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

上传人:j35w19 文档编号:7243699 上传时间:2019-05-1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第一章导论_民航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教案开篇概述教学目的:在有限的课时里,结合学生未来工作需要讲授民航法主要、重要的规则;纯技术性的或对学生未来解决民航管理、纠纷等帮助不大的内容采取自学方式。主要从法律方面讲授,避免与其他课程重复。尽量采取案例引入问题和规则,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民航法内容的内在逻辑简介:法行为规则(指引、评价作用) 。民航法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包括如下:直观表述:航空器在天上飞,实现空间位移。天上飞:空气空间的法律界定 对领土上空有否主权:领空与领空主权的问题。飞行需要航空器技术保障航空器的适航管理问题以及航空器权利飞行要遵守规则空中航行规则问题飞

2、机需要人员操作,也需要提供其他服务驾驶员机组航空人员航空运输是个合同关系航空运输合同问题航班延误问题飞机需要降落民用机场如果发生事故,涉及受害人赔偿问题:对旅客的损害赔偿对地(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如果是人为造成事故,为避免人为干扰而产生了民用航空安全的保障问题行政法及刑法民航航空安全体制事故发生就涉及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为避免事故给航空公司造成致命的打击及确实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引入了航空保险制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 民用航空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民用航空法的定义1、民用航空法的产生航空法是 20 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民用航空,就其本质和内容而言,

3、是一种经济活动,相关科学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各企业和服务业构成了一国经济中的重要门类。经济活动需要法律规范,由此民用航空法也应运而生,并随着各国民用航空法需要发展出一些共同的规则和标准。于是,第一次世界大仗结束以来,诞生了一系列有关民用航空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和规章制度,形成了国际航空法。2、航空法的定义法国学者:航空法是一套关于飞机、空中航行、航空商业运输,以及由国内国际空中航行引起的,公法或私法的全部法律关系的国内国际规则。 11阿根廷学者文斯卡拉达:航空法是一套支配由航空活动引起的或经其修改的制度与法律关系,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原则与规范。 22荷兰法学家迪得里克斯弗斯霍尔:航空法

4、是调整空气空间的利用并使航空活动、公众和世界各国从中受益的一整套规则。 33我国学者吴建端认为:航空法是关于航空器、商业空运以及国内和国际空中航行所产生的一切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一组国内和国际规则。 44我国学者黄涧秋定义为:调整人们在空气空间中从事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5教材定义为:航空法是调整和规范人类空中航行活动及其相关制度与法律关系的,涵盖了公法与私法范畴的,国际与国内各种原则、规范与规则的总称。663、民用航空法的定义民用航空法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材) 。

5、4、注意:在我国国际法教材中, “空气空间法”与“国际航空法”两个名称是相互通用的。但是,学术界通用的名称是“航空法”AIR LAW。 布来克法律词典将 AIR LAW 定义为“法律尤其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与民用航空法(AVIATION)相关。 ”可见, AIR LAW 与 AVIATION LAW 是可以相互通用的。1944 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芝加哥公约)中的航空就是 AVIATION。 7711 赵维田:国际航空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年 1 月,第 1 页22 阿根廷 文斯卡拉达,转引自杨惠航空法律问题研究 ,第 1 页33 荷兰 迪得里克斯弗斯霍尔,转引自刘承权陆空运输法概要

6、 ,台北:三民书局印行,1978 年,第 56 页44 吴建端航空法学中国民航出版社 2005 年 6 月,第 8 页55 黄涧秋国际航空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 8 月第 3 页66邢爱芬主编民用航空法教程中国民航出版社 2007 年 5 月,第 2 页77黄涧秋 国际航空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 8 月第 2 页由于航空法的国际性,因此,学术界并没有严格区分国际航空法和航空法。由于国际航空法主要调整民用航空关系,包括芝加哥公约的规定,因此,一般国际民用航空法与民用航空法通用,除非,特别标明某国民用航空法。航空活动非民用航空民用航空公共航空运输军用航空运输公务航空运输通用

