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连云港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学校教育“ 健康第一” 的指导思想。引 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及充满活力的校园。二、实施原则1、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坚持育人宗旨,让学生在运动中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培养团结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寓练于乐,促进学生体育
2、意识的形成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身体、心理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在普及的基础上要加强学校课2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成绩,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3、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校内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基地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有机结合。密切配合家庭和社区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形成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合力。4、坚持安全性原则。在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提高学生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三、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四、实施时间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五、实施目标与方法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小学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 36 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要以我市“教学质量年、 课堂教学效益年 ”活动为 契机,因地制宜,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创新活动形式,恢复具有一定运动技能3(如体操等)项目,推广增强学生心肺功能的长跑运动。逐步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保证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以上
4、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 的理念。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各地、各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精心安排,确定体现特色的23 个项目,努力形成学校的体育品牌。中小学要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将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延长至 2530 分钟。在每周教学日中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一节课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 。寄宿制中小学都要实行学生早操制度,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拓展活动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 ,使学生在系统的
5、锻炼 中增强体质、掌握技能、养成习惯。学校要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的作用,在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同时建立各类体育社团或体育俱乐部,组建班级代表队、校级代表队。组织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学生坚持常年系统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学生体育活动,实现人人“达标争优 、强健体魄” 目标。3、积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4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棋类、跳绳、踢毽等单项比赛。比赛成绩将作为各类督导、评优(估)条件之一。各校要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春、秋季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要建立和完善校内单项体育活动的联赛制度,每学期举
6、行 1 一2 次单项性体育活动和竞赛。改革学校体育竞赛的传统模式,创编群众性竞赛项目,突出健身娱乐性,所设项目全校学生参与率要不低于 30%。4、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导向作用。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充分发挥标准的杠杆、导向作用,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校为单位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 98%以上,良好率达 70%以上,其中优秀率不低于 30%。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 优秀等级 的学生颁发“ 阳光
7、体育 奖章”。各校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要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或电子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生、奖学金评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5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肄业处理。各校要建立标准通报制度,定期向家长社会通报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同时加强数据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5、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各省级示范初中学校、三星级以上高中段学校每年要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四项身体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初一年级50 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400 米;
8、高一年级50 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1000 米(男生)、800 米(女生)。测试结束后,要对测试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每个新生的基本身体素质状况,以便采取干预措施。同时要将测试结果上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生源学校学生身体素质进行综合排名,采取必要措施,遏制学生体质下降趋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有关小学、初中学校,并适时向社会和家长进行通报。六、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我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决定联合成立连云港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淮龙 市教育局局长
9、杨永生 市体育局局长6李 莉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书记副组长:杨永明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李洪波 市体育局副局长任 瑜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副书记成 员:张建明 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叶海萍 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处长杨庆真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汤永成 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宋志宝 市教育局政治处主任江顺新 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苏伦柱 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马建平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副处长王 刚 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领队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叶海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苏伦柱、王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并开展实施全市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工作。各县(区)、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10、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及班(队)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7实施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体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3、强化培训,全员参与。各校要坚持“挖掘潜力,形成特色” 的原 则 ,加大专 兼职体育教师、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结构合理、数量和质量都能满足学校课堂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需要的师资队伍。教师参加课外体育活动辅导应计入教
11、师工作量,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同时,要充分发挥体育部门的人才资源优势,选派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学校指导课余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或特色体育项目推广。学校可借用聘用调用体育系统教练员、裁判员以及选聘退役运动员,有计划地为学校培训专项体育教练、裁判员、竞赛管理员等体育专业人才,为学校体育工作服务,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各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校本研发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4、加大投入,统筹资源。各地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学校体育专项经费要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不得少于 3%的比
12、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教学和活8动(不含场馆建设和大型运动器材配置)。要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进一步完善活动实施,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利用好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体育部门要把新“四个一工程” 、全民健身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条件。学校要强化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管理,提高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5、建章立制,确保安全。为了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应急预案。要防止体育锻炼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保证。6、加强督查,表彰奖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每天锻炼一小时作为督导的工作重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从 2007 年起,我市将根据省里要求,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区学校也要开展相应的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将对各地、各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9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督导。各县区、学校要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活动方案及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