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前 言本 标 准 描 述 了 过 程 审 核 的 意 义 及 应 用 领 域 ,说 明 了 体 系 审 核 、 过 程 审 核 及 产 品 审 核 之 间 的 关 系 ,目的 是 在 汽 车 及 其 配 套 工 业 中 采 用 此 管 理 手 段 时 能 达 成 共 识 。标 准 中 对 环 境 保 护 给 予 了 适 当 的 考 虑 , 这 主 要 是 针 对 顾 客 的 要 求 。 但 这 并 不 要 求 对 是 否 满 足 所在 国 法 规 进 行 审 核 。 供 方 往 往 通 过 其 他 的 验 证 来 说 明 是 否 满 足 所 在 国 法 规 。标 准 是 实 施 内
2、部 和 外 部 过 程 审 核 的 一 个 , 因 此 只 列 举 一 些 典 型 过 程 的 特 殊 要 求 及 细 节 。 在 实 际工 作 中 , 审 核 员 要 在 过 程 专 家 的 帮 助 下 制 订 过 程 审 核 的 细 节 。标 准 的 目 的 是 在 对 不 同 的 企 业 进 行 审 核 时 , 以 此 既 定 的 审 核 提 问 表 为 过 程 审 核 的 基 本 程 序 来 进行 审 核 , 使 其 具 有 广 泛 的 对 比 性 , 并 减 少 审 核 的 费 用 。审 核 结 果 可 以 被 第 三 方 承 认 , 这 取 决 于 对 审 核 报 告 进 行 详
3、细 分 析 的 结 果 。 有 时 还 需 要 其 他 资 料 ,由 第 三 方 根 据 自 己 的 尺 度 决 定 。2 体 系 审 核 、 过 程 审 核 及 产 品 审 核 之 间 的 关 系体 系 、 过 程 审 核 及 产 品 审 核 是 三 种 审 核 方 式 。 列 举 这 三 种 审 核 方 式 并 不 说 明 不 存 在 其 他 审 核 方式 。比 较 :审 核 方 式 审 核 对 象 目 的体 系 审 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对 基 本 要 求 的 完 整 性 及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定过 程 审 核 产 品 诞 生 过 程 /批 量 生 产服 务 诞 生 过 程
4、/服 务 的 实 施 对 产 品 /产 品 组 及 其 过 程 的 质 量 能 力 进 行评 定产 品 审 核 产 品 或 服 务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特 性 进 行 评 定这 些 分 别 独 立 的 审 核 方 式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存 在 共 性 。第 13 章 是 过 程 提 问 与 体 系 审 核 提 问 的 对 照 表 。对 审 核 方 式 及 相 关 的 概 念 、 解 释 、 定 义 、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 基 本 原 则 、 文 献 等 的 进 一 步 说 明 见VDA6 第 A 部 分 。也 可 以 按 照 本 手 册 对 各 种 经 营 过 程 进 行 审
5、 核 。3 关 于 过 程 审 核 的 规 定3.1 任 务过 程 审 核 用 于 对 质 量 能 力 进 行 评 定 , 使 过 程 能 达 到 受 控 和 有 能 力 , 能 在 各 种 干 扰 因 素 的 影 响 下仍 然 稳 定 受 控 。通 过 以 下 各 点 来 达 到 上 述 目 的 :3.1.1 预 防预 防 包 括 识 别 和 指 出 缺 陷 可 能 性 , 以 及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缺 陷 的 首 次 出 现 。3.1.2 纠 正纠 正 是 指 对 已 知 的 缺 陷 进 行 分 析 ,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并 避 免 缺 陷 的 再 次 出 现 。- 2 -3.
