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BOT 项目特许协议的风险研究姓名:古夫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导教师:张连营20031201 AbstractFacing inadequate public financial status and increasing demand on infrastructure facilities, many governments worldwide are exploring new infrastructure procurement routes through 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infrastructure a
2、mong which the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is a very popular option.BOT is a relatively new approach to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which enables direct private sector investment in large-scale projects such as roads, bridges anc power plants. The BOT procurement system has been developed with seve
3、ral similar parallel approaches including Private-Finance-Initiative (PFI) and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 Over the last 20 years,t he BOT contract has proven to be an effective method in financing public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n both developing and developed countries.Before BOT concession
4、contract agreement, the negotiation groups from both the Concession Company and the government conduct risk assessment internally regarding those uncertain factor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evaluate and the risk events. It appears that previous research particularly focused risk allocation strategie
5、s in BOT financing method and limited research has been undertaken in providing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modeling approach to evaluate the risk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OT system and its main features, and critically reviews the concession agreement negotiation. Based on the Multi-Attribute Util
6、ity Theory (MAUT) formulated by Keeney and Raffia, a risk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 model is developed, A given numerical example proves that decision makers to analyze risks during BOT concession contract negotiations can effectively apply this modelKeywords: BOT, Risk Analysis, Risk Measurement,
7、Risk assessment, Negotiation,Concession Contract, Multi-Attribute Utility, Project finance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硏究工作和取得的 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巳经发表 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天津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 ij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 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签字曰期:;牛年月曰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天津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8、特授权天津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栃库讲行拾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 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卞 t 导师签名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卞 X月年日签字日期: 70if 年月日 签字曰期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BOT 投资方式的起源与背景公共特许权或特许权融资 BOT 是 Build (建设)、O perate (经营)、T ransfer (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 20 世纪 80年代初期到中期,是项目融资发展的低
