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祁阳县国税局门卫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守则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完成县局安排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对县局机关大院的安全负责。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不得在院内饲养动物,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3、全天 24 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4、爱护办公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
2、操作、使用。二、岗位职责1、负责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和责任区清洁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勤扫。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2、对出入大院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末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队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并确保院内交通工具摆放有序。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
3、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县局,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 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 7:00 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备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大院。6、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县局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三、奖惩办法年终县局拿出部分资金对门卫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局长办、科室局(含语溪分局) 备发一至两份调查问卷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档,考核奖金分别按 100%、80% 、50%进行兑现。8、门卫人员对机关院内安全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 窃等安全保卫问题,除赔偿相关损失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处分。四、本制度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