6、1.3 持 续 改 进 过 程 ( KVP)持 续 改 进 的 意 义 在 于 用 许 多 细 小 的 改 进 来 优 化 整 个 体 系 。 过 程 审 核 的 措 施 落 实 以 后 可 以 改 进 过程 , 使 过 程 更 有 能 力 、 更 稳 定 可 靠 。3.1.4 质 量 管 理 评 审过 程 审 核 帮 助 企 业 最 高 管 理 者 得 出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各 部 分 是 否 有 效 的 结 论 。3.2 原 因过 程 审 核 可 以 分 为 计 划 内 ( 针 对 体 系 和 项 目 ) 和 计 划 外 ( 针 对 事 件 ) 审 核 。3.2.1 计 划 内
7、的 过 程 审 核针 对 体 系 审 核过 程 审 核 作 为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组 成 部 分 , 必 须 按 审 核 计 划 进 行 。对 于 批 量 供 货 和 潜 在 的 供 方 , 若 其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已 经 得 到 了 认 证 , 则 根 据 需 要 对 其 进 行 审 核 ,即 只 对 与 供 货 范 围 直 接 有 关 的 过 程 ( 减 少 费 用 ) 或 计 划 用 于 供 货 范 围 的 过 程 进 行 审 核 。针 对 项 目 的 审 核在 项 目 开 发 和 策 划 过 程 中 及 早 地 在 确 定 的 项 目 分 界 点 ( 里 程 碑
8、) 进 行 过 程 审 核 , 以 发 现 缺 陷 并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3.2.2 计 划 外 的 过 程 审 核针 对 事 件 /问 题 的 审 核对 于 有 问 题 的 过 程 , 在 项 目 的 每 个 阶 段 , 为 了 消 除 出 现 的 缺 陷 或 为 了 审 查 是 否 对 关 键 的 过 程 特性 进 行 了 足 够 的 考 虑 , 需 要 进 行 过 程 审 核 。这 有 助 于 限 制 缺 陷 起 因 并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计 划 外 过 程 审 核 的 起 因 可 能 是 , 例 如 :- 产 品 质 量 下 降- 顾 客 索 赔 及 抱 怨- 生 产
9、 流 程 更 改- 过 程 不 稳 定- 强 制 降 低 成 本- 内 部 部 门 的 愿 望3.3 应 用 范 围在 内 部 和 外 部 可 以 在 整 个 质 量 控 制 环 的 下 列 部 门 运 用 过 程 审 核 方 法 :营 销开 发采 购 ( 产 品 /服 务 )生 产 /服 务 的 实 施销 售 /运 行售 后 服 务 /服 务回 收 。下 例 的 列 表 说 明 了 运 用 的 领 域 :- 3 -方 式 组 织 单 位 及 职 能 部 门 具 体 的 过 程针 对 产 品 : 机 械 加 工油 漆 车 间装 配 车 间车 削 加 工烘 干装 贴 玻 璃针 对 服 务 检 验
10、 策 划人 事 部 门物 流保 安首 批 样 品 检 验人 员 招 聘零 件 供 应企 业 安 全 3.4 实 施 过 程 审 核 的 前 提3.4.1 企 业 内 的 基 本 前 提要 实 施 过 程 审 核 , 需 要 在 企 业 和 过 程 方 面 进 行 具 体 的 准 备 工 作 。有 目 的 地 策 划 和 落 实 这 些 基 本 前 提 并 对 其 进 行 不 断 的 优 化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基 本 的 前 提 包 括 , 例 如 : DIN EN ISO 9000 族 标 准 的 要 求 组 织 机 构 /企 业 结 构 (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种 类 、 参 考
11、 数 据 等 ) 审 核 提 问 表 审 核 计 划 质 量 手 册 、 程 序 文 件 、 作 业 指 导 书 及 检 验 指 导 书 ( 与 内 部 /外 部 审 核 有 关 ) VDA 的 规 定 ( 例 如 : VDA6.1/VDA6.2 的 规 定 ) 法 律 和 合 同 的 规 定 顾 客 的 要 求 重 要 的 产 品 特 性 重 要 的 过 程 参 数 质 量 历 史 。3.4.2 审 核 人 员 的 职 业 经 验 ( 过 程 经 验 )至 少 要 有 两 年 的 汽 车 工 业 ( 汽 车 生 产 商 和 供 应 商 ) 过 程 管 理 经 验 是 审 核 人 员 需 要
