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三农”工作张光灿 2006 年第 5 期 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工商部门服务“三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是工商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把握好服务“三农”的着力点。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的“主阵地”一直在城市,侧重对工业、商业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管。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强化农村市场监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已经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所当然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向农村的拓展,需要有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一系列适应性转变。在农村开展监管和服务工作,绝不是城市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模
2、式在农村的简单复制。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有不同于城市生产经营者的特点,农村经济有不同于城市经济的发展规律。从农业生产方式看,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是主要形式。而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瞬息万变大市场的衔接存在天然障碍,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源产销之间的联系不够通畅,流通环节多、中间流失大,使得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促进农产品流通,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的关键点,也是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三农”的着力点。从微观层面看,农村经济市场化需要有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和良好的市场环境,而现在农村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种养殖业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3、总体上呈现少、小、弱、散的特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在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工商部门具备特有的职能优势,应该大有作为。广大农民目前还是最大的低收入群体,在农民中培育市场主体,采取减免登记费、管理费、培训费的方式,会有较好的扶持、“催化”效果。在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也要更多地考虑被处罚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既保证必要的惩戒效果,又注意防止挫伤农民从事经营的积极性。从消费环境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市场信息不对称,经营网点不多,农村生产生活消费品及其购买渠道的选择余地小,加之农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观念、自我保护意识、识别能力等方面
4、的原因,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巨大销售市场,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在农村加强普法、诚信和消费知识教育,维护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也显得十分迫切。二、把握好服务“三农”的切入点。近年来,全省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规律,寻求服务“三农”的切入点,逐步形成了铺好“订单路”、建好“经纪桥”、打好“商标牌”、织好“维权网”四位一体的服务思路。在服务“订单农业”方面,主要是事前指导、事中督导、事后疏导。事前指导,包括制定适合本地需要的订单示范文本、签约指导、企业自制格式订单备案监督等。事中督导,包括对已签订的农业订单的监管,帮助当事人对订单条款及时查漏、补缺、纠错;督促农、企双方当
5、事人按约履行订单。事后疏导,包括对订单兑现纠纷的调解,对违约行为的行政救济,对订单欺诈行为的查处等。在服务经纪人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强培训,“授之以渔”,培养一批具备经纪业务常识、具有市场营销能力的农村经纪带头人;实行收费减免,扶持一批经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组建经纪合作组织、经纪公司,增强经纪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打击违法经纪活动,维护正常经纪市场秩序。在服务农产品商标发展方面,主要是按照合理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思路,大力发展农产品商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指导、帮助农产品商标注册人正确使用、宣传商标,提高商标信誉;指导、鼓励一批已形成产品特色、生产规模、有一定市场
6、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强对农产品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维护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占有率。在农村维权方面,主要是针对农村电话普及率不高的现状,在做好“12315”专线电话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的同时,按照工商推动、地方共建的思路,推进“12315”维权站进乡村,延伸维权网络和职能。把“12315”维权站建成传递民情、息诉止纷、提供服务、发动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农村商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站。三、把握好服务“三农”的关联点。运用工商职能服务“三农”,要放眼全局进行整体性思考,不能单纯就工商职能论服务,这样才能提升服务“三农”的效果。要站在与国家和省里大的涉农政策相配套、相协调
7、、相呼应的角度,探寻服务对策。在工作部署上,党中央明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发展政策上,坚持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在发展理念上,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工商部门服务“三农”要善于顺大势而为。除了涉农的宏观形势外,国家和本省关于发展农村流通业的具体政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农资经营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举措等,都是工商部门应当重点关注和把握的,要做好服务措施的配套衔接。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三农”责无旁贷,但工商部门毕竟不是农业主管部门,作为一个“相关部门”,主动服务“三农”要把握好度。要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实现职能优势互补,把工商部门职责所在、又“孤掌难鸣”的服务工作推进到位。要重视内部职能综合运用与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要按照工商部门职能向农村整体推进的思路,综合运用市场主体准入、经纪人培育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等职能手段,形成主体带动、品牌牵动、中介助动、订单联动和维权推动多管齐下的扶农工作格局。(作者系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