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按时考勤,特制定本班制度。第二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 总经理、副总经理。2. 经总经理核准者。3. 因公出差填妥“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核准者。4.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5.临时出公差,并在第一时间向人事部说明事由者。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公司实行每天 8 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第四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外出,擅自下班或不打卡者,即为早退。第五条
2、考勤管理办法类别说明 执行措施迟 15 分钟以内 每次罚款 20 元15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 扣发当天工资的 50%到30 分钟以上 扣发当天工资15 分钟以内 每次罚款 20 元15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 扣发当天工资的 50%早退30 分钟以上 扣发当天工资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 100 元病假员工病假需提前通知管管领导,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按员工日工资的 50%计发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递交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超期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 4 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
3、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部门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同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1.因工作需要外出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按正常工资发放2.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理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 3.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情被发现,按旷工处理早上未打卡 1.因工作需要外出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按正常工资发放2.无任何不在职记录者扣发当天工资的 50%考勤打卡下午未打卡 1.因工作需要外出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按正常工资发放2. 无任何不在职记录者,两次以内不予处理;两次以上一并代罚,扣发当天工资的 50%第六条 休假管理假日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2
4、.法定节假日:元旦 1 天、春节 7 天、清明节 3 天、国际劳动节 3 天、端午节 3 天、国庆节 7 天、中秋节 3 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等另行通知事假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别,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可休事假。原则上不批准电话请假。2.事假不满一天者以实际请假时间计算。3.事假必须提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故不能事前请假者,须申述充足理由,经总经理批准者才可补假。4.一般员工请假 2 天以内由直接主管领导批准;2 天以上至 3 天以上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6.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正常工资和津贴。病假因公或非因公受伤凭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予以休病假。第七条 考勤汇总公司考勤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于次月 15 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财务部。第八条 其他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第九条 本制度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