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综合管理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一、员工应全力维护景区形象与利益,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二、刻苦勤奋,具有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巧。三、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文明用语、举止得体。四、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规范。第二节 工作态度作为本景区员工,应具备以下之工作态度:一、 友善:以微笑和热情来欢迎游客及与同事相处,给人以亲切感;二、 文明:举止文明、大方得体,坦诚待人、不卑不亢,尊重游客与同事;三、 勤奋:勤奋工作,注重提高服务效率。四、 诚信:诚恳踏实,不说谎话,注重个人和景区信誉;不得擅用景区名义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五、 守时: 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中途离
2、开岗位;六、 敬业:恪守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所委派之任务;必须爱护景区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盗窃。七、 守纪: 工作上应服从上级指令、调配;不当面顶撞,不阳奉阴违。第三节 行为规范一、着装要整齐干净,纽扣齐全并扣好;佩戴工号牌。二、除了从事特殊作业的过程之外,日常禁止敞胸露怀、衣冠不整或邋遢;禁止将衣袖、裤子卷起或穿拖鞋;三、禁止在售票处、验票口、团队接待中心等重要场所附近及景区室内办公区域吸烟;禁止在工作时间把香烟夹在耳朵上;四、禁止在面对游客的工作场所嚼香口胶、吃零食或大声喧哗、玩耍嬉闹、勾肩搭背、拉拉扯扯;第四节 考勤制度一、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二、凡病假期满、事假假期满后,超过
3、限定时间内(又未续假的)未能上班的,以旷工计算。三、员工如忘记签到、签退,必须在隔天下班前凭本部门领导签署的证明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签到手续。四、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五、 员工请假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不计发工资。六、凡因特殊原因或临时发生事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应在第一时间补办有关手续。第五节 值班制度一、工程部负责部门值班人员的安排,实行 24 小时全天制值班。 二、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设备运行故障、维修、报修等的登记。 三、 对于设备故障、报修,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维修工作的跟踪检查
4、和记录。四、 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紧急处置,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并立即报告工程部经理和公司值班领导,听候进一步处理指令。五、 维修人员在接到紧急事故处理指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使损失减到最小。六、 工程部人员在休息时间,有义务保持公司与之联络的畅通,以便随时听候值班人员的调遣,参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或紧急故障的抢险。七、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1、 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值做好准备工作。2、 交班人员应将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
5、修试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详尽介绍。3、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内容,核对各项工作内容。交接毕,双方应在记录簿上签名。第六节 保密原则一、为保障景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景区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员工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二、景区工程部对内部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及文件资料等信息应进行必要的存档和加密,确保企业秘密不被泄露。三、 员工必须对自己所从事业务的保密工作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属于景区的商业秘密。第七节 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规范行为,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景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制订此奖罚机制。一 、奖励条件。
6、1、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景区带来较好效益者。2、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景区赢得良好声誉者。3、 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4、维护景区利益和荣誉,保护企业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或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5、维护景区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或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6、长期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景区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异者。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公司管理层认为应给予奖励者。以上各种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予以表扬或由部门推荐,提供书面材料,经行政办公室查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2、 处罚每位员工
7、必须遵守员工行为规范中所列条款和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规行为,由员工所在部门提供材料,报行政办公室查核并呈报总经理审批后按处罚制度执行。具体处罚条例如下:1、有损公司形象、败坏公司信誉者,工作马虎,不负责任。 罚款 100 元/次2、与同事、工程部、公司管理人员吵架、打架者。罚款 100 元/次3、对外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 100 元/次4、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迟到、早退、不请假者。罚款50 元/次5、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迟到、早退。 罚款 50 元/次6、上班时穿拖鞋或不按规定着装者。罚款 50 元/次7、员工连续旷工 3 天以上者。罚款 500 元或开除8、责任内误工
8、延工者。罚款 100 元/次9、责任区卫生清理脏、乱者。罚款 100 元/次10、公司安排做的维修或返工工作,不及时做或拒绝者。罚款 100 元/次11、对到施工现场公司领导不理不睬,对公司领导提出问题不做回答或敷衍了事者。罚款 100 元/次12、不按时上交工程部施工员工作日志、月度绩效考核表的。罚款 50 元/次第八节 安全制度为确保公司财产及游客、员工安全,全体工程部员工必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事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一、层层落实、齐抓共管,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二、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在园区绿化区吸烟,不准乱扔
9、烟头、火柴棒。三、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乱架电线,工程部门对电器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四、严禁将枪支、弹药、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一切违禁品带入景区或员工宿舍(汽油、柴油等特殊物资带进景区须经过公司办公会批准)。任何人在景区和员工宿舍发现上述物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五、不准擅自转移或拆卸各种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六、熟知本部门、本岗位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加强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七、下班后、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不安全隐患。第九节 其它一、 本规定与景区相关管理规定有抵触时,以景区管理规定为准;二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工程部所有;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