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药师对医生处方审核内容药师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 四查十对 ”,发药准确率达 100%,出门差错0.01。一、药品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或与及时医生沟通。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三、对于中药饮片处方,审方时着重审查以下项目: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 2 -2.药名、剂量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儿童及年老体弱者特别注意;3.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 十八反” 、“十九畏”、 “妊娠禁忌 ”等用药禁忌问题;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 、“并开药”等,标注是否明确清楚;5.处方中药物是否缺药等。广南县人民医院药剂科2013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