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专题试题 第 1 页(共 10 页)试卷代号: 座位号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2005 年(上 )考试民法专题试题2005 年 1 月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分数得分 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1、下列各项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A、侵权 B、婴儿出生C、诉讼时效经过,权利人未行使权利 D、火山爆发2、抵柙权是一种( )A、主权利 B、相对权 C、从权利 D、人身权3、下列权利不属于绝对权的是( )A、人身权 B、物权 C、知识产权 D、债权4、甲、乙订立合同,
2、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甲之父亲去世时生效” ,该条款属于( )民法专题 第 10 页(共 11 页)A、肯定延缓条件 B、肯定解除条件C、始期 D、终期5、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A、无效 B、部分无效 C、有效 D、在撤销宣告死亡后有效6、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 )A、主体、内容、客体 B、物、精神利益、行为C、公民、法人、合伙 D、权利、义务、责任7、杜某 8 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由谁负责( )A、杜某承担,若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连带责任B、杜某承担,若学校有错,学校庆给予适当的赔偿C、学校承担,若杜某有
3、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D、学校承担,若杜某有过错,杜某应给予适当的赔偿8、民事法律关系属于( )A、思想的社会关系 B、物质的社会关系C、精神的社会关系 D、一个历史的范畴9、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次日杜某见报纸上的一则启事:“如有拾得者,酬谢 2000 元” 。杜某见失主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还给失主。但在村某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杜某应无偿归还拾得物,因我车法律未规定拾得有人获得报酬的权利B、杜某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C、杜某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
4、予报酬# 民法专题试题 第 3 页(共 10 页)D、杜某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0 元的酬金10、甲、乙、丙三人各出资 2000 元买一条船后,甲欲投资开商店,故想转让自己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出 1500 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 2000 元买下,丙即表示愿意以 2000 元买下。依据法律规定,甲应将其份额卖给( )A、乙 B、丁 C、丙 D、丁或丙都可以得分 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1、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包括(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C、默示形
5、式 D、签证形式E、简易形式2、下列各物,属于孳息的是( )A、房租 B、奶牛 C、土地 D、鱼 E、利息、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公民 B、国家 C、合伙组织D、农村承包经营户 E、法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等人身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E、生命权、下列民事法律行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买卖合同 B、保管合同 C、授予代理权 D、赠与合同 E、借款合同E、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民法专题 第 10 页(共 11 页)、根据民法通则的
6、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以下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B、如果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C、如果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有过失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在致害人无过错时,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E、在致害人无过错时也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D、精神利益 E、思想、甲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致双腿截肢,失去工作。下列费用中应由侵害人承担的有( )A、医院检查费 180 元,护理费 420 元B、购置残疾人轮椅一辆 1000 元C、经计算生活补助费 1 万元D、假肢安装费
7、4000 元E、子女教育费 50000 元、甲去水房打开水,回途中两少年捉迷藏在甲身边绕来绕去,甲怕他们碰坏新热水瓶,就将热水瓶高高举起,忽然热水瓶爆炸,溅出的开水烫伤两少年。此案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A、甲 B、热水瓶制造者 C、热水瓶销售者D、热水瓶胆制造者 E、两少年的父母9、行为人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 )# 民法专题试题 第 5 页(共 10 页)A、行为人自己承担 B、由侵害人承担赠偿责任C、由行为人、侵害人共同承担D、由行为人、受益人共同承担E、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得分 评卷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
8、共 10 分)1、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我债务B、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张某捏造其同事李某曾经因盗窃而判刑的事实,关在单位里传播,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A、姓名权 B、荣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名誉权、下列中可作为发现权的客体的是( )A、考古发现 B、地理发现 C、矿藏发现 D、原子扔运动规律、下面对主物与从物之间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A、从物必须依附主物存在B、汽车与拖斗的关系是主物与从物关系C、从物所有要必须有特别约定,才随原物转移民法专题 第 10 页(共 11 页)D、区分主物与从物的标准
