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室(站)工作制度一、卫生室(站) 的诊疗工作,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服从于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二、无特殊情况必须正常应诊。三、各类执业人员必须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不得跨专业执业。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及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五、执业人员一律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六、认真做好病历记录,做到细致诊断、正确用药。七、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对疑难病人和急救有困难的病人,及时转诊,以免误诊延误治疗。八、对使用后可利用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进行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交所在县(市)、区卫
2、生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九、卫生室(站) 内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十、认真执行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不得推诿或拒绝。十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十二、购置的药品和其它医疗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不得购买或使用“ 三无” 产品。医 生 职 责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做到依法执业,工作尽职尽责。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四、认真学习、运用国内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研
3、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五、热情接诊,态度和蔼,诊查细致,治疗及时。六、发生重大疫情或险情时,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护师( 士)工作职责一、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各项准备工作。二、协助医师进行检查,按医嘱为病人进行处置。三、经常观察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人应提前诊治。四、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六、负责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七、服务周到,说话和气,治疗及时,虚心接受病人的意见及耐心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八、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消毒、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一、发现传染病流行或确诊传染病时,应按传染病防
4、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三、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准收治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四、医疗场所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五、治疗室、办公室拖布应分开,有标示,使用后清洗干净消毒,再晾干。六、建立日常清洁、消毒制度,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浓度 500mg/L。七、治疗室、处置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进行操作时应衣帽整洁,戴口罩。治疗室工作制度一、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物品标示清楚,无菌物品有专柜存放,不得使用过期或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二、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5、三、无菌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处理。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 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五、碘酒、酒精应密封保存,每周更换 2 次,容器每周灭菌 2 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贮槽中的无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六、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等操作应按清洁、感染、隔离伤口依次进行。七、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学校卫生室医生职责1. 钻研业务,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寄宿制学校教师、学生的多发病、常见病和季节性发生的疾病,关心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教职员工
6、的医疗保险。2. 贯彻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向师生宣传卫生常识和季节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染,抓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预防接种,做好近视眼防治工作。3. 定期对师生进行体检,建立、保管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病的师生根据具体病情,提出治疗、休息和增加营养,开病号饭等建议与意见。协助学校工会做好教职工的义务献血的有关工作。4. 负责全校卫生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每日检查各种进食堂食品卫生,做好签收工作,检查和指导食堂除害灭病工作。5. 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常识教育,特别要做好女生经期卫生指导工作。6. 经常检查、督促饮食卫生、体育卫生、教育卫生。有责任对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进行监督与劝阻。7. 研究学生心理卫生,逐步开展学生心理障碍的疏导和防止。8. 细心、认真治疗患病学生,凡使用药品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在册工作,有案可查。轻者自行诊疗,重者及时转院,对患病留校学生做好随访。9. 具体指导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10. 和学校采购员一起负责采购药品,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帐目清楚,妥善保管。首诊负责制要求医院医生接诊病人以后要对病人在医院的一切医疗活动负责到底,即使病人要转换科室诊断治疗,第一个接诊医生应该主动帮助其完成,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或者相互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