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推广方案审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营销管理,促进项目营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营销管理本着发挥营销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原则,作到提升项目操作整体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第二章 项目前期阶段第一条、 城市公司营销体系对所进入城市的市场状况、行业状况、消费者需求状况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并会同城市公司研发、市场、运营、财务等相关部门编制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第二条、 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的编制是在系统深入的市场工作和对项目理念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的,直接指导该项目后期整体营销工作
2、的开展。参见 “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模版第三条、 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于项目正式推广工作开始前 60 日,由城市公司报送集团研发中心,集团研发中心组织由“评审委员会”参加的评审会。第四条、 集团研发中心于城市公司报送方案后七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城市公司。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该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由“评审委员会”会签后留存集团研发中心备案。第六条、 未通过“评审委员会”方案评审,由城市公司根据“评审委员会”评议内容重新编制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城市公司在收到集团研发中心反馈后 10 日内重新报送集团研发中心,由集团研发中心再次组织召开“评审会”
3、 。第七条、 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获得审核后,将作为项目营销全过程指导性文件。第八条、 开发项目存在分期销售情况时,城市公司则应针对每期项目编制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报送集团研发中心,集团研发中心组织由“评审委员会”参加的评审会。第三章 项目入市阶段第一条、 项目入市阶段时间界定为项目自推广开始时间至项目开盘后三个月。第二条、 在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的框架下,城市公司营销体系针对对应阶段的营销策略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与深入,编制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参见 “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模版第三条、 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于项目正式推广工作开始前 15日由城市公司报送集团研发中心,集团研发中心组
4、织由“评审小组”参加的论证会。第四条、 集团研发中心于城市公司报送方案后五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城市公司。第五条、 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经论证会通过后,集团研发中心留存备案,城市公司根据方案内容予以执行。第六条、 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经论证会后未予通过,城市公司应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修改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第七条、 城市公司在收到集团研发中心反馈后 5 日内城市公司应将修改后的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报集团研发中心经“评审小组”复核通过后,集团研发中心留存备案, 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方可执行。第八条、 城市公司在完成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后 15 日内将“
5、项目培训手册”报集团研发中心备案。参见 “项目培训手册”模版第四章项目行销阶段第一条、 项目行销期时间界定为项目开盘后第四月开始至项目清盘阶段为止。第二条、 在项目行销阶段内城市公司每三个月向集团研发中心报送项目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 。每阶段方案执行前 15 日城市公司报送该阶段营销推广方案。参见 “项目行销阶段营销推广方案”模版第三条、 集团研发中心组织由“评审小组”参加的 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论证会。第四条、 集团研发中心于城市公司报送方案后三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城市公司。第五条、 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经论证会通过后,集团研发中心留存备案,城
6、市公司根据方案内容予以执行。第六条、 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经论证会后未予通过,城市公司应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修改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 。第七条、 城市公司在收到集团研发中心反馈后 5 日内应将修改后的项目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报集团研发中心经“评审小组”复核通过后,集团研发中心留存备案, 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方可执行。第八条、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如发现确系当地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或项目出现其他问题导致经营业绩严重下滑时, “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意见,由集团研发中心组织由“评审委员会”参加的评审会。第九条、 城市公司根据“评审委员会” 评议结果重
7、新编织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或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 。参见 “集团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作业程序或“集团项目行销期推广方案”作业程序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评审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该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或项目 X 月至 X 月营销推广方案报集团研发中心经“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复核通过后,集团研发中心留存备案方可执行。第五章 项目清盘阶段第一条、 项目清盘阶段时机界定为项目销售率达到 85%以上或项目入住。第二条、 城市公司营销体系在对剩余产品结构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清盘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参见 “项目清盘阶段营销推广方案”模版第三条、 城市公司于
8、项目清盘阶段上月 5 日前将项目清盘期营销推广方案报送集团研发中心。第四条、 集团研发中心组织由“评审小组”参加的项目清盘期营销推广方案论证会。第五条、 集团研发中心于城市公司报送方案后五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城市公司。第六条、 城市公司应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修改项目清盘期营销推广方案 。第七条、 城市公司在收到集团研发中心反馈后 5 日内应将修改后的项目清盘期营销推广方案报集团研发中心复核并留存集团研发中心备案, 项目清盘期营销推广方案复核后方可执行。第六章 项目销售期月度工作第一条、 在项目销售期内城市公司营销体系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广告推广效果评价、上月广告推广表现部分
9、电子文件、上月剩余可销售资源信息(包括价格)报送集团研发中心市场部备案。第七章 项目交楼标准审批第一条、 城市公司营销部根据研展部最终确认的设计与施工交楼标准,编制用于营销承诺及合同附件交楼标准,重点把握对外宣传的范围、标准的承诺及措辞的甄选,达到销售支持的作用同时规避后期由此产生的争议。第二条、 城市公司在完成项目入市阶段营销推广方案后 5 日内将营销承诺及合同附件交楼标准报送集团研发中心。第三条、 城市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城市公司各部门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后报研发中心组织审批。研发中心在接到审批需求 3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第四条、 城市公司营销部依据集团审批意见形成最终营销承诺及合同附件交楼标准,报研发中心确认备案。集团研发中心确认备案后城市公司方可对外宣传。附 则第一条、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由集团研发中心发起集团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机动组织。第二条、 所有汇报文件必须同时遵守集团运营中心销售管理部相关规定,由集团研发中心与销售管理部会签确认方可生效。第三条、 各阶段方案汇报模版为各公司组织相应工作的工作指引。第四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