定电压的 10%。5、燃烧器如一次点火不着,请稍等 3 分钟,再按控制盒上的红灯按钮,如果连续 4 次点不着火,请清楚热交换器中的积油,并查明故障后再启动烧器。6、使用的柴油牌必须高于当地夜间极低气温 5,不得使用回笼油、有水或者其他杂质的柴油。7、烤房只允许在没有爆炸危险和明火的环境下使用,严禁房内吸烟。8、未经生产商批准,擅自改动设备配置造成的所有责任,生产商概不负责。9、擅自对防护或安全装置的拆除和窜改造成的所有责任,生产商概不负责。10、烤房内有蚊虫时,应用驱蚊药除去蚊虫,才能进行喷涂操作。11、设备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控,工作完毕后所有开关必须复位到停机位置。12、本设备必须由熟知该设备操作规范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13、在烤漆工作完毕之后,要将剩余材料放于指定的存放位置。14、油漆调配工作人员在调配油漆时应在指定区域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