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宋委发20174 号西宋集镇 2017 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为牢固树立目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促进各村进一步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现制定 2017 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全镇 14 个行政村(居)。二、考核方式1. 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2. 月考核分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和交办工作等四个方面,采用加、减分的计分方式,即,加分方面为:重点工作(满分 40 分)、阶段性工作(上限 10 分)、交办工作(上限 10 分);减分方面为:日常工作(共 60 分,包括防2违治违
2、和违法用地、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计划生育、信息畅通等工作,每个单项工作扣减分上限为 20分,日常工作累计扣减分上限为 60 分)。3. 年度综合考核兼顾全年考核和月考核结果,具体评分为:综合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40%+按月考核总分/1260%+加(减)分。三、考核办法1. 月考核办法。(1)每月 5 日前,由镇三套班成员牵头,相关站(所)参与,根据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评分。(2)月考核结果与当月考核奖励挂钩。月考核责任人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奖金基数分别为 800 元、600 元、400 元;月考核奖金=月考核得分率被考核责任人奖金基数;考核经镇三套班成员集体研究后
3、,于次月 15 日前通报兑现。2. 年度考核办法。(1)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根据考核得分排名,设综合考评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和达标奖。一等奖得分须达 90 分及以上;二等奖得分须达 80 分及以上;三等奖得分须达 70 分及以上;达标奖得分 60 分及以上 。(2)奖金分配原则:各村年度综合考核奖金由各村集体研究分配,其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考核奖金可分别按不高于各村年度综合考核奖金的 30%、20%、10%发放。3(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 50 分的村,对村三大员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排名末位的,对村党总支书记将采取组织措施。
4、3. 实行“一票否决”。(1)月考核发生以下“一票否决”情形的,当月不兑现考核奖励。信访问题处理稳控不力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安全生产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被各级纪委、软建办查实并通报;因工作不力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社会舆情影响;重点工作当月未完成,被区级以上批评或通报;符合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2)年度考核存在以下“ 一票否决”情形的,不得评先评优。全年在月考核中被给予“一票否决”3 次以上;安全生产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因村工作不力,造成本镇在全区考核被“一票否决”;村“两委”班子成员中主要干部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发生违法行为;符合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
5、。四、考核的内容与分值1. 招商引资及工业经济(20 分)。(1)引进镇可用财力 5 万元以上总部经济项目 1 个;(8分)(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工业、三产项目 1个,或年开票销售 2000 万元以上项目 1 个;(8 分)(3)完成新发展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任务,其中宋集、汤集、洪北三个村新发展私营企业 6 个、个体工商户 12 个,4其他村新发展私营企业 3 个、个体工商户 6 个;(4 分)2. 农业农村(22 分)。(1)完成 1000 万元以上农业招商项目 1 个;(5 分)(2)新培育区级以上家庭农场或合作社 2 个;(5 分)(3)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5 万
6、元;(2 分)(4)当年新增流转土地 1000 亩,其中村集体完成 200 亩以上土地流转并自主经营。每增加 100 亩加 2 分,上不封顶。(10 分)3. 民生改善(22 分)。(1)防违治违和违法用地;(8 分)(2)农村环境长效保洁;(10 分)(3)人口计生;(2 分)(4)食品药品、安全生产;(2 分)4. 党的建设(22 分)。(1)党风廉政建设;(10 分)(2)基层组织建设;(7 分)(3)宣传统战工作;(3 分)(4)人武工作;(2 分)5. 民主法治(14 分)。(1)综治、法治及平安创建;(4 分)(2)信访稳定。(10 分)6. 重点工作加分(1)视同一等奖:外资到账
7、 100 万美元;新引进并竣工亿元以上工业或三产项目;引进 3000 万元以上农业加工项目;5(2)项目加分:引进的工业或三产项目当年竣工且实现开票及税收的,3000 万元以上加 10 分,5000 万元以上加 15分,亿元以上加 30 分;引进 1000 万元以上农业加工项目当年竣工的,加 10 分;每招引 1 个销售超 500 万元的电商企业入驻电商大厦加 10 分;(3)财力加分:当年新引进总部经济实现镇可用财力超过 5 万元,每增加 2 万元加 1 分,20 分封顶;新增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每增加 2 万元,加 1 分,20 分封顶;(4)规模企业加分:每培育 1 个工业列统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或规模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加 10 分;(5)农村经济组织加分:每新培育 1 个市级以上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加 5 分;(6)企业质效加分:引进落户的工业项目,开票销售过亿元或入库税金超百万元的,每个加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