7、航空运输二、民航法的调整对象民用航空法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我国民用航空法第 5 条:“本法所称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三、民航法的特征(一)国际性航空活动具有天然的国际性;在航空法的发源地欧洲,航空法的诞生一开始就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而存在;航空活动涉及到主权(管辖权) 、领土、国籍、国家之间及与国际法律实体之间的关系,统一私法及许多法律问题 88;制止航空犯罪问题,更需要借助国际立法;航空法律体系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通常具有国际性(如航空器买卖;航空运输;航空运输诉讼等活动) 。(二)独立性国际民用航空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

8、门类、新学科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国际法的共性,依照航空活动特点有其个性。(三)综合性(公法与私法合一) 9988 Shawcross and Beaumount:Air Law.(4TH)P11 肖克罗斯和博蒙特99公法与私法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倡的一种法律分类。乌尔比安说:“公法是涉及罗马国家的关系,而私法是涉及个人的利益” 。这句话被查士丁尼法典转载,这一观点同罗马法世代相传并影响了大陆法系。十九世纪,经受了近代自然法思想洗礼的公法与私法理论,极大地影响了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的法典编撰和法制改革运动,公法与私法的二元模式逐步成为大陆法系构建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基础。在英美法系,

9、根本不存在公法与私法的概念,其融合在普通法与衡平法之中。关于公法与私法划分标准的学说达 17 种之多。主要有主体说(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否代表国家或某种公共权力) 、服从说(划分标准是法律关系上的差别,对等关系的属于私法、上下服从关系的属于公法) 、强行法说(强行法与任意法的区别) 、利益说(乌尔比安也是从不同利益角度来考虑的,旨在维国际公法:又叫国际法,旧称“万国法” “万国公法” ,是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涉及领空、主权、国际、国家间关系等;1919 年巴黎公约、1944 年芝加哥公约 1963 年东京公约为代表的制止航空犯罪一系列公约。国际私法:调整涉外

10、民事法律关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含有涉外因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任一)的民事法律关系,涉及航空运输、财产、合同、保险、侵权等;1929 年华沙公约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私法公约。(四)平时性航空器划分为民用和军用功能,军用归战争法调整;现代航空法以民用航空为其主要目的( 芝加哥公约写有“民用航空公约” 22处) 。第二节 航空法的渊源航空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依照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民用航空法的渊源主要有:1.多边国际公约2.双边协定 33.国内法及法院判例4.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法5.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6.国际民间航空组织通过的决议7.国际间合同性协议参见赵维田国际航空法第

11、 6-11 页1、多边国际公约多国政府间签订的法律文件迄今在航空界有近 40 个,影响大小各不相同。影响大的序列是1944 年芝加哥公约为主体的序列1929 年华沙公约为主体的序列1963 年东京公约为主体的序列2.双边协定在 1944 年芝加哥体制下制定的近 2000 个双边协定著名的是百慕大协定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属于公法,旨在维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属于私法)和折衷说。可以考虑按照法律调整范围和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给公法、私法的区分确定这样一个标准:公法关系属于国家管理的事务,其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代表公权力的国家机关或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私法关系属于公民、

1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务,其主体各方法律地位平等。3.国内法及法院判例国内法关于航空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判例国内法在航空刑事法、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民事责任、空中相撞责任、产品责任、机场人员的责任方面的规定居于统治地位。4.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法1919 年巴黎公约关于“无害通过” 规定、适航证与驾驶人员合格证的规定;1929 年华沙公约关于限制责任和过失责任的规定,均是援引 1924 年海牙规则(国际海商法)船旗国原则被引入在公海上空飞行的航空器内刑事、民事管辖。5.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国际民航组织的十八个附件,由理事会制定或修改,包含法律规则,有些是十分重大的法律问题。芝加哥公约第 54 条第 12 款规定:“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有权按照本公约第六章(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的规定,通过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并为便利起见,将此种标准和措施称为本公约的附件,并将已经采取的行动通知所有缔约国。 ”6.国际民间航空组织通过的决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的运输共同条件具有补充 华沙公约的作用。7.国际间合同性协议1966 年美国民航局与世界各大航空公司签订的蒙特利尔协定 ,将进出、经停美国的国际客运航班的责任限额提高到 75000 美元,并修改了华沙公约的责任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