12、具 备 的 重 要 的前 提 条 件 。另 外 , 审 核 人 员 必 须 至 少 ( 有 时 是 在 专 家 如 过 程 技 术 人 员 、 工 艺 专 家 的 支 持 下 ) 进 行 过 三 次 典型 过 程 的 过 程 审 核 。3.4.3 责 任3.4.3.1 进 行 审 核 的 企 业 /组 织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职 业 经 验 和 素 质 先 选 择 合 格 的 审 核 人 员 安 排 审 核 任 务3.4.3.2 审 核 员 按 照 审 核 计 划 或 根 据 发 生 的 事 件 实 施 过 程 审 核- 与 被 审 核 组 织 /职 能 协 商 ( 确 定 要 审 核
13、的 过 程 、 接 口 等 )- 准 备 审 核 ( 研 究 资 料 、 制 订 审 核 提 问 表 , 邀 请 专 家 参 加 或 利 用 专 业 决 窍 等 )- 4 - 实 施 审 核- 评 分 定 级- 末 次 会 议 和 撰 写 报 告- 要 求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验 证 纠 正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保 密 义 务 。 保 持 应 有 的 资 格- 熟 悉 最 新 的 标 准 及 文 献- 审 核 人 员 应 具 备 的 专 业 知 识- 过 程 知 识 。3.4.3.3 被 审 核 企 业 /组 织 /职 能 部 门 提 供 所 有 必 要 的 信 息 过 程 负 责
14、 人 参 与 提 供 专 业 人 员 确 定 纠 正 措 施 落 实 纠 正 措 施 验 证 纠 正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4 审 核 流 程审 核 总 是 按 相 同 的 系 统 方 法 进 行 :- 准 备- 实 施- 报 告 和 总 结- 纠 正 措 施 、 跟 踪 、 有 效 性 验 证 。下 面 的 流 程 图 ( 图 1) 更 直 观 地 说 明 了 这 种 方 法 :- 5 -见 第 5 章见 第 6 章是 见 第 7 章否 见 第 8 章见 第 10 章否见 第 9 章是 否图 1:审 核 流 程 图审核开始计划内审核 计划外/针对事件的审核准备和制订文件审核实施评分定级末
15、次会议报告及存档审核计划制定/更改是 否 需 要 进一 步 审 核结 束 审 核是否有缺陷措施计划落实措施计划有效性验证/跟踪有效性得到验证- 6 -5 审 核 准 备5.1 概 述充 分 的 审 核 准 备 特 别 重 要 , 是 审 核 成 功 的 基 础 。 同 时 必 须 通 知 被 审 核 部 门 审 核 的 原 因 及 日 期 。不 论 审 核 的 种 类 如 何 , 也 不 论- 计 划 内 或 计 划 外- 内 部 或 外 部- 产 品 或 服 务 ,准 备 的 过 程 都 是 相 同 的 ( 见 图 2) 。收集整理资料并加以考虑审核员开始进行过程审核的准备工作确定过程范围审
16、核员收集整理资料并加以考虑审核员划分过程的工序审核员过程描述审核员确定影响参数审核员制定提问表审核员确定参加人员审核员/被审核人员制定详细的审核流程审核员审 核 确 定 工 作 组 织 上 的 一 些 事 宜审核员过程审核准备工作结束- 7 -图 2: 审 核 准 备 流 程 图5.2 确 定 过 程 的 范 围 , 划 分 过 程 的 工 序 , 过 程 文 件审 核 准 备 工 作 的 第 一 步 是 确 定 审 核 的 过 程 范 围 。审 核 员 或 审 核 小 组 必 须 确 定 要 审 核 的 过 程 。 同 时 要 确 定 其 向 外 的 接 口 ( 图 3 和 图 4) 。审
17、核 员 有 权 确 定 要 审 核 过 程 的 范 围 , 但 应 与 有 关 的 部 门 及 过 程 负 责 人 协 商 , 必 要 时 对 过 程 进行 预 审 。下 一 步 是 把 过 程 划 分 为 工 序 ( 把 所 确 定 范 围 内 的 过 程 分 为 单 个 的 过 程 段 ) 并 考 虑 接 口 问 题( 图 3 和 图 4) 。最 迟 从 这 时 起 审 核 员 或 审 核 小 组 必 须 对 过 程 的 文 件 资 料 进 行 研 究 。只 有 利 用 相 关 的 文 件 资 料 才 能 有 效 地 把 过 程 划 分 为 工 序 , 对 过 程 进 行 足 够 的 描
