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5章 国际贸易措施,基本知识点 关税 非关税壁垒 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 学习要点 关税种类及征收 非关税壁垒 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措施,2,5.1 关税措施,关税概述 关税征收 关税保护度 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3,5.1.1 关税概述,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税境域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关境是一国执行统一海关法令的领土,又称为“关税国境”或“关税领域”。关境、国境哪个大? 关税的特点 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 。,4,关税作用,关税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
2、要措施 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 关税调节生产领域的发展方向,5,关税种类 按商品流向分,海关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征收关税,根据货物进出关境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进口税(Import Duties):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出口税(Export Duties):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Transit Duties):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6,关税种类 按征税目的分,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征税
3、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 征税的进口货物在国内必须有大量的消费 关税税率要适中或较低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7,关税种类按征税待遇分,进口税按照差别待遇及特定实施情况可分为正税和进口附加税两大类。 按照征税的优惠程度,正税可分为普通关税和优惠关税。 优惠关税是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在关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其税率低于普通关税税率。 优惠关税又可分为特惠税、普惠税、最惠国税。,8,正税普通关税,普通关税(General Tariff):又称一般关税,是指对与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或经济互惠等友好协定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
4、优惠性关税。 一般来说,普通关税的税率由一国自主制定,且高于优惠关税税率。 目前普通关税的征收已很少。,9,正税特惠税,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是指给予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的排他性的优惠关税,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关税。 税率低于协定优惠关税税率。 最有名的特惠税是英联邦特惠税。 目前,在国际上最有影响的特惠税是洛美协定。1975年2月28日欧共体与非洲、加勒比与太平洋地区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10,正税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5、):是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基本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普遍的,是指经济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是就产品而言的; 非歧视的,是指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遍优惠制的待遇,是就国家而言的; 非互惠的,是指经济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上的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的优惠待遇。 毕业制度:产品毕业、企业毕业、国家毕业。 我国是普惠制受惠国之一。至今已有8个国家对从我国进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惠制待遇。,11,正税最惠国
6、税,最惠国税:指缔约国双方相互间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第三国在贸易上的优惠、豁免和特权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包括关税在内 ,其税率低于普通关税且税率相差较大,但高于特惠关税税率。 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关税也不是最优惠的关税,而只是一种非歧视性的关税待遇。 各国在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税率之外往往还有更低的优惠税率,如上述的特惠关税。,12,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一般关税以外,根据某种目的额外再加征的关税。又叫差别关税,实际上是对同一商品由于输出国和生产国情况的不同而使用有差别对待的进口关税。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