9、潮时期。在这一阶段,虽然有 大量的资本密集型项目,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建设项目在竭力寻找资金,但是,由于世界性的经济衰退和第三世界债务危机所造成的影响还远没有从人们的 心中消除,所以如何增强项目抗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债务风险的能力,如何提局项目的投资收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成为银行、项目投资者、项目所在国政府在 安排融资时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BOT 模式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发展起 来的一种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形式。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 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
10、,幵发建设项目并在一定的期限内经营项目获 得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 模式一出现,就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代表国际项 目融资发展趋势的一种新型结构。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拉美的智利、阿根廷、 墨西哥和亚洲的菲律宾、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一些国家纷纷釆用这种方式。希 腊的雅典新机场、以色列卡迈尔隨道、葡萄牙塔古斯大桥、英国利物浦轻型铁路、 越南河内机场国际候机楼等工程都是运用 BOT 投资方式建立的。世界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如澳、法、日、美等国和地区也用 BOT 方式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比较著名的澳大利亚悉尼海底隨道、香港海底隧道等。BOT 方
11、式应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说已有近百年历史工业革命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曾使用类似方式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但是,这些项目只是在 某些方面具有 BOT 投资方式的特点而且当时也没有人将其进行理论总结或命 名。应该说真正的 BOT 项目是近几十年出现的。总体来说,BOT 投资方式在这些 国家的应用,减轻了政府直接的财政负担,由于 BOT 项目建设资金都由私营企 i自行筹措,政府不提供任何资金担保,因而避免了政府的债务风险;同时还使项 目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因为项目由私营部门建设经营,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要求 更加严格,而私营部门为了降低风险获得较多的收益,客观上也就促使其加强 管理,控制造价。笫一章绪
12、论2问题的提出在 BOT 程序中,BOT 项目竞标阶段完成以后,优先得到特许权协议授予的企业将形成一个 BOT 项目公司。然后 BOT 项目公司将与政府进行特许协议谈判(C oncession Contract Negotiation),讨论风险事项,风险明细描述和风险 分担计划,其结果将制定成相关的文件和合同。因此,风险分担的目的就这样通 过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进行的合同谈判来完成。特许协议合同谈判在 BOT 谈判 组和政府谈判组之间完成,然而 BOT 特许协议合同的谈判过程包含公私双方的 参与和重复进行的讨论。在谈判幵始之前,來自项目公司和政府部门的每个谈判小组就合同中存在的 不确定性因素进
13、行内部风险衡量。这种内部风险衡量就自然地反应出来他们的经 验和收集到的信息。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分清风险的不同种类并决定哪些是主要 风险(Primary risks),哪些是次要风险( Secondary risks)。一般来说,在决策人评估风险以后,谈判组将进行内部讨论来判定风险事 可以通过谈判者之间的效用交流的方式来形成。在签署特许协议合同前,政府和项目公司为了决定哪些风险事件包含在合同it,要经历所谓的承担风险谈判的步骤。在这个谈判过程中,如果双方不能接受 一个具体的风险事件,这就将会形成下一个会谈中谈判的主题,并且根据风险项 目和重新评估的风险项目,谈判组将进行的内部讨论。而且,如果一个
14、谈判者完 成一个具体事件的初步的风险衡量,谈判组应该就风险事件的风险级别(r isk level)继续进一步的讨论。应该强调的是讨论应该在谈判组内部之间进行。内外研究现状在研究风险问题上,大多数分析釆用的方法或指标是收益净现值 Net present value CNPV)或投资收益率 Return on Investment (ROI)或费用效益率法 Benefit-Cost Analysis(B/C)或内部收益率 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这些分析 方法都有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但正确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是非常难的。常用 的蒙特卡洛法( Monte Carl
15、o Simulation),就是通过研究几个不确定因素,按一定 概率分布(P robability distribution)同时变动从而找出投资效益指标连续概率分布情况,以判断投资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供决策者在评价和选择投资项目时参考。谈判组中进行的这种“讨论”入n笫一章绪论4近些年來,T iong,L .K.R 和其他一些人对 BOT 项目风险做出大量的分析和研 究 , 4, 56。在对BOT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的问题的研究 中他们针对于未来的 BOT 研究和分析以及发展前景,搭建了一套基本的学术笫一章绪论5基础和重要的硏究背景。通过对多种风险进行对比,他们逐渐得出结论:
16、政治风 险远比技术风险更加难于处理。目前大多数 BOT 风险研究都是定性的(风险分类,风险识别,风险评价、 风险处理等)。不过已经有学者对 BOT 风险分析作了初步研究建立了比较简单的 模型。现在的研究多有重复的问题,而且在 BOT 风险研究时,都只是简单的数 学建模,对于实际工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建模手段或将其假设简单化。多属性效用理论( Multi-Attribute Utility Theory, MAUT)是随着多目标决策 (Multi-objectives programming)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最早提出多目标决策问题的是 法国经济学家 V.Pareto,他于 1986 年将大量不可