18、述 , 并 确定 影 响 过 程 的 各 种 参 数 。 也 就 是 说 , 审 核 人 员 根 据 自 己 的 观 点 对 过 程 进 行 描 述 并 确 定 影 响 过 程 的各 种 参 数 。 影 响 过 程 的 参 数 首 先 是 从 “6M”(人 、 机 器 、 原 材 料 、 方 法 、 环 境 及 管 理 )以 及 所 定 的过 程 范 围 得 来 的 。可 以 利 用 各 种 系 统 性 的 、 方 法 性 的 程 序 ( 例 如 : 因 果 图 ) 尽 可 能 对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进 行 合 理 的 细化 。 这 样 , 审 核 员 在 现 场 进 行 审 核 时 就
19、 查 以 用 审 核 提 问 表 有 目 的 地 进 行 提 问 。对 于 外 部 过 程 审 核 ,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出 于 竞 争 原 因 不 能 拿 到 准 备 审 核 所 需 要 的 全 部 资 料 。 因 此 ,必 须 利 用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准 备 工 作 。审 核 员 /审 核 小 组 在 策 划 审 核 流 程 时 还 必 须 考 虑 “在 审 核 现 场 进 一 步 提 供 其 他 资 料 ”这 一 步骤 。根 据 现 有 的 过 程 文 件 资 料 进 行 过 程 描 述 :- 作 业 指 导 书 及 检 验 指 导 书- 过 程 指 导 文 件-
20、生 产 工 艺 文 件 及 检 验 计 划 。- 8 -图 3、4 过程范围的确定,划分过程为工序,过程接口EZ EPG EK2 号线接口观察 分过程( 如: 确定要求) 1 号线 主过程人员配置 接口观察接口3 号线分过程(如:冲压及卷边) 要审核的过程过程接口Ez = 原材料/外购件Epg = 各道工序的平均值Ek = 售后服务/用户满意PS = 工序L = 供方WE = 进货入口WA = 产品出口2.PS1.PS 1.PS3.PSL WE 仓库 1.PS 2.PS 3.PS X.PS 仓库 WA 用 户1.PS 2.PS X.PS- 9 -图 3、4 确定过程范围,划分过程为工序,过程接
21、口EZ EPG EK平行过程平行过程(如:确定要求)主过程 接口观察 主过程人员配置 接口观察接口平行过程平行过程(如:调查需求) 要审核的过程Ez = 原 材 料 /外 购 件Epg = 各 道 工 序 的 平 均 值Ek = 售 后 服 务 /用 户 满 意PS = 工 序2.PS1.PS X.PS3.PS1.PS 2.PS 3.PS X.PS1.PS 2.PS X.PS- 10 -其 他 的 信 息 来 源 还 有 :标 准 、 规 范 、 目 标 值 ( 例 如 : PPM) 、 程 序 文 件 、 FMEA、 缺 陷 目 录 、 维 修 手 册 、 质 量 控 制 卡 、审 核 结
22、果 、 上 次 审 核 的 活 动 计 划 ; 外 部 : 进 货 检 验 结 果 、 供 应 商 行 为 状 态 、 平 面 图 、 项 目 计 划 、VDA 绩 效 数 据 比 较 ( 内 部 /外 部 ) 、 员 工 调 查 、 顾 客 调 查 、 服 务 质 量 及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的 返 馈 。这 些 前 期 的 工 作 是 制 订 审 核 提 问 表 的 重 要 基 础 。另 外 , 审 核 员 和 被 审 核 企 业 还 要 了 解 确 定 过 程 审 核 框 架 条 件 的 一 些 相 关 文 件 。 框 架 条 件 例 如 :- 组 织 规 定- 责 任 分 工确 定
23、 框 架 条 件 的 相 关 文 件 人 , 例 如 :- 质 量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VDA 丛 书- 标 准- 顾 客 要 求 。5.3 具 体 过 程 的 审 核 提 问 表 /详 细 的 审 核 流 程 计 划根 据 上 述 前 期 工 作 的 结 果 , 审 核 员 ( 审 核 小 组 ) 编 写 针 对 该 具 体 过 程 的 审 核 提 问 表 。在 审 核 前 必 须 及 时 把 提 问 表 传 达 给 被 审 核 方 , 需 要 时 进 行 解 释 。审 核 员 ( 审 核 小 组 ) 在 制 订 详 细 的 审 核 计 划 时 首 先 通 过 协 商 确 定 参 加