7、主要有: 防止外国商品以不公平竞争手段在本国市场上销售; 对某些特定的国家实行贸易报复或贸易制裁; 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等。 常见的进口附加税有以下几种: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报复关税 紧急关税。,13,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三种方法:一是按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的销售价格,二是按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中的出口价格,三是结构价格。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第一种方法。只有在不能采用第一种方法时,才能采用第二或第三种方法。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
8、反倾销税的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但不得因抵制倾销或出口补贴,而对进口产品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从理论上讲,对倾销产品实行反倾销是对公平贸易原则的维护手段,但近年来却出现了 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借维护公平贸易之名行保护贸易之实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 反倾销的预防与应诉,14,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是指为抵消进口商品在制造、生产或者输出时直接或间接接受到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到一种进口附加税 。 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 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都
9、构成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 反补贴税的税额一般按其奖金或补贴数额征收。征收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销。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类: 禁止性补贴又称为“红灯补贴”,指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出口补贴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进口替代补贴是指以使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可诉补贴,又称“黄灯补贴”,是指那些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置疑的补贴。 不可诉补贴又称“绿灯补贴”,一类是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另一类是符合特定要求的专向性补贴。,15,进口附加税报复关税,报复关税(R
10、etaliatory Tariff):指一国针对某一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的不公正待遇,实行报复而对该国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报复关税可临时制定,但税率很高。 报复关税所针对的不公正待遇主要有: 该国对本国商品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贸易保护措施; 给了第三国更优惠的待遇 ; 在与本国的贸易中“自由贸易”方面做得较差; 对本国的知识产权没有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 在投资、服务贸易方面对本国开放市场不够等等。 比如,由于欧盟未执行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反对欧盟禁止进口经激素处理牛肉的裁决,且实施这项禁令达10年,世贸组织于 1999年7月裁定,美国和加拿大可分别获1.168亿美元和1130
11、万加元的损害赔偿。美国宣布,从1999年7月29日起对价值1.168亿美元的欧盟出口商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事实上,这就属于一种报复关税。,16,进口附加税紧急关税,紧急关税(Emergency Tariff):指当外国某种商品在短时期内大量涌入一国市场,对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构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时,进口国通过征收进口正税难以阻挡外国商品的涌入,就再加征一种进口附加税。 紧急关税,以较高的税率来限制这种商品的进口 ,消除其大量进口所带来的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 例如,1972年5月澳大利亚受到外国涤纶和锦纶大量进口的冲击,就在每磅征收20 澳分的正税之外,再加征48澳分的进口附加税。,1
12、7,5.1.2 关税征收,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海关税则由海关征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和关税税率表两部分组成。 关税税率表包括三部分:税则号列 (Tariff No. 或Heading No. 或Tariff Item),简称税号;商品名称 (Description of Goods);税率(Rate of Duty ) 。 海关税则可根据其税率栏目的个数分为单式税则(Single Tariff )和复式税则(Complex Tariff) 。海关税则还可根据其税率制定者的不同分为自
13、主税则(Complex Tariff)和协定税则(Conventional Tariff)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税率,18,商品分类目录,商品分类目录的作用是对众多的商品进行描述、分类、编码,形成国际性的关于商品的统一的海关语言。 为了避免各国之间因分类不同而引起的矛盾,欧洲关税同盟研究小组于1952年12月制定了“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Nomen clatureCCCN),又称“布鲁塞尔税则目录 ”(Brusseles Tariff NomenclaturreBTN)。 该目录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和加工程度为依据进行分类 ,将全部
