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总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通过招标,经三方协商,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现签订合同如下。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承包合同;(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6)供货一览表;(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业主、见证方和承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1. 工程项目1.1 工程
2、名称: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 2、合同价款2.1、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总价明细及各种分析如附件。施工完毕,按实际工程量计算。2.2、本合同防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约定的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即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中标报价表: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供货、人工、材料、制作、安装、装卸、采保、主辅材料、生产过程验收、保修期内维保、节能实验及原材料检测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成品保护、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金、各种规费,含深化设计费、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风险、进出场费、机械费、税费、窗边收口、外立面分隔
3、线条、滴水线条、变形缝打胶收口、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等所有履行本合同的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漏项的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以上综合单价为包干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不含总包配合管理费) ,其中涂料甲供。2.3.合同价的调整依据和原则2.3.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结算时均按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计算。2.3.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甲方认可的签证,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2.3.3、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竣工审定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2.3.4、 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丙方亦应照作,并不要
4、求任何费用。2.3.5、 如发生对合同或图纸的某些细节存在不同理解时,以甲方的解释为准,并不得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3. 工程期限3.1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备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各楼分批进场开始安装。3.2 上述外保温工程和涂料应在合同签订后,开始进场后按合同施工完毕。3.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成全部材料和人员进场与施工准备工作。3.4 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的期限,应由甲方当时确认后方能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3.4.1 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3.4.2 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4.3 不具备安装条件,经甲方确认后(
5、墙面不标准,外墙基层未完成,施工时由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4.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4.1.1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地。4.1.2 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4.1.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无条件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丙方工地代表或施工班组。4.1.4 甲方负责的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等的监督。4.1.5 甲方委托 监理有限公司行使日常管理职责。4.1.6 安装完毕,丙方进行自检且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及书面报验后,甲方七天内组织验收。4.1.7 提供各楼最新完整的平面图一份给丙方,并做好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土建方等的协调。4.1.8 甲方在丙方上报完整、合
6、格工程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该结算的审核手续。4.2 乙方4.2.1 乙方就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等代甲方负责控制。4.2.2 乙方提供场地及现有垂直运输的设施。4.2.3 乙方在施工中注意爱护丙方已安装完成的产品,并负责赔偿由其施工人员引起的丙方产品损坏的损失。4.2.4 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丙方安装完成的产品进行检查,看是否和图纸不符。4.3 丙方4.3.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保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节能部门的验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4.3.2 丙方必须与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甲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的保管、成品保护等
7、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4.3.3 丙方应符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例如制作安装许可证、进市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 ,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4.3.4 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份数编制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文件。4.3.5 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每日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 ,并将墙面面及相关部位清理干净。4.3.6 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4.3.7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丙方对于业主提供的资料样品须仔细复核,对于不符合
8、图纸、规范及当地标准的必须提前提出,否则分包方负责承担相应损失并保证验收通过。4.3.8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4.3.9 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由于丙方原因(含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4.3.10 如需抽验,甲方、监理应配合丙方和节能部门,丙方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4.3.11 丙方必须确保该分项工程,通过节能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且承担各种检测费用等相关费用。4.3.12 丙方施工中应对其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妥善保护,避免施工而引起修复和清理。4
9、.3.13 未经甲方授权,丙方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信息、资料、文件。4.3.14 其它按照行业惯例由丙方承担的义务。4.3.15 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经甲方、监理公司代表验收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现场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丙方任何就质量应负的责任。4.3.16 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丙方负责免费整改。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4.3.17 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结构。4.3.18 丙方在施工中所涉及的电气及有关设备的安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且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4.
10、3.19、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4.3.20、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丙方签收后(如果有) ,由丙方负责保管,如发现已遗失或损坏,由丙方负责赔偿。4.3.21 甲方供应材料(如果有)在施工中的损耗率必须在定额范围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 。4.3.22 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人员及施工设备等必须在 3 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场地。4.3.23 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如驻工地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次。4.3.24 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书面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丙方更换
11、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丙方违约,承担 4.3.23 规定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4.3.25 对业主提供的图纸、标高必须现场复核,如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由乙方负责整改。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整改或更换,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4.3.26 出墙洞的设置必须施工单位出图(方案)经业主及设计认可后方可实施。4.3.27 甲方供应材料(如果有)在施工中的用量和损耗率必须分别控制在现场通过样板确定的涂布率和定额范围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 ,超过部分由丙方负责赔偿。4.3.28 以上工程必须先施工大样,
12、经甲方确认并封样后,丙方可大面积按样施工,否则,视为质量不合格,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4.3.29 丙方对甲方甲供材料负有检查、检测质量的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施工。无论材料是否甲供,所有质量保证责任均由丙方承担。5.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5.1 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方式 5.1.1 合同中有与变更内容相同类型的按其合同单价及优惠条件计算。5.1.2 合同中没有相同类型的变更经甲方认价批准后执行。5.1.3 如几个分项工程进度不一致,按分项工程进度付款。5.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保温和涂料分别支付):5.2.1 材料进场一半并开始施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2.2 保
13、温和涂料分别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分别支付各自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在双方确认后的 14 天内支付。5.2.3 保温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保温合同价款的 %。涂料全部完工后支付至涂料合同价款的 %,在双方确认后的 14 天内支付。5.2.4 保温和涂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全部工程资料并结算后,支付至本合同价款 %,在双方确认后的 14 天内支付。5.2.5 保温和涂料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5.2.6 保温和涂料工程余款 5%,在工程竣工满壹年后一个月内付清;5.2.7 施工过程中发生点工按 48 元/工日计取,不因政策性条文调整而调整。5.2.8 结算最终数值以甲方集团工程审计中心