17、公度的目标设法变换为单一的 目标去寻优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 GCantor 和 F.Hausdorff 的有序空间理论的 建立,为多目标决策理论打下了数学基础,1 944 年,V on Neumann 和 O.Morgenstern 从对策论角度提出了彼此相互矛盾的多个决策人的多目标决策丨 S 题。多目标决策的理论和方法自此开始逐步发展起来,其中包括离散的多目标决进入 70 年代,多目标决策技术的发展加快。1 976 年 R 丄 JCeeny 和 H.Raiffk发展完善,1982 年至 1987 年 I 貢 M.ZelenyV.Chankong 和 YY.Haimes 以及 CL,H
18、wang 等人有关专著的陆续出版,大大丰富了多目标决策理论体系和技术宇段,多属性评价方法不断出新。多阶段决策(M ulti-criteria Decision making, MCDM)的发展,随着近年来 多属性效用理论的迅速发展而现出诱人的前景。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在对 BOT 系统及其主要特征讨论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进行了 BOT 风险 分析,基于 Keeney 和 Raffia 所阐述的多属性效用理论(MAUT)提出了 BOT 项目风险测量和评估的模型,并将该模型应用于 BOT 特许协议合同的谈判过程的 风险分析中。具体内容包括:进一歩发展了多属性效用理论( MAUT); Dyer 和 Sa
19、riii(1979)在基于属性间彼此独立假设下的前提下,推论出可衡量加法价值理论(M easurable Additive Value Theory, MAVT)。80 年代以来,多目标决策理论和方法进一:笫一章绪论2(1) 介绍 BOT 项目的基本概念和 BOT 方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模式,合同 结构,使用条件和范围。(2) 分析项目公司在 BOT 中风险的种类及 BOT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G)研究 BOT 特许协议法律谈判的特点原则,方法,内容及谈判的组织。(4)通过谈判者确定风险状态,幵发谈判组的风险评估模式,确定关键风险第一章绪论楼。项目的风险评的标准妥 对风险项目估的实例分析。进行
20、了 BOT(5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5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BOT 项目的基本概念是英文词建设(B uild)、经营(O perate 、转让(T ransfer)的缩写。 意思是由某家私营公司来承包某个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如港口、桥梁和铁路等, 由它进行投资开发,建成并经营一定年限后再把该项目或负责管理经营该项目的 企业转让给国家。本世纪以来,大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都被认为是政府的职 权范围,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也由政府或官方的公司所控制,只是近 20 年来才有 塑变化。这是因为:一方面,各国政府预算赤字庞大,财政吃紧,无力进行大规 模的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经济学界和世
21、界经济组织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都希望私营部门的资金能流入公共服务领域,通过私营部门的投资经 营,来改善公共设施经营效率低下的经营亏损的状况。BOT 具体表述为:通过契约方式将政府部门或国有单位承担的某一重大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公共工程开发项目)交由国外企业或国际财团融资施工;该 项目建成后,出资者在特许期内对其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负责偿还项目贷款并 获取该项目的投资回报;特许期满,该项目则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部门或委托单io BOT 融资过程一般分为“确定项目- 投入经营无偿转让”六个阶段 I项目招标合同谈判融资建设政府-特 许协 议2-1 BOT 项目的示意框图笫二章 BOT 方
22、式理论的基本概述7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5BOT 项目的典型结构BOT 项目的最基本形式是:政府给予财团(C onsortium) 定期限的特许权Concession)来幵发某一项目;财团负责项目的建设及项目建成后若干年内的运 营和管理;财团从该项目的运营及商业幵发中收回建设成本取得利润,在特许期 艮结束后,该项目即被移交给政府。在这种安排下,政府并不保证项目贷款的偿还(R epayment of Loan)或投资 报(R eturns on the Budget)中提供资金, 一 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因此会利用这种项目形式来减轻公共借贷(P ublic borrowing)的压力,而
23、将实业风险和新技术风 险转移给私营部门。而且由于 BOT 项目是由财团建设,在特许期内由财团运营, 政府还可以从私营部门在这方面的专长中收益。从以上概念可以勾画 BOT 项目 的示意框图如图 2-1。BOT 方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模式项目的地点、时间、外部条件、政府的要求及有关的规定不同,因此, 具体项目有可能有更多的不同的名称。根据世界银行 1 9 9 9 年世界发展报告 的定义,通常所说 BOT 实际上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建设方式:1.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转让;2.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_拥有一
24、经营转让;3.BOO (build-own-operate)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4.BLT (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出租一移交;5.DBOT (design-build-operate-transfer)即设计_建设一经营一转让;6.BTO (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一移交一运营;7.BOS (Build-Operate-Sale)即建设一运营一出售;8.R00 (Rehabilitate-Operate-Own)即更新运营一拥有。这些变化形式说明,虽然 BOT 项目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具体形式没有一个固 定的模式。一般来说,BOT 方式包