9、主要是根据两者的物理依赖关系5、代理人只需要被代理人的授权就可以获得代理权,因此代理权授予行为是( )A、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B、双方民事法律行为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D、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6、1995 年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 500 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民,1938 年 7 月 5 日” 。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 年被日寇杀害。王大水一家解放后划成分为中农。该 500 块银元( )A、应归韩玉笙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B、应归王大水所有C、应由韩玉笙与王大水平分D、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的陪伴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
10、逗,受刺激发作追赶乙,甲妻见状竭力拦阻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治疗的费用应( )A、由乙负担 B、由甲妻和乙的父母共同负担C、由甲妻负担 D、由乙的父母负担、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民法中的物的是( )A、阳光 B、身体 C、山林 D、地球、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轴上之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桶飞出,将其子打伤。对此( )A、朱某不承担责任 B、朱某应给予林某及其子适当的补偿# 民法专题试题 第 7 页(共 10 页)C、朱某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D、朱某
11、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某国游客,在华旅游期间与李某发生口角,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适用( )A、 民法通则 B、游客国籍国法律C、当事人选择 D、法院选择得分 评卷人 四、概念比较题(每小题分,共分)1、 名誉权与隐私权2、 代理与信托3、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得分 评卷人五、案例分析(每题 1分,共分)一、案情简要:原告韩某与被告秦某是同村农民。韩某建房,秦某及其他几个村民前去帮工,秦某驾驶自家的拖拉机为原告到河边运沙子灌地基。由于河床通河坝上的路较陡,民法专题 第 10 页(共 11 页)拖拉机的牵引力不够,在爬坡时原告韩某及其他帮工的村民均上拖拉机主车上,以增加主车的
12、牵引力。拉最后一车沙子时,原告在主车右脚踏板上站立,其他人站在车主的前部。当拖拉机爬上坡后,原告见速度较慢,便从主车跳到地上,抓住拖车的保险架横梁,脚踩拖车连接架,试图跳上拖车。由于没有抓实,脚又踩空,原告摔在地上,被拖车右前轮轧伤,造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行截肢术,落下终身残疾。原告伤愈后,将被告诉之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15 万元。被告以原告致伤纯属自己过失所致为理由抗辩。 试用所学民法原理分析本案。2、案情简要:患者许素芬因患腹部脓肿症,在本地医院治疗近 1 年,做手术 3 次仍未治愈。后在住院期间突然病情发作,医院紧急将该患送往省会大医院会诊,确诊为顽固性腹壁窦道,需立即手术治疗。许素芬家
13、住偏远农村,住院期间并无家属陪伴,此时送往省会医院亦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伟刚:由于患者体温持续 39 度,体质较弱,手术后可能发生炎症扩散,并有可能导致败血症死亡。当时张伟刚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家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许素芬手术后,果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为此,许素芬之父以张伟刚超越权限,签字同意手术,致女儿死亡为由,起诉要求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请结合所学民法理论的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理论分析本案。# 民法专题试题 第 9 页(共 10 页)、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王某均是妇女,又是邻居
14、。2003 年 11 月 11 日 8 时许,被告李某、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缠打在一处。此时,原告张某正好路过,见状即上前拉劝。在拉劝过程中,张某的右手背被吵架人手中的缸瓦片误伤,当即裂伤出血,右手食、中指屈伸功能发生障碍。后被他人送往当地卫生院就诊,诊断为右手食指、中指伸肌腱断裂,门诊给予清创、肌腱吻合术,术后经补液、抗炎等对症治疗后逐渐好转。共花去医疗费 1000 余元。2004 年 4 月 28 日,法医对张某损伤部位进行了活体检验,检验发现其右手背中部有-4cm 长之斜形疤痕,伴有二、三指肌腱粘形致食、中指屈伸功能丧失占双手十指的 15%。法医学鉴定为,张某右手臂损伤系锐器所致,其
15、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纠纷发生后,吵架人李某、王某均否认伤害行为系自己所为,拒绝赔偿。张某一纸诉状将二人全部告上法庭。原告张某诉称,我在两被告打架过程中拉架,本是做好事,现在两被告对我受伤不理不问,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向我赔偿 7000 余元。被告李某辩称,缸瓦片不是我拿的,伤害张某的应是王某,我不应承担责任。被告王某则辩称,我根本不曾拿过缸瓦片,伤害张某的应是李某,我不该承担任何责任。但二人均未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危险行为与张某的受伤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得分 评卷人六、案例分析(分)民法专题 第 10 页(共 11 页)我国现行民法对人身权采取法定主义,但其局限性已日益明显,民法典正在起草,现请你结合形成性考核的第三次作业,谈谈你所感兴趣的热点问题是什么?你主要的观点是什么?你最喜欢上的民法的网站有哪些? (请列出至少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