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三章-消费税.ppt

上传人:myw993772 文档编号:7256607 上传时间:2019-05-11 格式:PPT 页数:64 大小:9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消费税.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第三章-消费税.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第三章-消费税.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第三章-消费税.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第三章-消费税.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Consumption Tax,第三章 消费税,本章重点与难点1、应税消费品税目 2、应纳税额计算方法(重点是计税销售额确定) 3、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重点是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5、进口消费税的计算 6、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等。,第三章 消费税,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率与计税依据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销售数量或组成计税价格,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产品税

2、,增值税,营业税,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关系简析,三足鼎立 互不交叉,一九九四年前的流转税结构,一九九四年后的流转税结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烟、酒、化妆品、小汽车等14种消费品,(一)我国消费税的特点及其与增值税关系,(二)征税范围:消费税与增值税哪些方面存在交叉:特别关注: 1.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二、消费税的涵义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产品、钻石饰品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销售数量或组成计税价

3、格,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商业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三、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共14个税目,下设子目。)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征税环节有二个:生产销售和批发环节。)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1%-56%)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量、从价、复合计税) 5、税负具有转嫁性(间接税,消费者为最终负担者),第二节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 1、奢侈品类消费品,如

4、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 高档手表、化妆品、高档首饰等; 2、影响生态环境和消耗资源的消费品,如汽车、 摩托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等; 3、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消费品,如烟、酒等。 4、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 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具体体现在14个税目中。,消费税的税目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类商品。在烟、酒、成品油和小汽车4个税目中还进一步划分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

5、、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从1995午1月1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征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具体征税范围:,(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二、 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委托

6、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义务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 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境内,是指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下列各企业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1)金银饰品商店(2)化妆品专卖店 (3)卷烟厂(4)进口轿车的贸易公司,思考,第三节 消费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目(14个)及税率(熟悉)(见P106页)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二

7、、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算方法简介(三种方法):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混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问题?如何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一)计税销售额规定: 1.一般规定: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2.包装物:,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运费 、包装物、销售收入 包装物押金:过期否 酒类产品的包装物(啤酒、黄酒除外) 注意:销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相同,区别是一个价内税,一个是价外税。,(二)销售数量规定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

8、算方法(复合计征) (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1.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五)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

9、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仅指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例题与解答:销售额的确定,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汽车制造厂订购自用汽车一辆,向汽车厂支付价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费、改装费30000元,该汽车厂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多少?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解答:B 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例题与解答:消费税的计算,某酒厂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

10、费3万元),另收包装物押金0.2万元(单独核算)。该企业应缴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多少?,计算消费税: 从量定额部分420000.54000元 从价定率部分2020%0.2(117%)20%=4+0.034=4.034(万元) 计算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200.2(117%)17%3.43(万元),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

11、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四个方面) (1)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2)用于在建工程; (3)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4)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以上四种情况做视同销售处理,在移送使用时纳税。,3.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五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 (2)扣税计算:按当期 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3)扣税环节: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重点)

1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受托方负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经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2、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当月同类产品价格);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1)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13、其中:加工费中含有辅助材料费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委托方收回的数量消费税额 3)复合计税:(1+2),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三)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算,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CPA200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

14、收消费税的有( )。 A.受托方代垫原料,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 B.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的D.委托方提供原料、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的,例题与解答:委托加工,例题: 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酒厂无同类产品价格;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价值2万元,酒厂提供的辅料价格0.15万元,收取加工费0.4万元。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550元 B.2883元 C.4817元 D.8500元,答案:B 解答:消费税(20.40.15)(110%)10%2833,一是直接销售,不再征消费税 二是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扣除。 1、以外购

15、、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要点:扣税范围(11项);扣除方法(生产领用扣除);扣除环节(工业环节),(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扣除数量的确定-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3、注意扣除环节的限定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不得扣

16、除。,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赊销应税消费品的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2.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期限为一期纳税的,

17、应在纳税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规定:1.纳税人销售或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5.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与征收机关生产环节(自产自用、委托加工)、批发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国内消费

18、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应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增值税由海关一并征收。,(五)缴纳方法1.自核自缴。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填开纳税缴款书,向其所在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2.查帐核实缴纳。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3.定期定额缴纳。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税务机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税款,由纳税人分月缴纳。,(六)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 1、消费税的减免税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只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原因在于:(1)对出口