25、括 6 大因素:项目所在国政府,它是项目的授 权者和最终所有者,由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公司,它是项目的具体建造单 位;当地合伙人,即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国或所在地找的合作伙伴;可靠的收益 來源,即项目的经济效益;筹资;向项目所在国政府转让所有权。2.1.3 PFI 和 PPP 的概念与 BOT 相似的概念还有 PFI 和 PPP。2P2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驻本概述PF1 (Private-Finance-Initiative),是比较典型的非政府投融资公共工程的管 理模式。是英国政府于 1992 年提出。其含义是公共工程项目由私人资金启动, 投资兴建,政府授予私人委托特许经营权,通过特
26、许协议政府和项目的其他各个 参与方之间分担建设和运作风险。它与 BOT 项目融资的主要 E 别是,财团的收 入来自政府而不是来自使用者。在英国的实践中,P FI 项目有 3 种典型的类型:1. 经济上自立的项目(F inanciallyfree-Standing projects)。2. 向公共部门出售服务的项目(S ervicesold to the public sector)3.合资经营(j ointVentures)PPP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满足城市对基础设施的
27、 需求 【24 。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禾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 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PPP 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 项目融资的概念。2.1.4 BOT 与 PFI 的区别和相同点PFI 与 BOT 的原理并无差别、独立运作型的 PFI 就是 BOT。两者的主要区 别在于:Pn 侧重于项目融资、因为 PFI 实行全面的代理制,代理人包括咨询公 司、设计院、等。由这些代理人实施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建造和运营 等:同时,PFI 模式并不完全遵循 BOT 的二个过程、如 PFI 的建设
28、转让型和综 合运营型项目。BOT 项目既是私人部门或组织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 一 种融 资方式,也是一种复杂的项目管理模式、还是一种全新的项目釆购方式。BOT项目代表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高度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同时、项目的融资方式、 组织模式和风险结构变得更加复杂,要求先进的管理系统与之相适应;BOT 模 式适用于非竞争性行业,可以广泛适用于发电厂、水厂、公路、铁路、隧道、桥 粱、机场、港口、地铁及垃圾处理等多类项目。P FI 模式的适用范围更广、更灵 活。包括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在英国,P FI 方式不仅应用 基础设施项目、而且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监狱及设备改造等项目。2.2
29、 BOT 投资方式的特点与效应2. 2. 1 BOT 投资方式的特点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驻本概述B T 项目的主导思想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BOT 投资方式的特点,概括起 来为:前期工作准备复杂,运营管理简单;国家一次吸收利用外资或私人投资,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驻本概述外资或私人投资逐年收回;项目风险企业承担,政府不负债务责任;提高效率、 引进技术、管理经验,政府的关键作用是确定价格与特许经营期限。利用 BOT 投资方式发展基础设施的优点是:有利于解决 R 前面临的基础设 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引导外资向基础产业合理倾斜,使之真 正取得一种规模经济效益;有利于帮助基础设
30、施使用者树立有偿使用的新观 念,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有利于在不影响政府所有权的前提下,分 散基础设施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效率;有利于改善禾 I 用外资。BOT 在经济发展过 程中产生的效应BOT 在经济发展过程1) 、扩张效应:弥补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缺口,加快基础设施发展速度。运用 BOT 投资机葡 通过创造各种条件可以直接利用外国资本(主要是私人资本)建设本国基础设施,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不足。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启 用 BOT 投资机制筹集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使之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 要,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加快
31、东道国国家经济发展的 进程。2) .资源配置效应-BOT 投资机制在公共产品部门引人市场机制,采取公共产品国有民营的运作 方式,实现公共产品的外部效应内部化,以提高效率。公共产品原则上只能由政府供给。而政府(公共部门)直接生产经营公共产品实行的是计划机制,这是由 公共产品为全社会提供带有外部效应的公共服务的特性、使用非排他性和利益非 占有性等特征及其政府特殊职能决定的。 3)、制度创新效应:通过以削弱政府垄断为特征的制度创新,减少以至克服公共产品生产过程中 “寻租”活动所带来的社会经济资源的浪费。政府(公共部门)直接投资基础设 施过程中由于具体工程建设要由施工企业完成, 一 般政府和企业通过发
