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代理人 资格考试,第八章 保险代理人概述,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 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第八章 保险代理人概述,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 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一、保险代理人及其特征二、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我国保险代理人的种类,一、保险代理人及其特征,(一)保险代理人及其法律特征 定义: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主体是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 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1、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保险代理人的民事
2、法律行为的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 2、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属于委托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三要素买方、卖方、中间人,2、法律特征,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1、委托人不同:保险代理人 受保险人委托保险经纪人 受投保人委托 2、代理权限不同:,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3、收入来源不同:保险代理人 从保险人处取得代理手续费收入保险经纪人 从保险人处取
3、得佣金同时从投保人处获取一定的报酬4、法律地位不同:保险代理人 其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 因其疏忽、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应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二、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保险代理人的权利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最基本的权利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二)保险代理人的义务1、诚实和告知义务2、如实转交保险费的义务3、维护保险人权益的义务,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三、我国保险代理人的种类,(一)保险代理机构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4、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三)个人保险代理人目前我国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主要是指保险营销员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代理工作5、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6、取得所代理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二、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5、职资格 三、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 四、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保险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1、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有三种。2、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3、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申请 4、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设立 (1)设立条件 (2)申请材料保监会在接受申请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保监会应向获得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颁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5、保险代理机构的开业 (1)取得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2)办理工商登记并公告 (3)交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保证金为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20
6、%),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1、保险代理机构的变更 2、保险代理机构的终止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换发 (2)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中国保监会依法不予换发 (3)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的,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4)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或者吊销 (5)保险代理机构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二)保险代理机构的变更和终止,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一)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7、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品行良好 具有金融保险工作10年以上经历者,学历可不受限制 具有企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者,不必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其任职资格应报保监会核准,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禁止性条件: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三、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一)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收取保险费 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二)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管理(10点),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四、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报送有关报告、报表和资料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监管报表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在每年1月31日前,提交上年度代收保险费帐户管理情况的报告 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报送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交付监管费(三)接受中国保监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四)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现场检查,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过!通过!全通过! 耶!,