14、商品分为21类、99章、1015个税目。124章为农畜产品,2599章为工业制成品。 税目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原点隔开,前两位表示商品所属章次,后两位表示该章项下的某种商品的税目号。例如,男用外衣属于第61章第1项,其税目号为6101。 另外,出于贸易统计和研究的需要,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统计委员会在1950年制定并公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作为国际贸易统计、对比的标准。,19,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1970年欧洲经济委员会向海关合作理事会建议成立一个研究小组,负责研究建立一套既可满足海关税则又可
15、满足贸易统计及生产和运输等部门要求的国际商品分类制度。 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了协调制度临时委员会,负责协调CCCN和SITC,研究起草“协调制度”。1983年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H.S.)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上通过。 H.S.编码将商品分为21类、97章、1241个项目、5019项子目。税号采用6位数,前两位为章号,中间两位为税目,最后两位为子目。自1988年1月1日协调制度正式实施以来,许多国家都已开始采用,我国已参加该公约,并于1992年1月
16、1日起正式采用这一制度。关贸总协定的关税减让谈判、发展中国家享受发达国家的普惠制待遇以及海关统计等许多方面,都已采用H.S.来进行。,20,关税的征收方法从量税,从量税(Specific Duty)是指按照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作为标准而计征的税。在关税中,其课征标准为进出口货物的数量。税率以每计量单位应征收的货币额表示。 从量关税额计算公式: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关税税率 从量税的特点: 记税方法简单,有利于进出口货物的迅速通关。 对质次价廉的进口商品抑止作用较大,保护作用较强,对质优价高的进口商品抑止作用较小,保护作用较弱。 可防止以低价伪报进口的偷逃税。
17、税率不能随货物价的涨落经常更改。 对一些新产品、古玩、艺术品等难以制定从量税税率。 在二次世界大战前使用从量税的国家较多,现在单纯使用从量税的国家已经很少。,21,关税的征收方法从价税(1),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是指按照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标准而计征的税。税率一般表现为应税税额占货物价格或价值的百分比,计税时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乘以税率即得出其应纳税额。 从价税额计算公式:从价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率 完税价格是经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海关计算完税价格时,不仅要考虑货物的成本、运费、保险费,更重要的是要查清买卖双方在营业上有无联系,只有当证明价格中不存在这种
18、关系的影响时,才能作为计税依据。 完税价格的确定: CIF价格:进口商品 FOB价格:出口商品,22,关税的征收方法从价税(2),从价税的优点: 从价税额随商品价格及品质的高低而增减,故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所以从价税的税负比较合理; 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增减而增减,关税的财政作用和保护作用都不会受到影响; 税则制定简单,对于同种商品,可以不必因其品质的不同,再详加分类; 税率按百分比表示,便于各国间的关税比较和谈判。因此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从价税的方法计征关税。 从价税的缺点: 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确定较为复杂。其中涉及以何种价格作为完税价的问题。另外,为了防止进口商高价
19、低报少交关税,海关对每一笔货物的价格都要认真审核。因此要收集大量资料,熟悉有关业务,花费较大精力。 跨国公司与转移价格,23,关税的征收方法混合税,混合税(Mixed Duty)又称复合税(Compound Duty),指对同一种商品,在税则中定有从价和从量两种税率,在征税时同时使用两种税率征税。 混合税旨在减少物价降落对税负的影响和防止质次价廉货物的进口。制定税率时,两种税率可以有主次之分,或以从量为主,或以从价为主。修改税率时,可只修改其中一种税率,因而在实行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复合税额计算公式:关税税额(货物进口数量x从量关税税率)+(完税价格x从价税率),24,关税的征收方法选择税,
20、选择税(Alternative Duty)是指对同一种商品,在税则中订有从价和从量两种税率,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计征的关税。 海关既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也可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多数情况下都选择税额较高的。如从高征税,其从量税应为其税额的下限;如从低征税, 其从量税应为其税额的上限。 也有一些国家为使税负不致过高或过低而选居中的一种。如欧共体19921993年的税则中对石英手表规定从价税率51%,但每只手表税额不得少于0.3个欧洲货币单位,不得多于0.8个欧洲货币单位,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者,就按此上下限征收从量税。,25,关税的征收方法滑准税,滑准税(Sliding Duty)又称滑动税,在税则
21、中把同一种商品按其价格高低分开档次,按各档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而计征的关税。对价格高的货物实行低税或免税,价格低的货物实行高税率。滑准税旨在保护国内市场,使国内价格维持在一定的水平。 这种关税最早在英国的谷物法(Corn Law)中提出,可使国内粮食保持稳定高价,以保护贵族和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后因工业资产阶级的强烈反对而废止。 日本在19781979年的关税税则中仍采用滑准税,如对进口的锌块按其含量规定了3档税率,海关估价每公斤在202日元以下的征税8日元,每公斤在202210日元之间的征收210日元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超过210日元的免税。这样使征税后每公斤的价格稳定在210日元左右。 中国
