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白五办(2007)30 号关于实施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工作方案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2007 年11 月 1 日起施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进一步严格养犬管理,引导文明养犬,构建和谐社会,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现制定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犬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 强化监督、促进和谐”为指导思想, 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以“构建和谐社区,做文明养犬人 ”为主题的条例宣传活动,同时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2作,积极促进养犬市民与非养犬市民和谐相处,全面提高养犬人素
2、质,促进“ 三个文明” 建设。二、工作目标总的目标是“建立并完善养犬管理 协调工作机制;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有序,群众基本满意;养犬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遏止,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具体目标是:一是条例的宣传工作覆盖面达 100%;二是犬只免疫制度进一步完善,犬只狂犬疫苗注射率重点管理区达到 95%、一般管理区达到90%。三是重点管理区养犬登记全面开展,3 年内登记率达 95%以上;四是捕捉、收留流浪犬达到 95%;五是市民有养犬及养犬管理的投诉、举报查处率达 100%。三、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宗宁虎任组长,李严、韩飞任副组长,组员有赵桂梅、王江美、吴建国、言苏荣、肖定元、张 永
3、和,联络员由吴建国担任。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五老村派出所。其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依据条例对全街道养犬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3监督检查,并定期召开全街道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四、职责分工按照条例精神,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务必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1、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条例在本街道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派出所、街道各部门、社区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检查督促,抓好后勤保障。具体任务有:(1)成立养犬管理工作班子,理顺工作机制;(2)成立养犬管理专门队伍;(3)组织开展全
4、面的宣传工作;(4)确定本街道的养犬重点管理区,画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范围,在重点管理区内规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5)开展养犬登记和犬只防疫、检疫工作;(6)做好养犬登记、免疫一站式服务点的后勤保障工作;配置必备的养犬管理装备等。2、街道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条例实施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文明和依法养犬,以及有关的法律、规章。要从正面角度,报道典型案例,引导市民文明科学养犬和依法养犬,4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3、派出所负责街道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重点管理区养犬登记工作,查处违规养犬行为;负责流浪犬、违章犬的捕捉;受理、查处有关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等违规养犬的
5、举报和投诉;配合农林畜牧兽医部门对非法宠物诊疗机构的清理整顿;配合工商部门查处无证售犬类的行为。4、城管负责对街巷占道销售犬只行为的查处;受理、查处有关养犬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教育、处罚;对犬便溺等卫生问题突出区域组织专人集中清扫或监督养犬人清扫,确保城市环境清洁卫生,负责预防和控制人患狂犬病知识的宣传教育。5、社会事务科组织并协助派出所进行犬类登记工作。五、方法步骤为了确保条例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工作实行总体分阶段、各阶段相互交织穿插进行。从 2008 年 7 月 1 日起转入日常管理。5(一)准备启动阶段,从现在起至 10 月
6、 14 日。要精心组织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和宣传工作方案,科学划定全街道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选定养犬登记、免疫一站式服务点。召开养犬管理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二)集中宣传阶段,从 10 月 15 日至 12 月 15 日。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和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和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同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宣传工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宣传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文明和依法养犬的知识和技能等。同时,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条例实施工作战
7、果。通过大范围、多角度的深入宣传,营造浓烈氛围。(三)自查自纠阶段,从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20 日。按照条例规定, 对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饲养数量超标的,要逐户上门宣传教育,发放违规养犬通知书,责令养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犬自行处理或送交犬只留检所;6对不按规定携犬外出的、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超范围经营犬只的、要严肃教育批评,责令整改,给养犬人、经营者自行整改的时间,引导文明养犬、依法经营。(四)执法管理阶段,从 1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集中受理和办理养犬登记;开展大规模的犬只免疫;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
8、规养犬行为,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整治。特别是对一些“ 犬患“ 问题 突出的社区、路段、市民广 场等区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在短期内迅速形成整治高潮,力争取缔、处理一批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场所;解决一批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捕捉一批流浪犬、遗弃犬和违规犬;打击、处 理一批违反条例、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六、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依法治市的一件大事,更是养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新起点。各社区、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条例实施和养犬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7抓,
9、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基层加大检查指导监督,加大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2、掌握时间节点、全力做好准备。具体为:8 月 25 日前,制定出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确定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成员名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9 月 20 日前,公安部门要完成养犬登记和免疫一站式服务点的布建;9 月30 日前,确定并上报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要以“人口聚集、犬患问题相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标 准,广泛 进行论证,听取意见,并 结合实际状况,将确定的范围和界限具体到小区、道路或街巷。3、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重
10、点抓住宣传和执法这两条工作主线。宣 传方面,要集中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和目标;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报道,正面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同 时,开辟文明养犬论坛或专栏,让全街道居民开展讨论, 积极引导市民文明、科学养犬。街道、社区干部和公安民警、市容队员、兽医等,登门向养犬人发放明养犬倡议书、致养犬人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听取和征求养犬人对养犬管8理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各社区、物业均要制作、悬挂横幅、标语或板报,重点宣传有关法律、规章的精神,以及文明、科学养犬知识和技能等。执法和管理方面,既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也要坚持人性化管理,讲究原则与灵活的有机结合,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讲究社会效益和和谐。对“
11、犬患” 问题突出的社区、路段、市民广场等区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整治。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各个小区、市民广场、交通干道等区域,捕捉流浪犬、遗弃犬。对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及超数量养犬的,在耐心做好教育基础上,责令犬主限期处理,并告之其今后不得再饲养。对拒不自行处理的,公安分局坚决予以没收。对违反条例规定擅自从事犬只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养犬行为,要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条例规定,加大检查、教育和查处力度。4、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问责有人。要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街道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检查指导与监督,定期
12、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掌握工作进度、 对管理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社区和部门、个人将9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和责任不落实的社区和部门,则给予通报批评;对经整治效果不明显或没有改观的,要派驻工作组,组织重兵压境,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全力投入,形成合力。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单位,也要担负养犬管理责任,主动与养犬人制定文明养犬公约,教育督促养犬人自律,规范自己行为。公园和市民广场的工作人员,对于进入的犬只要加强管理。对不准犬只进入的区域,要设有醒目的禁止标志。5、开展联合执法,严肃工作纪律。公安、市容、农林、工商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
13、,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对因养犬产生的环境卫生、动物防疫、以及违法养殖、经营犬类等问题,主要由市容、农林、工商等部门根据城市管理、动物防疫和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分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并严厉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违反规定养犬的,要视情节轻重,选择典型,公开爆光。工作中,对于群众反映养犬的举报、投诉,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及时受理,做好记录,妥善处理,不得发生搪塞、推诿等消极作为和不作10为的现象。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多请示报告。在处理上要吃透条例精神,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又要主意灵活运用条例,严防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情况信息工作,在集中宣传阶段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工作,并将检查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每日上报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08 年 6 月 30 日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汇报。白下区人民政府五老村办事处二 00 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