24、 审 核 的 人 员 ( 审 核 员 和被 审 核 人 员 ) : 审 核 人 员 的 人 数 姓 名 ( 若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审 核 员 , 必 须 确 定 一 个 审 核 组 长 ; 一 般 来 说 ,外 部 审 核 为 2 名 审 核 员 , 内 部 审 核 为 1 名 审 核 员 ) 。 每 个 被 审 核 组 织 单 位 /职 能 部 门 派 人 参 加 , 例 如 :- 过 程 负 责 人- 专 业 人 员- 接 口 代 表 。 需 要 时 邀 请 专 家 参 加 ( 在 外 部 审 核 时 必 须 与 被 审 核 方 协 商 ) 。 末 次 会 议 的 参 加
25、 人 员 。在 由 审 核 员 及 被 审 核 方 商 定 后 正 式 通 过 最 终 的 详 细 审 核 计 划 。 建 议 制 订 一 个 包 括 组 织 单 位 /职 能 部 门 、 时 间 /地 点 、 参 加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的 审 核 项 目 的 一 览 表 。同 时 要 考 虑 到 :- 停 产 ( 中 午 休 息 等 )- 换 班 。在 现 场 可 能 需 要 更 改 审 核 计 划 。在 商 定 审 核 工 作 的 一 些 “组 织 事 宜 ”后 结 束 过 程 审 核 的 准 备 工 作 。 组 织 事 宜 指 的 是 , 例 如 :- 会 议 室- 投 影 仪 及
26、 其 他 设 备- 在 现 场 准 备 好 资 料 等 。为 此 制 订 一 个 专 用 检 查 表 可 能 会 有 帮 助 。- 11 -6 实 施 审 核6.1 首 次 会 议审 核 开 始 前 召 开 首 次 会 议 。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确 定 首 次 会 议 的 时 间 和 内 容 。不 同 情 况 包 括 :- 外 部 审 核- 内 部 审 核- 针 对 事 件 进 行 的 审 核- 按 计 划 进 行 的 审 核 。在 首 次 会 议 上 首 先 要 介 绍 参 加 人 员 , 若 是 外 部 审 核 有 时 还 要 介 绍 一 下 企 业 /组 织 单 位 。再 次 介
27、绍 审 核 的 目 的 及 原 因 , 以 便 让 所 有 参 加 人 员 都 得 到 相 同 的 信 息 , 更 好 地 进 入 角 色 。为 了 保 证 审 核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需 要 把 审 核 程 序 ( 确 定 过 程 范 围 , 审 核 提 问 表 , 评 分 定 级 方法 等 ) 和 框 架 条 件 ( 责 任 分 工 , 现 场 的 实 施 , 在 接 受 提 问 时 需 脱 岗 的 人 员 等 ) 解 释 清 楚 。6.2 审 核 过 程按 照 事 先 已 制 订 好 的 提 问 表 进 行 审 核 。 既 可 按 照 编 码 顺 序 也 可 随 机 提 问
28、。提 问 的 方 式 , 例 如 : W 提 问 方 式 ( Warum 为 什 么 , Wann 何 时 , Wer 何 人 , Wie 如 何 等 ) 以及 其 他 的 提 问 技 巧 是 审 核 员 培 训 的 基 本 内 容 , 在 此 不 再 进 一 步 阐 述 。实 践 证 明 , 多 次 用 “为 什 么 ”提 问 有 利 于 对 过 程 工 艺 进 行 深 入 的 分 析 。在 审 核 期 间 , 可 以 提 出 新 的 提 问 表 并 增 加 到 提 问 表 里 。通 过 提 问 把 现 场 的 人 员 也 纳 入 到 审 核 过 程 中 。 建 议 随 时 记 录 发 现
29、的 优 点 以 及 不 足 之 处 。为 了 避 免 在 末 次 会 议 上 发 生 冲 突 , 必 须 尽 量 在 现 场 澄 清 不 明 之 处 并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在 审 核 时 若 发 现 严 重 的 缺 陷 , 必 须 与 过 程 负 责 人 共 同 制 订 并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7 评 分 与 定 级按 计 划 进 行 的 ( 计 划 内 的 ) 过 程 审 核 采 取 定 量 评 定 方 法 , 因 此 审 核 结 果 以 及 对 审 核 报 告 的 分析 具 有 可 比 性 , 而 且 按 KVP 的 观 点 可 能 看 出 与 以 往 审 核 的 差 异 。