22、于1997年10月1日起,对进口新闻纸实行滑准税。,26,关税的征收方法差价税(1),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为“差额税”或“不定额税”,其税率是按照进口货物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同类货物价格的差额来确定的。 差价税可分为部分差价税、全部差价税和倍数差价税等。 部分差价税是对进口货物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差额作部分征税以鼓励此种货物进口; 全部差价税或倍数差价税是对进口货物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价格的全部差价或差额倍数征收关税,其目的是限制进口。 差价税通常没有固定税率,多是根据进口货物逐件进行计征。,27,关税的征收方法差价税(2),欧共体为保护其共同农业政策,而对从非成员国进口的农牧产
23、品征收全部差价关税。其税额为欧共体制定的“门槛价格”与实际进口的CIF价格的差额 。 门槛价格是欧共体根据其境内农业生产最落后、成本最高地区的农产品价格(即境内农产品最高价)减去从入境地到达该地区市场的运费、保险费等项费用后所规定的价格。若外国农产品抵达欧共体港口的CIF价低于此价,即按差额征收进口税,使税后的外国农产品的价格不低于欧共体内农产品的价格。 所征税款全部上缴共同体农业基金(Common Agricultural Fund),用于支持和干预共同体内部的农产品价格,保持其稳定的高价,鼓励共同体各国农牧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差价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保护措施。实行后有效地抵制了美国和澳大利亚等
24、国低价农产品的输入。 此外,已征差价税的进口农产品如在加工后复出口,可以退还差价税,使以外国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出口产品不致受差价税的影响而削弱其竞争力。,28,关税的征收方法季节性关税,季节性关税(Seasonal Duty)是指按季节调整税率的关税。 主要适用于进口有季节性的鲜货、果品等农产品。 在税则中,同一税目定有高低两个税率。在采摘季节进口的征高税,其他季节进口的征低税,旨在调节这些产品的平衡供应。,29,关税减免,关税减免是海关全部或部分免除应捝货品纳税义务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 全部免除纳税义务称为免征关税(Exemption from Duties),部分免除纳税义务称
25、为减征关税(Reduction of Duties) 。 为保证减免关税进口的货品不超过国家利益所允许多限度,各国队减免税大都附有约束条件。约束条件一般有进境货品范围限制和进口后使用的限制两个方面。 进境货品范围限制包括数量、金额限制和进境物品种类限制。 有关货品减免税进口后使用的限制主要是必须按海关准予减免税进口时核准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销售。,30,通关手续,通关手续又称报关手续,是指出口商或进口商向海关申报出口或进口,接受海关的监督与检查,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 办完通关手续,结清应付的税款和其他费用,经海关同意,货物即可通关放行。 以进口为例,通关手续包括: 货物的申报
26、单证的审核 货物的查验 货物的征税与放行 许多国家的通关手续繁杂,进口商可委托报关行代办。,31,5.1.3 关税保护程度,关税保护度一般用来衡量或比较一个国家对进口商品课征关税给予该国经济的保护所达到的地步或水平。 根据对关税保护对象的不同,关税保护程度可以有两种表示方法: 关税对一国经济整体或某一经济部门的保护程度,通常以关税水平来衡量; 对某一类商品的保护程度则常以保护率来衡量。,32,关税水平,关税水平(Tariff Level)是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 。一个国家的关税水平可以反映该国征收关税,对该国各种不同商品的价格水平的平均影响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进口关税对本国经济保护程度
27、的重要指标。 关税理论认为,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使其税后价格提高,会降低其在进口国市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受到保护。 关税水平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算术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33,关税水平的计算算术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是以一个国家的税则中全部税目的税率之和除以税目总数的方法 。 平均关税率= (所有税率相加之和/所有税目数之和)100% 这种算法简单明了,是较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我们通常所说的各国的关税税率即为这种税率。 但由于下面两个原因,它不能真正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征收关税对其经济的保护程度。 该方法没有考虑各种货物进口总值不一等因素对关税水平的影响。 以该方法计算出的
28、关税水平会受税则中税目设置的影响。如果把税率低的税目细分为几个税目,把税率高的税目尽可能合并,虽然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对这些商品适用的税率,但却降低了该国的关税水平。反之,会提高起关税水平 。,34,关税水平的计算方法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以一国各种进口商品的价值在进口总值中的比重作为权数,计算得到关税税率的平均数的一种方法。具体有三种: 全部商品加权平均法 关税水平=(进口关税总额/进口商品总值 )100% 这种算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免税产品,因而计算出来的数字偏低,掩盖了有税商品的实际关税水平,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正: 有税商品加权平均法 关税水平=(进口关税总额/有税商品进口总值 )100
