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观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_ 工 程 地 点:_ _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_ 证 书 等 级: 签 订 日 期:_年 月 日_ _ _2 / 12发包人: (简称:甲方) 设计人: 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景观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位于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 其它: 无 。第二条:设
2、计依据2.1 甲方的设计委托书。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规范、规定。第三条:合同文件的先后顺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先后顺序判断:3.1 设计合同;3.2 本设计合同各附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概况、设计阶段及设计内容4.1 项目概况3 / 12项目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主要内容为XXXXXXXXXXXXXxXXXX。4.2 本项目设计过程共分为六个阶段:现场踏勘、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现场配合。4.3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分析:场地与周边
3、的关系、景观视线、资源特征、空间关系等;概念构思:功能、结构、空间形态、主题思想等;平面设计:空间的分区、功能布局、视觉与交通结构组织等;竖向设计:对场地的地形处理及雨水组织等;硬质景观及细部设计:主要景观节点、景观走廊及空间环境的特色,景观构筑物的选型与创意设计(包括景观小品,如铺装、喷泉、水景、花架、人行桥等) ;软质景观:种植设计(乔木、棕榈类、灌木、地被、藤本、盆栽等) ;景观相关的水、电、结构设计(特殊照明由专业设计公司完成) ;室外背景音乐的布点及音响的选型(音响设计及控制系统由专业公司完成) 。4.4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不包括内容:屋顶花园、阳台、露台、架空层、室内园林设计;雕塑设
4、计;招标图纸及竣工图设计;4 / 12机电设备:特效水景等的机电设备由专业公司完成;水处理及净化系统工程、电气部分由专业公司完成;所有工程用料的质量验收;派驻工程监管人员长期驻守工地。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提供时间 资料及文件名称 内容要求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1:500) 电子文件确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包括周边交通) 电子文件设计任务书 地块内的市政设施(市政管网、土建变电站、煤气调压站的位置、要求等) 场地内保留大树的位置、品种、高度、冠幅、照片 景观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提供确定的方案设计成果(首层平面、地下结构范围、建筑立面效果、重要剖面) 电子文件确定的建
5、筑扩初图纸(平、立、剖) 电子文件景观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提供相关配合设计单位建议或图纸 电子文件确定的建筑施工图纸(平、立、剖) 电子文件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提供管网及相关建筑及市政设备完整图纸;土壤、水文资料(如需要) 电子文件5 / 12第六条:乙方在各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第七条:设计费用7.1 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费按乙方完成本项目设计后合计的总景观面积乘以每平米设计取费计取。本项目景观面积约为 XXXXm2,每平米设计取费按人民币 XXX 元/ m2计,项目总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XXXXX 圆整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
6、交日期 有关事宜1 景观概念设计 4合同生效后约 15个工作日2 景观方案设计 8上阶段工作通过甲方确认后约 20 个工作日3 景观初步设计 4上阶段工作通过甲方确认后约 20 个工作日4 施工图设计文件 8上阶段工作通过甲方确认后约 20 个工作日乙方与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签订设计出图计划,提交设计文件的日期按双方实际约定的时间执行。6 / 12(¥XXXX 元整) 。7.2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总价暂定,结算时按实际景观区域面积结算。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过程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的费用(如效果图制作、方案文本制作等) ,以及按合同条款应承担的
7、责任、义务和风险费。7.3 本项目计费标准在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本项目非因乙方原因未完成设计的,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未完成部分的设计取费标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7.4 甲方给付乙方的款项为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乙方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减。第八条:本项目设计费的支付方式按设计阶段分别如下:8.1 本合同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XXXXX 圆整(¥XXXXXX 元整) ,支付进度如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 20% ¥
8、定金-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第二次 10% ¥景观概念设计阶段本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7 日内支付7 / 12第三次 20% ¥景观方案设计阶段本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7 日内支付第四次 20% ¥景观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7 日内支付第五次 25% ¥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最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7 日内支付第六次 5% ¥景观施工期间现场配合阶段景观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关于设计费的支付说明:1、设计费最终核算以实际施工图设计景观范围面积为准,并在第五次付费时进行结清。2、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对上一阶段设计成果的认可及相关费用的结清
9、。8.2 乙方帐户信息:开户名称:天津喜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体院北支行银行账号:0302 0116 0930 0023 275 8.3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九条:双方责任8 / 129.1 甲方责任9.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数据及文件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乙方应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效性予以核实并书面确认;9.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
10、.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9.1.4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的设计阶段书面确认乙方工作,明确修改意见及完成时间。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设计费用; 9.1.5 甲方负责提供设计支持,包括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组织相关会议,负责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各方人员的协调工作;9.1.6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的设计周期,且甲方应
11、另支付赶工费;9.1.7 甲方应为乙方赴现场的乙方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1.8 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迟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9 / 12费;9.1.9 若甲方或施工单位对乙方设计做出任何修改,所有改动必须经由乙方审核、认可,以保障设计效果;如未经确认或未按图施工,乙方对此部分工作及最终效果不负有任何责任;9.1.10 甲方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承包商或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若选定之单位的服务水平不能达到专业标准,从而影响本项目的设计效果或与其它顾问单位协调出现问题,乙方将不能承担他们的责任及替有关单位进行
12、未完成之工作。甲方应重新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或寻求其它方法解决。9.2 乙方责任9.2.1 乙方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按时完成设计咨询任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的情况除外) ,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确保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查。9.2.2 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设计成果的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果中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有责任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9.2.3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书面意见及时修改补充设计成果;第十条:违约
13、责任10.1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10 / 1210.2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除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外,甲方还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10.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
14、;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 10.2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10.4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和保密11.1 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和责任。11.2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版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仍然享有在设计文件上署名、自行复制使用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复制、转让等任何形式将设计文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11.3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应对收取或接触的对方的资料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