14、数值为准.。5.2.9 甲方应在收到完整有效资料后 3 个月之内审核完成结算,要求报送的结算资 料如下:(1): 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2): 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3): 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4): 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非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招标文件及投标 书;5.2.10 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 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否则甲方将无限期推迟结算审核工作,责任由丙方负责。6. 工程质量及甲方的要求6
15、.1 本工程土建质量标准为 优质 ,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该标准,并不致影响总承包施工单位评选相应工程质量奖项,否则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给甲方,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追加赔偿。6.2 甲方的其它质量要求如下。6.2.1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6.2.2 必须满足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用于高层的)主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6.2.3 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采用部件及材料均应有原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6.2.4 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
16、为全新、无缺损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6.2.5 丙方对本工程的力学计算和热工计算必须通过设计院及审图处认可,并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核。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63 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特别约定:(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 6.3 条款优先执行。(2)、材料设备进场前,丙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样品,且需根据合同条款要求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封样后必须及时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 ,作为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的主要标准和依据。(3)、在验收时发现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 ,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如
17、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丙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 120%,但不免除其它责任。(4)、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如壁厚、长度等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 80%结算材料款。(5)、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进行降级使用,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 2/3 进行结算。(6)、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使用知名名牌的材料设备,若材料设备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货,若已经开始使用,则按照实际品牌材料设备 2/3 的价格计算。(7)、对混凝土、抹灰、钢筋绑扎等施工工艺、产品构件
18、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的 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 120%。(8)、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9)、超用甲供材的(若有) ,丙方另支付相应金额的 30%的违约金给甲方。(10)、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丙方认可或确认。7. 甲丙双方驻工地代表7.1 甲方驻工地代表: ;职务: ;联系方式: 丙方驻工地代表: ;职务: ;联系方式: 8. 施工及设计变更8.1 施工中如发现设
19、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7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方确认后,方准施工,工期延顺。8.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如设计变更的办理时间过长而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9.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9.1 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3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9.2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延迟竣工处理。如丙方返修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丙
20、方按 11.2 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3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丙方应当在验收前 7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9.3.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9.3.2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9.4 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10. 保修条款10.1 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10.2 丙方提供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 5 年。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5 且在总工程款中预留。10.3 在质量保修
21、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应在 2 天内免费修复或更换出现缺陷或品质不符的部分与设备。如丙方不能在 2 天内或甲方认可的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修复,费用的 120%从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进一步追偿。10.4 在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丙方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丙方也应按第 10.3 款的约定进行保修,并收取材料费及相关的人工、差旅费。11. 违约责任11.1 由于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 五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丙方还
22、应予以赔偿。11.2 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30 )及经济损失。11.2.1 丙方工期延误达(含节点工期) 20 天;11.2.2 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生产商授权书;11.2.3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他人;11.2.4 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11.2.5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11.2.6 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的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限期内未整改的;11.2.7 丙方没有回复甲方的书面函件达到两次的;11.2.8 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11.3 对甲方提供的图
23、纸进行复验和现场对照,无误后方可加工制作,对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经甲方采纳后方可改动,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改,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如审批时间过长,则工期顺延。11.4 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计算确认后按实付给。11.5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违约方还须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暂定总额 30%的违约金。116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或未使用符合约定标准材料的,则施工方负责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本合同 11.1 和 11.2 约定的违约责任。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11.
24、7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每日应承担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丙方工期顺延。12. 通知事项12.1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方之间涉及他方权利义务的事项或主张,均须采取书面形式提出或通知,并采用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应当有接收方的签收确认;特快专递至接收方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12.2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书面函件应当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单位公章。12.3 上述函件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及联系人(驻工地代表 )发出,除有明确接收时间外,寄出的第二日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或指定联系人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迟延
25、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承担责任。12.5 上述书面函件按下列地址及指定的联系人送达:甲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指定联系人(驻工地代表):乙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指定联系人(驻工地代表):丙 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指定联系人(驻工地代表)13.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13.1 本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完毕;13.2 依照 11 条解除的,但的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的影响;13.3 甲、丙双方协议终止的;13.4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14. 纠纷解决14.1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
26、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地人民法院管辖。15. 其它约定15.1 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丙方的投标书、承诺、询标纪要、补充说明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上所述文件出现不一致或矛盾时,以甲方的解释为准。15.2 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15.3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然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15.4 丙方必须先施工样板,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15.5 丙方出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野蛮施工、违反相关施工工艺要求、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安全隐患、进度拖延等现象,甲方签发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扣除适当工程款作为违约金,具体金额在工程例会或协调会上由甲方以及监理公司共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