29、% 相比之下,加权平均法更为合理。 选择性商品加权平均法 为了便于比较,常常需要计算某一类商品的关税水平: 关税水平=(有代表性商品进口关税总额/有代表性商品进口总值 )100%,35,名义保护率,名义保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是有效保护理论对本国商品受保护程度的一种表示方法。根据世界银行的解释,指某种商品受到国家关税制度或其他保护措施的保护而引起的该商品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对国际市场价格所占的百分比。 其公式为: 名义保护率= (国内市场价-国际市场价)/国际市场价100% 名义保护率应包括各种保护措施的效果在内。诸如进口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
30、壁垒措施,外汇汇率和外汇管制,进出口价格补贴、生产补贴,国内外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消费心里的差异,甚至文化都可能使同一商品在国内外市场形成不同的价格。因此,名义保护率是这些保护措施或影响因素共同形成的对国内生产的保护率 。 名义保护税率只考虑关税对单一产品的价格影响,即只考虑对某一个别产品的保护,而不考虑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即不考虑对整个行业的保护程度。,36,有效保护率,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也是有效保护理论对本国商品受保护程度的一种表示方法。 有效保护率指关税制度和其他保护措施对加工工业的保护作用,即对某种产品生产过程中净增值的影响。具体地说,也
31、就是指在关税制度和其他保护措施的保护下,国内增值的提高部分占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部分的百分比。 有效保护不但注意关税对单一产品价格的影响,也注意原材料与制成品的关税税率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加工工业的影响。,37,有效保护率的计算,有效保护率的公式为: ERP= (W-V)/V100% 式中,ERP为有效保护率;W为国内加工增值,等于制成品国内市场价格减投入品费用;V为国外加工增值,等于制成品国外价格减投入品费用。 有效关税。如果只考察关税制度(不包括其他保护措施)对加工工业的保护程度,则上式中的国内加工增值仅指关税所引起的增值,此时所计算出的有效保护率即为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也称之为有效关税。 这样
32、,我们就可以根据有效保护率理论来考察、调整和制定一国的关税税率。,38,有效保护率举例(1),例:某种型号的汽车的到岸价为每台10000美元,其散件的到岸价为8000美元, 则其国外加工增值为2000美元,如果进口散件来组装,依据对散件和汽车所征进口关税的不同而引起的不同的有效保护率如下: 1. 如果对汽车进口征收10%的关税,对散件进口也征收10%的关税,则: W=10000(1+10%)-8000(1+10%)=11000-8800=22000(美元) ERP= (2200-2000)/2000100%=10% 此时有效保护率等于成品及原料的关税税率。,39,有效保护率举例(2),例:某种
33、型号的汽车的到岸价为每台10000美元,其散件的到岸价为8000美元, 则其国外加工增值为2000美元,如果进口散件来组装,依据对散件和汽车所征进口关税的不同而引起的不同的有效保护率如下: 2. 如果对汽车进口征收10%的关税,而对散件进口免税,则: W=10000(1+10%)-8000=11000-8000=3000(美元) ERP= (3000-2000)/2000100%=50% 此时有效保护率远大于成品的关税税率,由此可见,想增强对某一产业的保护程度,只需降低其投入品的进口关税即可,而这样做从表面上来看关税水平还在降低,似乎是加大了贸易的自由化。,40,有效保护率举例(3),例:某种
34、型号的汽车的到岸价为每台10000美元,其散件的到岸价为8000美元,则其国外加工增值为2000美元,如果进口散件来组装,依据对散件和汽车所征进口关税的不同而引起的不同的有效保护率如下: 如果对汽车进口仍征10%的关税,而对散件进口征收20%的关税,则: W=10000(1+10%)-8000(1+20%)=11000-9600=1400美元 ERP= (1400-2000 )/2000100%=-30% 此时有效保护率为负值,我们称之为负保护,其含义是指由于关税制度的作用,使国内加工增值低于国外加工增值。,41,有效保护率理论分析(1),设Pj为产成品j的国际市场价格,tj为产成品j的关税税
35、率,则成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为 Pj(1+ tj);Pi为投入品i的国际市场价格,ti为投入品i的关税税率,则投入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为Pi(1+ ti);若单位产成品j 中所需的投入品i的数量为nij , 则: 单位制成品国外增值:V=Pj - Pi nij单位制成品国内增值:W=Pj(1+tj) - Pi(1+ti) nij ERP= (W - V)/V100%= (Pjtj-nijPiti)/(Pj - nijPi)100%=(1- nijPi/Pj ti/tj)/(1-nijPi/Pj) tj100%,42,有效保护率理论分析(2),可见: 若 tj= ti,则ERP=tj= ti,有效保护率
36、等于名义保护率; 若 tjti,则ERPtjti,有效保护率大于名义保护率; 若 tjti,则ERPtjti,有效保护率小于名义保护率; 且nij Pi /Pj越大,ERP越小,越容易为负值。也就是说,当进口的成品的名义关税率小于其原料的名义关税率,且所用的原料价值在成品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时,有效关税率可能大大低于成品的名义关税率,即 ERPtj ,甚至出现负的有效关税保护率,即ERP 0。 若tjnijPi/ Pjti,或tj=0(ti0),则ERP0,出现负保护。 有效保护理论已成为各国制定税率的重要依据,成为阶梯式关税结构的理论基础。,43,有效保护理论的政策意义,有效保护与关税结构 关税
37、结构亦称关税税率结构,是指一国关税税则中各类商品关税税率高低的相互关系。 有效保护与关税减让谈判 有效保护与关税制度 海关监督下加工(Processing Under Customs Control, PUCC) 加工贸易保护和复出境退税 有效保护与产业政策,44,5.1.4 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世界市场上主要国家的关税税率的增减幅度与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成反比例。 关税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某些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地里方向的变化。 通常情况下,进口货物课征关税后,会导致进口国的国内价格上涨,进口数量下降,在一定条件下起到了保护和促进本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作用。但关税长
