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谷陇镇翁勇小学学校教室刮瓷粉的合同书发包方:谷陇镇翁勇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雷通明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学校教室刮瓷粉的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学校教室刮瓷粉2、工程地址:学校各班教室二、承包内容1、工程内容:给学校各班教室刮瓷粉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三、工期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开峻工日期如下:1、开工日期:2011 年 8 月 15 日2、峻工日期:2011 年 8 月 25 日3、总工期 10 天。四、质量和安全要求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清除教室墙壁上的
2、涂料,并用水清洗,保证墙壁干净。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科学地、有组织地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并制定好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若在施工过期间所发生一切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五、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所承包教室刮瓷粉 8 间,墙面总面积 1068 平方米,每平方米 7.5 元,共计人民币 8010 元。2、本合同金额共计:捌仟零壹拾圆(¥:8010 元)3、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以现金付款。六、本合同自签定之起生效,工程完结算完毕自行废出,本合同受法律保护。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学校校长):潘振黔 乙方签字:甲方教师代表签字:201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