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居装修合同书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 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2、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4、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包含清洁费和搬运费)为(大写):元。工程结算价超出预算 5%以上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1、 开工前
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对工程进度不利或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有权予以惩罚。对事态严重者,发包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1、 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装修设计图和详细
4、的预算表,预算的材料大致精确(+/- 5%)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承包人估算错误造成损失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
5、、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 、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
6、电、管线隐蔽工程;(2)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3)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4)完成安装,清洁工程;(5)竣工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20% 元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70% 元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 3 月内 10% 元 合计 100% 元2、
7、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承包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按合同施工,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发包人对施工人员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2、 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擅自用质量低于规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此项目中材料、设备价款三倍补偿给发包方;3、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房屋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第十二条 附则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