38、期偏高,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会阻碍这些产品技术改进和成本下降,削弱产品的竞争力,最终反而影响其生产和销售的发展。 当一国出现严重的贸易入超和国际收支逆差时,如果广泛采取提高进口关税等限制进口措施,可能会暂时抑制进口,缩小贸易逆差和改善国际收支。但从长期来看,提高进口关税是否确实可起到这种作用,则难以定论。,45,5.2 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 (Non-Tariff BarriersNTBS) 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 非关税壁垒名目繁多,据统计,目前所采取的这方面的措施已有数千种。按进口非关税壁垒实施的内容,可分为如下类别:对进口实施数量控制的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制、
39、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押金、最低限额等。 对进口产品技术标准上的非关税壁垒。 对进口产品予以环保要求的非关税壁垒。 其他形式的非关税壁垒。,46,5.2.1 非关税壁垒概述,20世纪30年代,发生了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出现了超贸易保护主义,各国在纷纷提高进口关税的同时,也使用了以限制进口数量为主要形式的非关税壁垒。 二次大战后,主国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上,通过关税减让谈判,关税税率大幅降低。特别是70年代世界经济又出现了较大的经济危机,关税不能随意变动和提高 ,非关税壁垒便成为其争夺市场的重要手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进步、生活水平提高、环保意识
40、的加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关税壁垒由限制商品数量价格等转向国民健康、安全和环保等方面。,47,非关税壁垒的特点,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相对来说,关税比较固定。关税税率的制定和调整,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并像其他立法一样,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关税的一大特点就是透明,关税一经制定或调整,一般都要公之于众,进出口商能比较容易地查找到进口国有关的税率,便于成本比较和核算; 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强的歧视性和针对性。 关税虽然具有歧视性,但一般说来,它的歧视性做法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约束,对适用同一税率(比如正常关税)的国家,一般不存在歧视; 非关税壁垒能更有效地达到限制进口的
41、目的。 进口国通过征收关税,抬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削弱其竞争力,能间接地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为数众多的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其关税的限制作用就很有限。,48,5.2.2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进口配额制 进口许可证制 外汇管制 进口押金 最低限价,49,进口配额制(Import Quota System),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 年)内的某种商品的进口,事先规定最高数量或金额,当进口商品超过限额时,即不准进口或者征收更高的关税或罚款,以限制进口的方法。按不同的标准,进口配额制可以有以下的分类: 根据对超
42、过配额部分进口的限制程度,可分为: 绝对进口配额; 关税配额。 根据配额的分配方式,可分为: 全球配额; 国别配额。,50,“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 ”限制出口,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额度,在限定的额度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它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 “自动”出口配额制有两种: 由出口国单方面决定出口限额,即在进口国的压力 下,出口国或地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控制某项商品的金额和数量; 由两国通过签订“ 自限协定”,出口国依协定配
43、额自行限制出口。 进口配额制是由进口国家直接控制进口配额来限制商品进口,而“自动”出口配额制是由出口国家控制商品对指定国家的出口。但对进口国来说,二者同样都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依据WTO规则,两者都要逐步取消。,51,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ce System),进口许可证制是指国家为了管制对外贸易,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领取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按不同的标准,进口许可证的分类有: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来看,可分为: 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按准许进口程序的不同,可分为: 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 General Licence),也
