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移 交 协 议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工程内容 层数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承包范围工程移交日期 年 月 日上述工程已于 年 月 日全部竣工,经建设单位、质检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要求,交付使用。移交之日,为上述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意见代表人: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代表人:年 月 日工 程 移 交 协 议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工程内容 层数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承包范围工程移交日期 年 月 日1、上述工程
2、已于 年 月 日全部竣工,经建设单位、质检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要求,交付使用。移交之日,为上述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2、施工单位字移交之日起 30 日内报出结算报告,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 日内完成结算,否则,以施工单位报出的结算价作为工程最终审定值(合同约定明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3、建设单位子移交之日起 日内将确认后的结算金额支付至 %。余额除质量保修金外,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付清(合同友约定的执行合同约定) 。4、建设单位自移交之日起 30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约定明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单位意见代表人: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代表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