32、包和承包方式来组织实施,承包的方式多为招标承包和协议承包,许多企业为了取得最 后的承包权或者为了有利的承包指示,往往釆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基础设施 产品出现质量差等严重后果,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2生以下效应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92-3 BOT 的功能,使用条件和范2.3.1 BOT 的使用范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用于 BOT 投资方式,BOT 般适用于那些竞争性不强的 行业,具体讲:只有那些通过对用户收费取得收益的设施和服务,才适合 B T 投资方式。可以或潜在可以应用 BOT 投资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电站、高速公 路、铁路、地铁、桥梁、隨道、港口、码头,机场、供排水系统、
33、仓库等。这些 基础设施项目尽管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大,但收益稳定,受市场变化影响小,风 险小,对私人投资者也有一定的吸引力。2.3.2 BOT 的功能和使用条件BOT 是一种集融资、建设、经营和转让为一体的多功能投资方式,具体表 现为:融资功能。BOT 系列项目的投资主体是私营公司项目主体,由私营公司 及财团进行融资承包建设项目,这种功能不仅可以解决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的问 题,更重要的是可使发展中国家摆脱债务危机的困扰,是项目风险分散或转移。 从融资方式看有汇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口信贷、银团联合贷款以及与有经 济实力的外国公司合作承包等。2.建设功能。BOT 系列方式建设功能是釆取国际投标方
34、式实现的,是通过 多次投资完成的。因此 BOT 建设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个大系统中,既 有项目主体、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还有经营等组织系统,因此 BOT 系列投资 方式与国际工程承包方式密切相连。3.经营功能。BOT 系列的经营功能显示了国际工程承包“前伸后延”的发 展趋势。项目合同前伸到投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等阶段,后延到指导投产和运营 阶段,这种经营功能是通过东道国政府给予投资项目的特许权实现的。而项目经 营管理方式涉及到投资合作方式、投资回收方式以及风险分担问题。因此 BOT 系列的经营又与国际技术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等相互结合。4.转让功能。投资者在政府允许的期限内,通过运营收回
35、投资、运营与维 修费用、服务费、租金及一定利润的特许权之后,转让给东道国政府。其转让的 条件是随着投资合作方式和转让内容的不同而汗 转让、经营权转让和项目移交等多种转让合同。一个 BOT 项目要能够顺利进行,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法律条件由于 BOT 项 R 的法律结构相当复杂、一般只有法律制度相当成熟的发展中 国家才能比较容易接纳 BOT 的方针。对 BOT 项目合同文本发生争议的裁决时,转让涉及到技术转让、股权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驻本概述年,通货膨胀的风险很大 a 由于 BOT 项目的营业收入绝大多数是东道国的货币,如果出现过度的通货膨胀和大幅波动的汇 率,即使当地政府愿意为项目
36、提供保护,投资者也会犹豫不决 D3.信用等级条件当项目东道国政府愿意为项目的某些风险提供担保时,贷款银团就会关心该 国的信用等级和社会形势是否稳定。而且担保的条款越多,关心的程度就越高。 所以,拥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国家,其发展 BOT 项目的机会就多,成功率犹 大 a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很快,增长速度居世界第一,信守合同,因此国际资信评 级还是很高的。4.世界建筑工程业的条件因素由于 BOT 项目的重要组织者一般是国际建筑工程业的大公司,如果在国际 建筑市场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他们会乐于并积极参与 BOT 项目的投资建设。 因此,如果发达国家的土木工程业务量不多时,他们会积极促成 BOT 项目的上
37、马。2.4 BOT 项目合同结构 2.4.1 典型的 BOT 项目合同结构J图 21 标明了典型的 BOT 项目的主合同,实际上是在主合同项下仍有许多 的从合同在此不加赘述。下面对 BOT 合同涉及的主要方面解释如下:1.特许协议(C oncession agreement)。 特许协议是东道国政府对私营部门投 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许可以及在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证。特许协 议是整个 BOT 项目的依据其它所有合同,如贷款、工程承包、经营管理、保 险等合同均是以此协议为依据,为实现其内容而服务的。2财务顾问合同(F inancial agreement)。 由财务颗问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
38、, 由财务顾问公司为项目公司设计整套财务和融资计划,保证项目建设书符合法律 要求负责征集股本和筹备融资,财务顾问公司的权益由财务顾问合同来保证。3. 参股协议(S hareholders Agreement)。 BOT 项目一般由多家公司组成国际 性财团共同投资,组成项目公司,各家股东的出资与分成由参股协议确定。4. 贷款合同(L oan agreement). BOT 项目贷款多为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 贷款,即贷款人只可向项目公司行使追索权。贷款人可以是商业银行BOT 项目一般经营期都在按照国际惯例 2.经济条 出般是规定在中立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国际仲裁。第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驻本概述辛迪
39、加(国 际银团,也可以是出口信贷和设界银行贷款的转贷,贷款合同就是规范贷款人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11与项目公司之间借贷关系的合同5. 建设合同(c onstruction contract)。 建设合同是项目公司与工程建设承包商 签订的固定价格和工期的交销匙合同。承包商可以是项目公司股东所属的工程公 司本身或东道国方的专业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具备足够实力的专业公司。6. 保险合同(I nsurancecontract)。 是项目公司分散风险的一种做法,通过缴 纳保险费,把保险公司可以给予承包的风险分离出去,如业务中断险、现金流中 断险、厂房设备设施意外险、工伤事故补偿保险等。7.