44、称自动进口许可证、一般进口许可证等。 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 Licence)。,52,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一种制度。 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出口商必须把他们出口所得到的外汇收入按官定汇率卖给外汇管制机关。进口商进口时也必须在外汇管制机关按官定汇率申请购买外汇。本国货币的携出入国境也受到严格的限制。 采用外汇管制,国家就可以通过确定官定汇率、集中外汇收入和控制外汇供应数量的办法来达到限制进口商品品种、数量和控制进口国别的目的。 数量性外汇管制,国家外汇管理
45、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 成本性外汇管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对外汇买卖实现复汇率制度,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 。 混合性外汇管制,同时采用数量性和成本性的外汇管制。,53,进口押金制(Advanced Deposit),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就是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并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一笔现金,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的负担,从而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例如,1974年5月7日到1975年3月24日,意大利政府曾对400多种商品实行这种制度。规定进口商无论从任何一国进口,必须先向中央银行交纳相当于进口货值半数的现款押
46、金,无息冻结6个月。据估计,这项措施相当于征收5%以上的进口附加税。 在实施进口押金制过程中,还可通过调整押金数额和存放时间,对进口商品的种类、 国别等区别对待。,54,最低限价(Minimum Price),最低限价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1980年英国对我国闹钟进口,实行最低限价措施,规定每只低于60便士,就禁止进口。 1985年智利规定进口绸坯布的最低限价为每公斤52美元,低于此价者则对其征收进口附加税。 1977年为抵制欧洲国家和日本等低价钢材和钢制品进口,实行所谓“启动价格机制”(TPM),也是一种最低限价
47、。,55,5.2.3 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那些超越公认的不合理和非科学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规定、标准和法规,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确定商品质量及其适应性能的认证、审批和试验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 技术性贸易壁垒特点 通过法规确立 把标准法规化,56,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技术标准。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些极为严格的、繁琐的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进口。 例如,美国对进口的儿童玩具规定了严格的安全标准;法国严禁 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从而有效地阻止了普遍使用红霉素染料染色的英国糖果的进口。 卫生检疫规
48、定。各国的卫生检疫规定(Health and Sanitary Regulation)越来越严,要求卫生检疫的商品也越来越多。 如日本对农药残留标准的规定也非常严格,对大米进口提出了47个项目农药残量检测标准,水田除草用“24 D 农药” 残留量允许标准为百万分之零点二,比世界卫生组织(WHO)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 O)制定的百万分之二的国际标准更为严格。 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57,5.2.4 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借口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口商品提出带有歧视性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这些标准,进口国有权扣留、退回、销毁、索赔等 ;或不规范地使用
49、国际公认的标准。 全球自然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化,为“绿色贸易壁垒”出现提供了契机 ; 消费观念的更新,“绿色需求”的扩大,推动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 ; 环保标准的不一 ; 竞争的压力 。,58,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环境许可证制度 禁止进口与环境贸易制裁 绿色补偿制度 繁杂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 产品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技术标准 、纺织品环保技术标准 、机电产品的绿色标准 苛刻的绿色检验检疫措施 对农药残留等作出严格限制规定、加强对集装箱船舶的检验 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和认证制度,59,繁杂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及其化学物质含量 陶瓷产品的含铅量 皮革的PCP残留量 烟草中的有机氯含量 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 汽油的含铅量指标 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 包装材料的可回收性指数 纺织品污染指数 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如冰箱、空调、泡沫及发胶等,60,5.2.5 其他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原产地要求与规范 商品归类与海关估价 进出口的国家垄断,61,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