30、由 于 不 同 的 企 业 其 评 定 范 围 和 目 标 要 求 可 能 不 同 , 有 时 需 要 对 总 符 合 率 ( 百 分 率 ) 定 级 的 界限 以 及 级 别 名 称 进 行 调 整 。 可 以 使 用 定 性 的 评 定 方 法 , 也 可 以 只 对 个 别 的 过 程 要 素 进 行 评 定 。 但 上述 这 些 不 同 的 评 定 方 法 ( 例 如 : 定 性 评 定 方 法 ) 必 须 由 供 方 和 顾 客 协 商 确 定 并 在 审 核 报 告 中 注 明 。7.1 提 问 和 过 程 要 素 的 单 项 评 分根 据 对 提 问 的 要 求 以 及 在 产
31、品 诞 生 过 程 ( 服 务 诞 生 过 程 ) 和 批 量 生 产 ( 实 施 服 务 ) 中 满 足 该要 求 的 情 况 对 提 问 进 行 评 定 。 每 个 提 问 的 得 分 可 以 是 0、 4、 6、 8 或 10 分 , 满 足 要 求 的 程 度 是 打分 的 根 据 。 评 定 不 满 10 分 则 必 须 制 订 改 进 措 施 并 确 定 落 实 期 限 。- 12 -分 数 对 符 合 要 求 程 度 的 评 定10 完 全 符 合8 绝 大 部 分 符 合 , 只 有 微 小 的 偏 差 *)6 部 分 符 合 , 有 较 大 的 偏 差4 小 部 分 符 合
32、, 有 严 重 的 偏 差0 完 全 不 符 合注 *) “绝 大 部 分 符 合 ”指 的 是 证 明 已 满 足 了 约 3/4 以 上 的 规 定 要 求 , 并 且 没 有 特 别 的 风 险 。各 相 关 问 题 实 际 得 分 的 总 和 7.2 审 核 结 果 的 综 合 评 分对 下 列 要 素 分 别 进 行 评 定 :产 品 服 务- 产 品 开 发 EDE- 过 程 开 发 EPE- 原 材 料 /外 购 件 EZ- 各 道 工 序 的 平 均 值 EPG- 服 务 /顾 客 满 意 程 度 EK- 策 划 EDE- 外 委 服 务 或 /和 外 购 产 品 EZ- 各
33、道 工 序 的 平 均 值 EPG- 服 务 /顾 客 满 意 程 度 EK注 : 在 对 服 务 进 行 审 核 时 , 请 把 下 列 描 述 中 的 生 产 换 为 服 务 , 生 产 过 程 换 为 服 务 过 程 。由 于 在 要 素 “生 产 ”中 的 产 品 组 不 同 , 其 工 序 也 不 同 , 所 以 必 须 把 产 品 组 各 生 产 工 序 的 得 分汇 总 起 来 ( 平 均 值 EPG) , 然 后 计 算 总 符 合 率 。这 对 于 保 证 对 各 要 素 进 行 均 衡 的 评 定 也 是 必 要 的 。这 样 , 产 品 组 不 同 , 所 选 的 生 产
34、 工 序 不 同 , “生 产 ”要 素 计 算 出 的 符 合 率 也 可 能 不 同 。每 个 产 品 组 工 序 平 均 值 EPG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EPG = 整 个 过 程 的 总 符 合 率 计 算 如 下 :EP = 此 外 , 作 为 对 整 个 过 程 评 定 的 补 充 , 也 可 以 另 外 对 “生 产 ”要 素 中 的 各 分 要 素 进 行 评 定 ,来 反 映 质 量 体 系 的 情 况 。对 于 产 品 来 说 分 要 素 为 :EU1% 人 员 /素 质EU2% 生 产 设 备 /工 装EU3% 运 输 /搬 运 /贮 存 /包 装EU4% 缺
35、陷 分 析 /纠 正 措 施 /持 续 改 进 ( KVP) ,各相关问题满分的总和100E1+E2+.En被评定工序的数量 EDE+EPE+EZ+EPG+EK被评定过程要素的数量 过 程 要 素 符 合 率 EE =- 13 -对 于 服 务 来 说 分 要 素 为 :EU1% 人 员 /素 质EU2% 服 务 的 实 施EU3% 联 络 /标 识 /信 息 /数 据 交 流EU4% 缺 陷 分 析 /纠 正 措 施 /持 续 改 进 ( KVP) 。通 过 对 各 道 工 序 进 行 评 定 , 然 后 汇 总 得 出 有 关 质 量 体 系 要 素 的 情 况 , 指 出 不 足 。 这
