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稳定性评价在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中是这样:场地稳定性:拟建场地是否存在能导致场地滑移、大的变形及破坏等严重情况的地质条件。在实际进行评价时又要牵涉到工程的类型、规模、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诸多因素。例如在平原土质地基,就没有必要去考虑岩溶、土洞、崩塌等问题。工程实践中的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大致如下:一、场地的稳定性评价。顾名思义,就是看场地及其临近又没有影响场地性稳定性的因素。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岩溶、土洞、滑坡、泥石流、崩塌、大的沉降、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 、断层、地震效应等等;2、有无边坡稳定性问题;3、有无可能影响拟建物安全的地形地貌。二、场地的
2、适宜性:这个问题与场地的稳定性密切相关。但从理论的角度说,没有不能建筑的场地。有的场地虽然存在稳定性问题或其他不利条件,但经过工程处理,仍然可以建筑,问题是需要处理的工程量和造价与拟建物的价值比。例如我们要建一栋投资 500 万的多层建筑,但勘察发现场地处于一滑坡体上,如果要对滑坡进行处理,需要1000 万的投资,显然不合适。我就遇到过这类问题,最后建筑方放弃了该场地的使用。我们在做场地和地基基础的选择评价时所要尊守的原则就是:技术经济原则。也就是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场地的适宜性评价还要考虑一个水的问题。这里的水包括了地面水与地下水。林宗元先生给我们讲过一个工程实例。早年一个厂区在建设时由于考虑不周,选在了一个沟谷里,结果发生大的山洪,造成灾害,最后不得不迁建。这类事例在媒体上也时有报道。三、有些朋友在对场地进行评价时忽略了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这也是场地的适宜性评价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例如场地总体稳定性较好,但地基存在局部均匀性与稳定性的问题,仍然会对拟建物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我们在勘察报告中,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是不可或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