19、应税消费品免税可以使本国商品以不含消费税的价格出口,从而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2)我国开征消费税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发挥该税种的特殊调节作用,如对国内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减免税,会妨碍该税种引导消费方向、调节社会成员间实际收入差距等目的的实现。,2、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1)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范围该项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具备下述条件:1)必须是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已经办理结汇的货物4)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

20、物,(2)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率基本原则: “征多少,退多少”具体规定: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率或单位税额。 (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应退消费税税款 = 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 适用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应退消费税税款 = 出口数量 单位税额(4)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出口退税后的管理退关、补税,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综合案例,1.(2010年考题)烟草集团公司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0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

21、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定额税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

22、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解析:,(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0/5002000.12002000.015)/(10.56)0.562000.015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2.(2009年考题)白酒生产企业: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

23、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 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 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

24、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解析: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 0000.510 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 80010010 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3.(2008年考题)金银首饰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

25、,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成本

26、利润率为6%),解析:(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9.25(117%)5%1.25(万元)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2 0000.03(117%)5%2.56(万元)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30.424.68)(117%)(16%) (15%)5%33.475%1.67(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 117%)5%3(万元)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9.25(117%)2 0000.03(117%) 33.4770.2(117%)17%28.86(万元) 进项税额8.5(万元) 应纳增值税28.868

27、.520.36(万元),【综合案例一】(CPA2003年计算题,4分 )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

28、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例题与答案:消费税综合,(1)增值税 进项税额684213%37%1.3675.03万元 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应交增值税612075.036044.97万元 (2)消费税 A.收回烟丝应纳消费税42(113%)3(17%)8(130%)30%20.28万元

29、B.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3600045%180000.01516200+270=16470万元 C.生产领用允许抵扣消费税150230%=90万元 D.应纳消费税20.28164709016400.28万元,【综合案例二】某酒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粮食白酒、黄酒及其他酒。2006年3月有关购销业务如下:(1)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小麦50吨、糯米50吨,共支付收购价格140 000元,开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2)从基层供销社购入小麦60吨、糯米50吨,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55 400元,增值税款为20 202元。货物已验收入库。(3)从粮管所购入大米300吨,取得的专用

30、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70 000元,增值税款为74 1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4)从某酒厂购入食用酒精60吨,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36 000元,增值税款为57 12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5)购入其他材料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款为51 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6)销售用外购小麦、糯米生产的瓶装黄酒1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5 000元,款项已收。随黄酒发出不单独计价包装箱、瓶,共收取押金50 000元。(7)销售散装黄酒19 240升,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26 360元。(8)销售用外购食用酒精勾兑的粮食白酒100吨,开出的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

31、价款600 000元、包装物租金10 000元。,(9)销售用外购大米生产的粮食白酒16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 200 0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1 060元,约定包装物2个月退回。(10)上月提供粮食作价120 000元,委托A酒厂加工粮食白酒。本月初加工完毕,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25 000元和A酒厂代垫辅助材料成本5 000元,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为5 100元,其消费税已由A厂代收代缴(A厂无同类粮食白酒的销售价格)。本月收回后全部作为酒基用于生产泡制酒10吨并已售出,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 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综合

32、案例三】新华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新华”牌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5)。2002年4月有关购销业务如下:(1)从烟叶种植场(小规模纳税人)收购晒烟叶一批,税务机关核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支付金额为1 000 000元,另支付收购环节征收的农业特产税50 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2)从A卷烟厂购入烟丝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 500 000元,增值税款为255 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3)外购辅助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为80 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4)上月发出库存外购烟叶(不含税成本价530 000元)委托B卷烟厂加工烟丝。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

33、,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5 000元及B厂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成本5 000元,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为5 100元。其消费税已由B厂代收代缴(B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上述烟丝收回后将其中50直接出售给C卷烟厂,取得不含税价款560 000元;其余烟丝用于连续生产47个标准箱“新华”牌卷烟,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752 000元。(5)以低于成本价发给本厂职工白包卷烟(内装“新华”牌卷烟)2个标准箱,按同类卷烟不含税售价计算,价款为32 000元。,(6)将以外购烟叶为原料新研制的一种低焦油卷烟2个标准箱提供给展销会作样品并分送参展客商,该型号卷烟每大箱实际生产成本为 12 000元。(7)当月销售以外购烟丝为原料生产的“新华”牌卷烟共187个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价款3 000 000元,款项已收。另将同类卷烟5个标准箱移送本厂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当月全部售出,含税售价每大箱19 89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实纳消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额(当月生产耗用材料情况:外购已税烟丝买价,期初库存为100 000元,期末库存为50 000元;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款,当月期初库存、期末库存均无余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