40、原材料供应合同(R aw material or fuel supply agreement)。指 BOT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所属原材料供应的合同,尤其是指电站项目所需 的煤或燃油。8. 运营合同(O 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ntract)。运营合同是项目公司为邀请专 I 经营公司来对已建好的 BOT 项目进行正常经营管理而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9销售合同(p urchase/sales contract)。 若 BOT 项目的直接服务对象是社会 公众则由项目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管理部门或专营公司签订“排水协议”,保证 项目最低需求,若 BOT 项目的
41、直接服务对象是专营公司或东道国公用事业机构, 则由项目公司与他们签订产品服务或购买协议。10.第三方账户协议( Escrow account agreement)o 第三方账户协议是项目融 资条件中贷款人广泛使用的方式由贷款人指定的信托银行作为第三方账户,在 满足某些需求(如运营、维护、缴税)以后,所有项目公司的回报直接移交给第 三方账户,项目公司只有通过第三方账户才可以接到所分的份额,在第三方账户 确保合理使用BOT 项目的收益。2.4,2 BOT 项目主要参与方BOT 项目参与方众多,相互关系极为复杂,可以看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方便后面章节对其风险的硏究,现结合图 2-1,将其主要参
42、与方在 BOT项目中的角色说明如1. 东道国政府(Host government):它是 BOT 项目的最终拥有者;颁布支 持 BOT 项目的政策和措施;确定 BOT 项目的执行程序以及对项目的选定;授予 特许协议;对项目进行宏观管理;接受项目公司在特许权期满时移交的项目。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122. 项目公司(p roject company, consortium):它通常是由一些项目投资公司、 国际承包商、设备供应商、运营公司组成,依照东道国政府的法律来建立。从图可以看出;项目公司是整个 BOT 项目的核心,是项目的主办者,它在特许笫二章 BOT 方式理论的基本概述13期内
43、拥有特许协议规定的特许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负责对贷 款银行债务和利息的清偿,以及在股东中利润分配特许斯期满时负责将其移交 给东道国政府。3_投资人(I nvestor): 一般分为两类: 一 类虽然为项目注入股本金,成为 股东,但他们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另一类称为项目的发起人,它不仅 为项目注入股本金而且还负责项目的承办。它是项目的主要股本投入人,是项 目公司的主组建人。4.贷款人(L enders):各类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会等。它们为项目的需要的大部分资金贷款,是项目的债枚人,按贷款协议,有计划、分期地投入 资金,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5.承包商(c ontr
44、actor):即项目的承建者,它与项目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一般为总承包合同,包括设计和采购(EPC)合 的股东或其所属企业。6_运营公司(o perator):受项目公司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运营合同对已 完成的项目进行运行、管理、设备的维护以及收费。2-1 BOT 模式主要合同承包商可以是项目公司笫二章 BOT 方武埋论的基本概述147.用户(U sers) : BOT 项目所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的对象一般为公众或 东道国的公用事业机构在本文中将其通称为“用户”。为保证 BOT 项目的正常 收入,项目公司一般与东道国管理部门或公用事业机构签订购买协议,保证项目 的最低收入。但对于一些项目