36、 对 于 总 评定 ( 见 定 级 标 准 ) 也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7.3 定 级总 符 合 率 ( ) 对 过 程 的 评 定 级 别 名 称90 至 100 符 合 A*80 至 小 于 90 绝 大 部 分 符 合 AB*60 至 小 于 80 有 条 件 符 合 B*小 于 60 不 符 合 C注 *:1.若 被 审 核 企 业 的 总 符 合 率 超 过 90 或 80 , 但 其 在 一 个 或 多 个 要 素 上 符 合 率 只 达 到 75以 下 , 则 必 须 从 A 级 降 到 AB 级 降 到 B 级 。2.若 有 的 提 问 得 分 为 零 , 而 不 符 合
37、 要 求 可 能 会 给 产 品 质 量 和 过 程 质 量 造 成 严 重 的 影 响 , 则 可把 审 核 方 从 A 级 降 到 AB 级 或 从 AB 级 降 到 B 级 。 在 特 别 的 情 况 下 , 也 可 以 降 为 C 级 。3.必 须 在 说 明 页 中 说 明 降 级 的 原 因 。8 末 次 会 议由 确 定 的 人 员 参 加 的 末 次 会 议 是 对 在 审 核 期 间 发 现 的 所 有 情 况 ( 好 的 方 面 及 不 足 之 处 ) 的 总结 。审 核 员 对 审 核 结 果 进 行 解 释 并 说 明 什 么 地 方 有 缺 陷 及 有 改 进 的 潜
38、 力 。 说 明 得 出 审 核 结 果 的 理由 , 必 要 时 书 面 确 定 紧 急 措 施 。把 审 核 员 指 出 所 有 缺 陷 都 记 录 在 措 施 表 里 并 填 上 相 应 的 纠 正 措 施 。 必 须 确 定 纠 正 措 施 的 完 成期 限 。 审 核 员 可 以 帮 助 一 起 制 订 进 一 步 的 系 统 性 工 作 方 法 ( 但 一 般 不 涉 及 技 术 细 节 ) 。在 末 次 会 议 上 审 核 员 可 以 确 定 复 审 的 要 求 和 日 期 并 写 在 总 结 报 告 里 , 这 些 不 取 决 于 发 现 缺 陷的 情 况 。进 行 外 部 审
39、 核 时 , 在 末 次 会 议 上 审 核 员 和 被 审 核 人 员 要 在 审 核 报 告 ( 见 第 10 章 ) 上 签 字( 内 部 审 核 时 根 据 要 求 进 行 ) 。被 审 核 方 签 字 确 认 审 核 报 告 的 结 果 。 被 审 核 方 也 可 以 说 明 自 己 的 观 点 。9 纠 正 措 施 及 其 有 效 性 验 证9.1 纠 正 措 施针 对 审 核 中 发 现 的 缺 陷 要 在 商 定 的 期 限 内 制 订 纠 正 措 施 实 施 计 划 。纠 正 措 施 基 本 上 可 以 分 为 :- 14 - 技 术 上 /组 织 上 的 措 施 ( 例 如
40、 : 生 产 流 程 的 更 改 , 服 务 流 程 的 更 改 , 物 流 流 程 的 更 改 ,设 计 /软 件 的 更 改 )- 管 理 上 的 措 施 ( 例 如 : 员 工 培 训 , 对 文 件 资 料 进 行 修 订 ) ,为 使 过 程 有 能 力 和 受 控 , 要 优 先 采 取 技 术 上 /组 织 上 的 措 施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先 落 实 管 理 上 的 措 施 , 因 为 管 理 措 施 一 般 可 以 比 较 快 地 落 实 。措 施 表 ( 见 第 14 章 ) 包 含 各 种 适 用 于 排 除 过 程 缺 陷 的 活 动 并 注 明 负 责 人
41、 和 完 成 期 限 。措 施 也 可 能 是 对 所 审 核 过 程 的 前 面 或 后 面 的 部 门 进 行 过 程 审 核 。措 施 表 可 能 包 含 为 验 证 措 施 有 效 性 进 行 的 复 审 。原 则 上 由 被 审 核 方 负 责 制 订 措 施 表 , 也 包 括 相 邻 部 门 所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 可 以 与 审 核 员 商 定 由他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提 供 帮 助 。 但 这 种 帮 助 不 允 许 导 致 审 核 员 在 复 审 时 失 去 其 应 有 的 独 立 性 。9.2 有 效 性 的 验 证必 须 对 已 确 定 措 施 的 有 效
