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汇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惠农工程,同时,也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古丈县商务局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按照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狠抓组织、宣传、培训、审核、供应、兑付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农民家,并取得良好效果。截止 10 月 15 日全县登记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 26 家,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 3 家。销售网点面积达50以上的有 7 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2031 台、摩托车 127 辆、汽车 101 辆,销售金额 8132280 元
2、。补贴家电下乡产品 2031 台,补贴资金 460198.7 元,补贴汽车摩托车 228 辆,补贴资金477545 元(其中:冰箱 1415 台,339850.2 元;洗衣机 247 台,30466.76 元;彩电 236 台,45415.76 元;空调 103 台,37630.97 元;电脑 12 台,4950.53 元;热水器 9 台,1303.64 元;手机 9 部,580.84 元;摩托车 127 辆,79370.2 元;微型客车 41辆,166287 元;轻型货车 60 辆,231888 元)。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回顾1、抓组织领导。古丈县制定并细化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
3、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和财政局一位领导任副组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公安、农信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指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2、抓政策宣传。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家电下汽车摩托车乡政策,发放古丈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解答宣传单1000 份。目前,全县广大农民普遍了解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知晓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品种、销售价格、购买场所、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等知识。3、抓业务培训。按照县推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部署,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积极组织有关家电汽车
4、摩托车下乡业务培训工作。专门召开了乡镇专职人员培训工作会议和销售网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熟练掌握销售网点备案和补贴备案工作,使有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全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以及农民购买产品补贴备案情况,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4、抓严格审核。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备案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核查企业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当日通过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说明。全县已核准备案销售网点 29 家,覆盖全县
5、83.5%乡、镇。5、抓补贴兑现。乡财政所按照湖南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及时报送县财政局,经审核无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兑现补贴;对不符合要求的,在购买人申报时当面做出明确说明。为保证兑现时间,各乡、镇财政所确保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上报补贴申报复核材料,以备县财政局及时核查、拨款。二、主要存在问题1、各乡镇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措施不力,销售业绩不皆,办理补贴不及时,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缓慢。2、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专项工作经费和经费紧张,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动员工作开展
6、深入不够,缺乏系统的宣传和相关知识介绍,部分农民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一知半解,对购买、补贴流程不清楚,影响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推广。3、中标企业代理商行动不到位。一是货源到位速度较慢,据部分镇的备案销售网点反映,从报出进货计划,一般要一周时间才能到货。二是销售网点专用标志牌制作不快。按照财政部、商务部规定,中标企业代理商负责为各备案销售网点统一制作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牌匾,但这一工作未能得到实施,大部分销售网点至今未悬挂专用标志牌。三是密钥发放速度不快,未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制约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销售和信息的录入。四是销售终端普遍反映进货价格较高,销售利润十分有限,影响到
7、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4、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部分未经备案的销售企业打着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牌子搞促销活动,个别中标家电产品代理商将中标产品发给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销售。商务主管部门对中标企业、备案销售网点的管理缺乏手段,对违规行为没有制约措施,难以有效遏制。5、部分备案销售网点硬件不足,电脑或复印设备还未配备;一些网点业务员电脑操作知识不熟练,造成销售信息录入滞迟;销售网点利润偏低。经销常规家电汽车摩托车利润率一般在 10%-15%,而经销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利润率为 7-8%,开发票要缴纳 3%的税率,利润率仅 4-5%,由此影响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8、积极性。6、补贴申领手续不够简捷。农民购买家电办理补贴手续不够简捷,不能即购即补,等待的时间较长。三、下一步工作思路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的宣传,同时采取印贴公告等办法,建立镇、村两级宣传专栏,加强正面宣传,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消除农民顾虑。整合备案销售网点,组织销售商联合下乡进村宣传,举行现场销售活动,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2、着重解决录入滞后问题。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录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网点工作人员的素质,争取销售家电产品后三天内录入销售信息,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加快购买家电
9、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的兑付,切实反映我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效。3、加大监管力度。对现有经销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财政、工商、质监、国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作战,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违规销售、不诚信经营、销售业绩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等情况的销售网点,将取消其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制止向非指定网点供货情况,杜绝因农民补贴不到位而形成的新矛盾。督促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方便农民朋友确认。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推进。四、建议1、提高
10、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领导,各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利用本乡镇各种会议,宣传和强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2、加大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县政府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追加划拨专项经费,以解决家电下乡宣传、监管、培训等费用开支,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效开展。3、建议简化财政补贴申领手续,一是实行。4、各乡镇财政所实行专人无假日的“工作日上班制”,确保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后快速办理申领手续,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财政部门每周要提供全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申报补贴的周报表给有关领导和部门。5、加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汇报制度,定期召开碰头分析总结会,及时掌握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情况,切实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