45、,如道路项目,它提供的只是服务,且服务对象一笫二章 BOT 方武埋论的基本概述15般为个体用户,在这种情况下,BOT 项目公司与用户是没有合同的。8. 供应商(s uppliers):即为 BOT 项目的运行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项目 的运行可能需要一些原材料,如火电厂所需要的煤或石油。因此,项目公司常与 当地的一家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确保项目运行之需。9. 信托银行(T rust Bank):项目公司按贷款人的要求,常在一家银行设立 一个信托账号(或称为第三账户),在满足必要的幵支之后,项目收益直接汇入 该账户。设立信托账号的东道国政府银行即为信托银行。设立信托贩号主要是保 护贷款担保人的权利
46、,确保项目收益的合理分配。10. 保险公司(I nsures):接受项目公司的保险费,为项目进行提供保险的公司。它按照保险合同为项目各种险别的风险。为项目保险是项目公司分散风险 的一种方法。.述为 BOT 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但根据项目的主要参与情况,项目公司还 可能雇用顾问公司,就有关法律和财务方面的问题向其咨询。有关类型的项目, 根据许可协议,项目公司有权特许协议,项目公司有权享有除 BOT 项目本身之 外的某些开发权,如:对于 BOT 公路项目,项目公司可能会享有道路两旁某些 S 域的土地开发权。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可能雇用幵发公司,替其负责幵发的具体工作时项目公司会委托运营公司兼管此项工
47、作第三章 BOT 特许协议的谈典第三章BOT 特许协议的谈判由于 BOT 模式项目融资涉及的资金金额巨大,期限较长,对政府而言,又 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企业的所有权失去控制。总的而言,涉及面广,整个项目的操 作过程复杂,因而 BOT 特许权协议在签订之前的法律谈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面我们对BOT 项目融资法律谈判迸行综合论述。谈判的概念关于谈判的定义,美国谈判学会会长杰勒德尼尔伦泊格在谈判的艺术 ;中作了较明确的阐述:“谈判的定义最为简单,而涉及的范围却最为广泛, 每一个要求满足的愿望和每一项寻求满足的需要,至少都是诱发人们展开谈判过 程的潜因。只要人们为了改变相互关系而交换观点,只要人们是为了
48、取得一致而 嗟商协议他们就是在进行谈判 31”。简单的讲,谈判是人们彼此之间协调利益 关系,满足各自利益并达成共同意见的一种行为和过程,它又是人们之间的一种 直接交流活动,交流的最终目的是双方受益。尼尔伦泊格坚持认为对人的行为的 认识是任何谈判的基本因素,需要和对需要的满足是谈判的共同基础。另一位英 国谈判学家马什一直从事谈判策略以及谈判的数学与经济分析方法的研究,他于 1971 年在合同谈判手册(C ontract Negotiation Handbook)书中对谈判所下 的定义是:“所谓谈判是指有关各方为了自身的目的,在一项涉及各方利益的事 物中进行礎商,并通过调整各自提出的条件,最终达成
49、一项各方较为满意的协议 这样一个不断协调的过程 22”。马什特别强调在这一过程中“调整各自提出的条 件”的重要性,其结果就是折衷。马什的理论观点对于商务领域有极现实的指导 作用。然而,美国当代谈判学家雷法不主张对谈判下精确的定义。他认为在人们对 谈判领域还缺乏深入的认识之前,过早地过于清晰地界定谈判的某些概念,极容 场束缚谈判学的发展和完善,雷法说,实际上谈判既是芝术,又是科学,所谓“艺术”在这里就是指谈判者社交的技巧信任他人,说服他人并为他人所信赖的肯 力巧妙的应用各种谈判手段的能力,以及知道何时和如何应用这些能力的智慧。 所谓“科学”的含义在这里主要是对谈判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由此可见,谈判学由于其学科属性和赖以发展的实践背景,决定了它具有“应用 性、复杂性、科学性、艺术性”的基本特征。人们只可能使得谈判理论日趋完善 和系统化,而不应该追求谈判理论的万能化。对于任何谈判理论的学习与运用, 都必须以实践背景为前提。第三章 BOT 特许协议的谈判15BOT 项目竟标和谈判-特许授权获得一个 BOT 合同是不容易的。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是复杂、费时的,是 一项代价不菲的业务。财务风险高,竞争激烈,谈判涉及面广泛,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