42、 性 进 行 跟 踪 , 比 如 通 过 下 列 方 式 :- 抽 检- 产 品 审 核- 过 程 审 核 ( 部 分 过 程 )- 机 器 和 过 程 能 力 调 查- 中 期 状 况 /解 决 程 度 。由 过 程 负 责 人 负 责 落 实 纠 正 措 施 并 对 其 有 效 性 进 行 跟 踪 。若 通 过 验 证 发 现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不 够 有 效 , 则 必 须 对 措 施 表 进 行 修 订 。 必 要 时 需 制 定 复 审 计 划 。复 审 可 能 是 :- 完 整 的 审 核 并 重 新 进 行 评 定 ;- 只 对 具 体 的 有 关 过 程 ( 部 分 过
43、程 ) 进 行 审 核 ,但 至 少 要 对 有 缺 陷 的 项 目 进 行 复 审 。10 审 核 报 告 及 存 档审 核 的 记 录 包 括 从 准 备 审 核 到 总 结 性 的 审 核 报 告 及 措 施 表 。存 档 的 方 式 在 质 量 体 系 中 有 要 求 。审 核 报 告 ( 见 第 14 章 ) 包 括 下 列 项 目 :- 过 程 负 责 人 /参 加 审 核 人 员- 过 程 描 述 ( 范 围 ) , 例 如 : 设 备 、 工 艺 、 产 品 /服 务- 审 核 的 原 因- 结 果 描 述 ( 产 品 生 产 /实 施 服 务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的 程
44、度 )- 降 级 标 准 并 说 明 理 由- 措 施 表 完 成 期 限- 有 时 还 包 括 紧 急 措 施 并 注 明 ( 大 概 ) 期 限 和 负 责 人- 评 定 标 准 表 ( 评 分 及 定 级 )- 不 能 评 定 的 审 核 提 问 或 增 加 的 审 核 提 问 项 目- 15 - 对 每 个 审 核 提 问 项 目 的 说 明 ( 没 有 提 问 的 项 目 , 得 分 小 于 10 的 提 问 项 目 , 若 有 必 要还 有 得 分 为 10 的 提 问 项 目 )- 对 发 现 的 缺 陷 要 指 出 所 参 照 的 现 行 文 件 ( 若 需 要 则 举 例 )
45、 。重 要 的 是 , 在 审 核 报 告 中 只 对 审 核 过 程 中 和 末 次 会 议 上 ( 若 报 告 是 在 会 后 撰 写 的 ) 讨 论过 的 项 目 进 行 描 述 。对 每 项 缺 陷 要 指 出 其 在 审 核 提 问 表 中 的 对 应 点 并 进 行 如 下 描 述 :- 问 题 描 述- 发 现 的 情 况 ( 例 如 : 缺 陷 类 型 , 缺 陷 地 点 ) 。在 审 核 报 告 中 也 可 以 提 及 审 核 中 发 现 的 特 别 好 的 方 面 。提 问 表 是 审 核 报 告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作 为 附 件 ) 。审 核 员 对 所 了
46、 解 到 的 各 种 信 息 要 严 格 保 密 。被 审 核 企 业 有 权 把 审 核 结 果 转 交 其 他 的 顾 客 。在 内 部 确 定 审 核 报 告 及 由 此 汇 总 成 的 管 理 信 息 ( 例 如 : 内 部 /外 部 过 程 审 核 月 报 或 季 报 ) 的分 发 人 。审 核 文 件 存 档 的 地 点 和 期 限 是 质 量 体 系 的 组 成 部 分 。11 过 程 审 核 提 问 表产 品 诞 生 过 程 /批 量 生 产11.1 应 用提 问 表 是 审 核 员 进 行 审 核 的 依 据 。 在 进 行 具 体 审 核 时 审 核 员 可 以 完 全 采
47、 用 , 也 可 从 中 选 择 一 部分 或 增 加 一 些 提 问 , 但 是 必 须 保 持 所 要 求 的 结 构 。建 议 除 了 使 用 VDA6.3 中 的 一 般 提 问 之 外 还 应 使 用 其 他 的 “Know-How Speicher”(技 术 决 窍汇 编 )资 料 或 相 应 的 专 业 资 料 。在 过 程 审 核 时 应 优 先 从 产 品 的 角 度 来 观 察 所 审 核 的 过 程 , 因 为 过 程 对 产 品 的 影 响 特 别 重 要 。提 问 表 分 为 两 部 分 :A 部 分 产 品 诞 生 过 程1 产 品 开 发 的 策 划2 产 品 开 发 的 落 实3 过 程 开 发 的 策 划4 过 程 开 发 的 落 实B 部 分 批 量 生 产5 供 方 /原 材 料6 生 产6.1 人 员 /素 质6.2 生 产 设 备 /工 装6.3 运 输 /搬 运 /贮 存 /包 装6.4 缺 陷 分 析 /纠 正 措 施 /持 续 改 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